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杰:需进一步约束大股东干扰基金公司的行为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9日 05:5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北京消息 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主任孙杰昨日在社保理事会5周年研讨会上表示,需要进一步对基金公司的股东进行约束,通过与有关部委建立沟通机制和信息交换,及时了解大股东的不当行为,当出现问题时与其交涉解决,以确保基金公司的独立运作不受干扰,也使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最大化。 他指出,基金业公司治理的主要矛盾与公司治理所需要关注的问题正相反。公司治
孙杰认为,重大问题的来源在于大股东对基金公司的干扰,使基金管理层失去独立性。这表现在不同层面存在输出利益的可能、干预经理层的一些做法。 孙杰认为,这个问题的本质主要是传统的经济体制和行政管理惯性通过国有企业大股东传导到基金管理公司,破坏了基金管理公司的契约。孙杰认为,在基金行业里,解决公司治理问题的关键是保障公司基金管理层的独立,使它能够真正成为契约里独立平等的签约人。 作者:记者 吴占宇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