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简介(2)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 22:16 东方基金管理公司 | ||||||||||||||||||||||||||||||||||||
交易指南 注:以下的交易流程均以在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直销机构办理业务为例,投资者如在本公司指定的销售机构办理业务,请按销售机构的具体要求办理。 1. 购买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渠道有: (1)直销机构:即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地址:北京市中关村东路99号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代销机构:即接受本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的销售网点。具体代销机构包括: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本基金的募集期是: 2005年11月21日至2005年12月23日。 3.投资者购买本基金份额的基本流程是: (1) 在本公司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开立本公司的基金账户; (2) 足额缴纳认购、申购资金; (3) 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内,提出认购、申购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申请; (4) 销售机构受理交易申请; (5) 在规定时间内,投资者到销售机构查询交易结果。 4.投资者在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机构申请开立基金账户的流程是: 5.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须向直销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1) 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其它等)及复印件; (2) 银行储蓄卡及复印件。 6.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须向直销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则需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注明; (3) 填写完整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 (4) 填妥的加盖企业公章及预留印鉴的《印鉴卡》一式两份; (5)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6)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基金账户是: 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投资者欲购买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份额,须首先申请开立本公司的基金账户,如果投资者已购买过东方龙(资讯 净值 论坛)基金可不必再申请开户,即每位投资者只能申请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8.交易账户是: 基金销售机构为识别投资者身份分配给投资者的账户。 9.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异同是: 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是同一投资者在不同机构(销售机构与注册登记机构)的身份标识。每位投资者均有一个交易账户和一个基金账户,且交易账户与基金账户通常是一一对应的,即投资者在基金销售机构出示如何一个账户均可以进行基金交易。 10.在基金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申请交易时的最低认购和申购金额是: 投资者在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的最低认购和申购的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11. 投资者在直销机构购买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时,因为不能采用现金的方式购买基金份额,所以投资者须要首先将认购、申购资金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具体方法如下: 投资者通过银行汇款方式将资金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汇款时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内填写在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办理开户时的姓名或名称,同时在“备注”栏内准确填写在直销机构申请的交易账号,如果尚未申请交易账号,则应填写准备用于开户的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直销客户购买东方精选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请将资金汇入以下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民生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银行账号:0105014040000243 联行行号:87206 人行支付系统机构号:305100001057 12. 基金交易的基本原则: 基金交易的基本原则是“金额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申购是指投资者在购买基金时按照购买的金额提出申请。份额赎回是指投资者在卖出所持基金份额时按卖出的份额提出。 13. 投资者购买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流程是: 14. 投资者赎回所持基金份额的流程是: 15.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面值是: 人民币1.00元。 16.基金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交易申请的时间是: 基金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交易申请的时间是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认购期间直销机构办理交易的时间为9:00至16:00。各代销机构的办理时间有所不同,请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17.申购所得的基金份额可以赎回的期限是: 投资者T日成功申购的基金份额自T+2日起即可以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18.投资者在赎回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时的份额限制是: 投资者赎回的基金份额必须是其成功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可全部或部分赎回基金份额,投资者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为500份基金份额。若部分赎回,投资者在一个销售机构的基金份额余额不得少于500份。 19.投资者在赎回基金份额时,除有数量的限制外,还有其他一些限制,包括: 在某一销售机构购买的基金份额,必须在该销售机构赎回,如果要在本公司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赎回时, 应首先办理基金份额转托管申请,将基金份额转托管至新的销售机构后再赎回。 20.T日办理的基金交易申请可以查询交易结果的期限是: 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增加权益的登记手续,投资者可以T+2个工作日查询确认情况。 21. 认购基金份额时的计算公式是: 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 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认购份额 =【(认购金额+认购利息)-认购费用】/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基金份额份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计入基金财产。 举例: 投资者认购金额为5,000.00元,其认购资金的利息为3.00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份数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5,000.00×1.2%=60.00(元) 认购份数=[(5,000.00+3.00)-60.00]/1.00=4,943(份) 即投资者投资5,000.00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4,943份基金份额。 22. 申购基金份额时的计算公式是: (1)前端收费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 申购费用 = 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净申购金额 = 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 = 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举例: 投资者申购金额为1,000,000.00元,假设该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688元,申购费率为1.2%,则得到的基金份额为: 申购费用=1,000,000.00×1.2%=12,000.00(元) 申购份额=(1,000,000.00-12,000.00)÷1.0688=924,401.20(份) (2)后端收费 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则申购的有效份额为: 申购份额 = 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3. 赎回基金份额时计算公式是: 计算公式如下: 赎回费用 = 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 = 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用 举例: 投资者在T日赎回10,000份基金单位,假设该日的基金单位净值为1.0688元,赎回费率为0.5%,则赎回金额为: 赎回费用=10,000×1.0688×0.5%=53.44(元) 赎回金额=10,000×1.0688-53.44=10,634.56(元) 投资者申购时采用后端收费方式后,在持有东方精选基金366日后,在T日赎回10,000份基金单位,假设该日的基金单位净值为1.0688元,赎回费率为0.5%,则赎回金额为: 申购费用=10,000×1.0688×1.0%=106.88(元) 赎回费用=10,000×1.0688×0.25%=26.72(元) 赎回金额=10,000×1.0688-106.88-26.72=10,554.40(元) 销售机构 直销中心
代销代销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