每日基金投资必读:11月24日基金动态及点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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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 15:55 新浪财经 | |||||||||||||||||||||||||||||||||||||||||||||||||||||||||||||||||||||||||||||
方信 在最近几乎所有股票\混合型基金首发规模都很低的背景下,今日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的提前结束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公告非常显眼。此外一些基金的分红信息和优惠费率信息也值得关注。
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78]号文批准,已于2005年11月7日开始募集,原定认购截止日为2005年12月9日。因投资者认购踊跃,截止2005年11月22日,根据初步统计,本基金募集规模已超过57亿元人民币。 为了便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中信实业银行及本基金销售代理机构协商,决定于2005年11月25日17点钟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期,并停止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自2005年9月19日合同生效以来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本基金决定进行第二次分红。截止2005年11月23日,本基金A级(代码:110007)可分配收益为11,606,294.07元,B级(代码:110008)可分配收益为8,525,386.03元。根据《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复核,本公司决定以截止2005年11月23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 现将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A级基金(代码:110007)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018元,B级基金(代码:110008)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02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 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5年 11月 25日 2、红利发放日:2005年 11 月 28 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确定日:2005年 11月 25 日 4、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5年11月29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5年11月 28 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分别以2005年11月 25日的各级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05年11月29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5年 11月 25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由于支付现金分红款时将发生一定的银行转帐等手续费用,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小于5元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该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4、由于部分投资者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帐单,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如发现错误请到开户网点办理地址更正手续。 七、咨询办法 1、中国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银行、广发证券、华泰证券、华夏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兴业证券、湘财证券、申银万国(资讯 行情 论坛)证券、海通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东证券、东吴证券、银河证券、光大证券、东方证券、长江证券、联合证券、长城证券、华安证券、财富证券、东莞证券、平安证券、东北证券、国联证券、世纪证券、西部证券、国元证券、万联证券、中银国际证券、金元证券、西北证券及国都证券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0-83918088。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efunds.com.cn。 汇添富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已开通“上证基金通”业务,为了让投资者更好地借助交易所场内渠道进行基金的申购,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将开展本基金场内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本基金简称:添富优势;基金代码:519008),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活动期间: 2005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期间的正常交易日。 2、优惠方式: 在活动期间,对通过“上证基金通”成功申购本基金的客户实行优惠申购费费率。 具体申购费收费标准如下:
3、本基金的场内申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业务规则(试行)》、《开放式基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认购、申购与赎回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汇添富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汇添富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规定:投资者申购基金应当使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基金份额的申购以金额申报,申报单位为一元人民币,每笔申购金额必须是100元的整数倍;基金份额的申购数量应当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申购数额限定。 4、本公告仅限于对本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5、本次活动期限如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本次优惠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本次活动的内容,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tffund.com)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平台等进行查询。 7、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用固有资金申购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基金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9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运用本公司固有资金申购旗下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本公司拟于2005年11月29日通过代销机构申购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688)2000万元,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申购费为1000元。 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于2005年8月17日《关于同意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4]140号)核准募集,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该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5年9月29日起正式生效。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和有关投资管理制度、《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遵循谨慎、稳健、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投资,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根据《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等有关规定,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定于2005年11月29日开始办理日常场外赎回业务(基金代码:前端519688,后端519689)。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场外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5年8月23日《中国证券报》、2005年8月24日《上海证券报》、2005年8月25日《证券时报》上的《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jysld.com 或www.bocomschroder.com )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3、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收到对帐单,请投资者注意核对开户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如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更正相关资料。 4、有关本基金开放日常场外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一、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机构、中国农业银行和各场外代销机构办理基金日常场外赎回业务。 (一)直销机构: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交银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谢红兵 电话:021-61055023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彭娅 客户服务热线:021-61055000 公司网站:www.jysld.com 或 www.bocomschroder.com (二)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联系电话:(010)68297268 传真:(010)68297268 联系人:蒋浩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99 公司网站:www.abchina.com (2) 交通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客服电话:95559 联系人:王玮 网址:www.bankcomm.com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4楼 法定代表人: 王明权 电话: 021-68816000 联系人: 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 021-68816000 网址:www.ebscn.com (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 谢平 电话: 021-54033888 联系人: 黄维琳 客户服务电话: 021-962505 网址: www.sw2000.com.cn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 祝幼一 联系人: 芮敏棋 电话: 021-62580818 传真: 021- 625694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 (6)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 黎晓宏 电话: 010-65188899 传真: 010-65182261 联系人: 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免长途费)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7)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电话: 0755-82492000 传真: 0755-82492062 联系人: 范雪玲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555,0755-25125666 公司网站:www.lhzq.com.cn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858553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021-962503 公司网站:www.htsec.com.cn (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875 传真:020-87557987 联系人:肖中梅 网址:www.gf.com.cn (1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99 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联系人:杨盛芳 客户服务热线:(021)68419974 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1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511 传真:0755-82943237 联系人:黄健 网址:www.newone.com.cn (12)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613;010-66568587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赵荣春、郭京华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三)本基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场内赎回业务,请参照《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场内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四)基金管理人有权适时增加或调整代销机构,并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五)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以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ysld.com 或www.bocomschroder.com )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61055000进行查询。 二、本基金日常赎回业务安排 (一)赎回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日常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业务办理时间为每个基金开放日的9:30-15:00。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二)赎回的数额限制 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场外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500份基金份额。同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三)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中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本基金的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赎回费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本基金的场外赎回费率如下:
(注:1 年指365 天) (四)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为基准计算的赎回价格,赎回金额单位为“元”,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1)如果投资者在申购(认购)时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认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例1:某投资者赎回持有期未满1年的基金份额1万份,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2100元,则其赎回费用和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费用=10000×1.2100×0.5%=60.50元 赎回金额=10000×1.2100-60.50=12039.50元 即:该投资者赎回1万份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21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2039.50元。 (2)如果投资者在申购(认购)时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认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申购(认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认购)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认购)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申购(认购)费用-赎回费用 例2:假定某投资者赎回1万份持有不足1年的后端收费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对应的后端申购费率为1.8%。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2100元,申购时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10000×1.2100=12100元 后端申购费用=10000×1.01×1.8%=181.80元 赎回费用=12100×0.5%=60.50元 赎回金额=12100-181.80-60.50=11857.70元 即:该投资者赎回1万份基金份额,假设申购时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0元,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21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1857.70元。 (五)赎回数额限制和费率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调整本基金的赎回数额限制和赎回费率,并应在调整实施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三、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从2005年10月19日起,本公司已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网点营业场所、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本公司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基金开放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业务办理规则(试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放式基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认购、申购与赎回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经本公司申请并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证所”)上证债字[2005]85号文同意,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管理的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05年11月29日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以下简称“上证所场内系统”)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基金代码:519688)。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本基金场外申购开通时间为2005年10月19日,场外赎回开通时间为2005年11月29日。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前端收费基金开通在上证所场内系统进行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后端收费基金暂不开通上证所场内申购、赎回业务。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5年8月23日《中国证券报》、2005年8月24日《上海证券报》、2005年8月25日《证券时报》上的《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jysld.com或www.bocomschroder.com )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4、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收到对帐单,请投资者注意核对开户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如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更正相关资料。 5、有关本基金开放日常场内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一、场内代销机构指由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并经上证所和中登公司认可的上证所会员(以下简称“有资格的上证所会员”,名单详见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 ),自本基金开通上证所场内系统办理申购、赎回之日起,投资者可在上述机构通过上证所场内系统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二、持有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以上场内代销机构,在上证所交易时间内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三、本基金场内申购、赎回的基金代码为519688,其对应的申购、赎回的基金简称为“交银精选(资讯 净值 论坛)”。 四、投资者可以在上证所场内系统和场外系统(指上证所以外本公司及代销机构的开放式基金柜台销售系统)之间进行本基金的跨市场转托管。转托管的代码为522688,简称为“交银JXZT”。 五、设置分红方式 本基金分红方式有两种,分别为红利转投和现金分红。投资者应该在本基金分红公告规定的期限内,设置分红方式。设置分红方式的代码为523688,其对应的简称分别为“交银JXFH”。如果投资者未设置分红方式,则默认为现金分红。 六、场内申购、赎回的数额限制 1、场内申购时,每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同时每笔申购必须是100元的整数倍,并且单笔申购最高不超过99,999,900元。 2、场内赎回时,赎回的最低份额为500份基金份额,同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并且单笔赎回最高不超过99,999,999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七、场内申购、赎回的有关费率 投资者通过上证所场内系统申购本基金的费率和通过场外系统申购本基金的前端收费模式收取费率一致。投资者通过上证所场内系统赎回本基金的费率和场外系统赎回费率一致。 1、投资者通过上证所场内系统申购本基金,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投资者选择红利自动再投资所转成的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中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赎回费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注:1 年指365 天。)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有关费率,并应在调整实施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八、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从2005年10月19日起,本公司已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网点营业场所、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本公司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基金开放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基金的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前端收费的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将于2005年11月29日起在本所市场申购、赎回。基金简称为"交银精选",基金代码为"519688"。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于2005年11月28日起开放湘财荷银货币市场基金与其所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一、适用基金范围 本次开放的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荷银货币基金与湘财合丰系列基金(包括湘财合丰成长(资讯 净值 论坛)(资讯 行情 论坛)、湘财合丰周期(资讯 净值 论坛)(资讯 行情 论坛)和湘财合丰稳定(资讯 净值 论坛)(资讯 行情 论坛)基金。以下简称“系列基金”)、湘财荷银行业精选基金(以下简称“荷银精选(资讯 净值 论坛)”)、湘财荷银风险预算基金(以下简称“荷银预算(资讯 净值 论坛)”)。 二、转换业务办理地点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旗下基金已开通此项业务的代销机构网点以及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本基金的转换业务。 本公司将在条件成熟后,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开通此项业务。由于各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该业务的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公告的时间为准。 三、基金转换费率 1、由荷银货币基金转入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转换费率按如下方式确定: 1)适用于认购期间购买的荷银货币基金份额:
2)适用于申购期间购买的荷银货币基金份额:
2、由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指系列基金、荷银精选、荷银预算基金)转出至荷银货币基金,转换费率为转换申请日的转出基金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3、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在与托管银行和代销机构协商一致后对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进行调整,但最迟应于调整后的收费方式和费率实施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湘财荷银货币市场基金开放基金转换业务予以说明,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xchyf.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10-88517979查询。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独家声明: 新浪编者注:本文为作者授权新浪网独家刊登之作品,所有媒体及网站不得转载,除非获得新浪网及作者本人书面授权并注明出处为新浪网。欲转载者请致电:(86-10)82628888转5173联系。本文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意见,与本网站立场无关。非常感谢广大网友对新浪财经频道的支持,欢迎赐稿与合作。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