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基金投资必读:10月26日基金动态及点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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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 14:45 新浪财经 | |||||||||
方信 今日国内证券投资基金三季度报告工作启动,华安、华夏、嘉实、南方、华宝兴业、海富通、诺安、华富、景顺长城、金鹰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率先发布了三季报。按照有关规定,三季报的披露工作应该于本周完成,因此本次季报披露又将是一次短期的集中的行为,因为近期基金核心资产股持续下跌,因此,基金在这些股票上的减持力度是本次季度报告
申万巴黎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59]号文批准,已于2005年9月21日开始募集,原定认购截止日为10月28日。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以及《申万巴黎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申万巴黎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申万巴黎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及本基金销售代理机构协商,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期延长至11月4日。在此期间,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和中国工商银行、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进行认购。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2005年9月1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申万巴黎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申万巴黎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投资者还可通过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021-962299,咨询有关详情,也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swbnpp.com) 获取相关信息。 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代码:375010 )基金合同于2004年9月15日生效。截止2005年10月25日,本基金可分配收益为29,040,293.20元。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本基金将实施首次分红。根据《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复核,本公司决定以截止2005年10月25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 现将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预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0.2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 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5年11月1日 2、 红利发放日:2005年 11月2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确定日:2005年 11月 2 日 4、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5年11月4日 5、具体分红方案公告日为2005年10月31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5年 11月 2 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05年 11月 2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公司于2005年11月3日对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05年11月4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4、权益登记日之前(含2005年11月1日)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 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5年11月1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到销售网点,或通过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网站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由于部分投资者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分红确认书,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如发现错误请到开户网点办理地址更正手续。 七、咨询办法 1、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2、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38794888。 3、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51fund.com 鹏华中国50基金(简称:鹏华50,证券编码:160605)、普天收益基金(简称:鹏华收益,证券编码:160603)于2005年9月12日开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申报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上述两基金在行情系统“前收盘”中揭示基金面值1.000元,前一日基金份额净值在行情系统“市盈率Ⅰ”中揭示,投资者可通过各行情分析系统设定的栏目(如“市盈率”、“净值”等)查询,实际申购、赎回价格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加减有关费用计算。 根据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 自2005年10月26日起,本公司正在发行募集的湘财荷银货币市场基金 增加申银万国为代销机构。 自2005年10月26日起至发行募集期结束之日止,投资者可在申银万国在国内15个省、4个直辖市、2个自治区的44个城市109家营业网点办理基金开户和本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办理方式和时间请见申银万国各营业网点公告。鉴于本基金尚处在发行募集期,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基金间转换等业务的办理时间将依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并以本公司对外公告日期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申银万国的有关详情: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邮编:200031 客服电话:021-962505 传真:021-54035333 联系人: 王序微 联系电话:021-54033888 申银万国网址:www.sw2000.com.cn 申银万国营业网点所在城市: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南京、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樊、宜昌、黄石、深圳、广州、珠海、重庆、沈阳、大连、南昌、九江、上饶、北京、福州、厦门、哈尔滨、天津、长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兰州、乌鲁木齐。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发售公告等相关文件,也可致电湘财荷银基金管理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851797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xchyf.com查询。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之第四条规定,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就南方现金增利基金“影子定价”事宜临时公告如下: 发生日期偏离度 2005年10月24日0.5090% 原因:由于近期债券市场价格上涨较快,致使本基金原有库存证券出现了一些浮动盈利。 处理方法:为了维持现有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同时维护市场稳定,本基金将及时稳步实现现有浮动盈利。 独家声明: 新浪编者注:本文为作者授权新浪网独家刊登之作品,所有媒体及网站不得转载,除非获得新浪网及作者本人书面授权并注明出处为新浪网。欲转载者请致电:(86-10)82628888转5173联系。本文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意见,与本网站立场无关。非常感谢广大网友对新浪财经频道的支持,欢迎赐稿与合作。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