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精选基金开放场外赎回业务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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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 01:5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根据《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定于2005年11月29日开始办理日常场外赎回业务(基金代码:前端519688,后端519689)。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场外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5年8月23日《中国证券报》、2005年8月24日《上海证券报》、2005年8月25日《证券时报》上的《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jysld.com或www.bocomschroder.com)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3、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收到对帐单,请投资者注意核对开户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如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更正相关资料。 4、有关本基金开放日常场外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一、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机构、中国农业银行和各场外代销机构办理基金日常场外赎回业务。 (一)直销机构: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交银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谢红兵 电话:021-61055023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彭娅 客户服务热线:021-61055000 公司网站:www.jysld.com或www.bocomschroder.com (二)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联系电话:(010)68297268 传真:(010)68297268 联系人:蒋浩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99 公司网站:www.abchina.com (2)交通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客服电话:95559 联系人:王玮 网址:www.bankcomm.com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4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68816000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16000 网址:www.ebscn.com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谢平 电话:021-54033888 联系人:黄维琳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芮敏棋 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625694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 (6)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电话:010-65188899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7)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062 联系人:范雪玲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 公司网站:www.lhzq.com.cn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858553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021-962503 公司网站:www.htsec.com.cn (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875 传真:020-87557987 联系人:肖中梅 网址:www.gf.com.cn (1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联系人:杨盛芳 客户服务热线:(021)68419974 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1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511 传真:0755-82943237 联系人:黄健 网址:www.newone.com.cn (12)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613;010-66568587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赵荣春、郭京华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三)本基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场内赎回业务,请参照《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场内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四)基金管理人有权适时增加或调整代销机构,并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五)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以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ysld.com或www.bocomschroder.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61055000进行查询。 二、本基金日常赎回业务安排 (一)赎回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日常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业务办理时间为每个基金开放日的9:30-15:00。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二)赎回的数额限制 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场外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500份基金份额。同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三)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中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本基金的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赎回费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本基金的场外赎回费率如下: (注:1年指365天) (四)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为基准计算的赎回价格,赎回金额单位为“元”,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1)如果投资者在申购(认购)时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认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例1:某投资者赎回持有期未满1年的基金份额1万份,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2100元,则其赎回费用和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费用=10000×1.2100×0.5%=60.50元 赎回金额=10000×1.2100-60.50=12039.50元 即:该投资者赎回1万份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21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2039.50元。 (2)如果投资者在申购(认购)时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认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申购(认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认购)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认购)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申购(认购)费用-赎回费用 例2:假定某投资者赎回1万份持有不足1年的后端收费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对应的后端申购费率为1.8%。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2100元,申购时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10000×1.2100=12100元 后端申购费用=10000×1.01×1.8%=181.80元 赎回费用=12100×0.5%=60.50元 赎回金额=12100-181.80-60.50=11857.70元 即:该投资者赎回1万份基金份额,假设申购时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0元,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21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1857.70元。 (五)赎回数额限制和费率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调整本基金的赎回数额限制和赎回费率,并应在调整实施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三、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从2005年10月19日起,本公司已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网点营业场所、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本公司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基金开放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11月24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