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基金投资必读:9月5日基金动态及点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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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 12:05 新浪财经 | |||||||||
方信 周末至今,以下基金信息值得我们关注:
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自成立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投资业绩,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本基金决定进行第四次分红。截至2005年8月31日本基金可分配收益为31,197,302.92元。根据《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复核,本公司决定以截至2005年8月31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基金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0.2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5年9月7日 2、红利发放日:2005年9月8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的份额资产净值(NAV)确定日:2005年9月7日 4、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5年9月9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5年9月8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转得的基金份额将以2005年9月7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产生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05年9月9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 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由红利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及申请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及申请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金额以2005年9月7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申购份额,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份额以2005年9月7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赎回金额。 3、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4、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5年9月7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展中国精选混合型基金(LOF)优惠活动 1、中银国际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801,基金简称:中银中国。 2、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在深交所场内开放申购、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亦可登录公司网站(www.bociim.com)进行查询。 4、有关本基金在深交所场内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经与深交所及中银中国基金代销机构充分沟通,本公司于9月7日至9月30日对在深交所场内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中银中国基金投资者开展申购费率6折优惠活动。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 2005年1月4日正式生效,经深交所同意,本公司定于2005年9月7日开始办理本基金(基金代码:163801,基金简称:中银中国)的深交所场内申购、赎回业务。 本基金份额的场内申购、赎回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实施细则》、《开放式基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申购赎回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投资者申购、赎回基金份额应当使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基金份额的申购以金额申报,申报单位为一元人民币;赎回以份额申报,申报单位为一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委托数量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申购、赎回数额限定。 本基金的场内申购费率不高于1.5%,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减少,如下表所示: 场内申购份额保留到整数位,零碎份额对应的资金返还至投资者资金账户。 例:某投资者通过场内投资1万元申购本基金,假定对应的申购费率为1.5%,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25元,则其申购手续费、可得到的申购份额及返还的资金余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1+1.5%)=9852.22元 申购手续费=9852.22*1.5%=147.78元 申购份额=9852.22/1.025=9611.92份 因场内份额保留至整数份,故投资者申购所得份额为9611份,不足1份部分的申购资金零头由券商直接返还给投资者。 实际净申购金额=9611×1.025=9851.28元 退款金额=10000-9851.28-147.78=0.94元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为0.5%。在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况下,当日未获受理的场内赎回将自动撤消。 本基金办理场内申购、赎回业务的销售机构为:中银国际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海通证券、联合证券、申银万国证券、长江证券、渤海证券、华泰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东吴证券、长城证券、光大证券、南京证券、上海证券、东莞证券、中原证券、东海证券、广发证券、银河证券、华夏证券、北京证券、湘财证券、西部证券、恒泰证券、国盛证券、金信证券、江南证券、天和证券、兴业证券、平安证券、华西证券、西南证券、山西证券、齐鲁证券、世纪证券、广州证券、华安证券、国元证券、东方证券、东北证券、新时代证券、第一创业证券、民生证券。 为了配合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业务创新,为了让投资者更快的了解和熟悉场内申购赎回这一新的交易方式,鼓励投资者通过交易所渠道申购赎回基金,经过与深交所及中银中国基金代销机构充分沟通,中银国际基金管理公司将对在深交所场内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中银中国基金投资者开展申购费率6折优惠活动。 活动期间:9月7日至9月30日期间的正常交易日。 优惠方式:活动期间, 投资者使用深圳证券账户通过交易系统对本基金进行申购均享受申购费率6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正常申购费率×0.6)。 投资者在本基金办理场内申购业务的销售机构办理场内申购事项,均可享受活动期间的申购费率优惠。 本次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如增加或调整办理场内申购业务的销售机构,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另行公告。 本次优惠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详情请咨询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38834788,或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bociim.com查询。 根据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广发聚富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稳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货币市场基金、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外)新增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自本公告日起投资人可在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以上基金的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6个城市的19家营业网点为投资人办理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上海、武汉、海南、南京、重庆、杭州、深圳、牡丹江、沈阳、大连、哈尔滨、成都、北京、天津、郑州、广州。 巨田基金公司就巨田基础和巨田资源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事宜发布公告 根据原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函告,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05年9月1日与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合并后的名称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有鉴于此,我公司旗下的巨田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和巨田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会计师事务所由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 今日中银国际基金管理公司就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发布公告。 为积极参与中国基金行业的发展和创新,为投资者提供更便捷多样的服务,中银国际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银中国基金”或“本基金”,基金代码163801)的基金管理人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对中银中国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通场内申购赎回业务。 为此,中银国际基金管理公司会同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约定,“基金合同的变更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或者基金合同的变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而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变更后公布,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订,以对场内申购赎回业务进行约定。相关基金合同的修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释义”部分 “场内或交易所(场内)”、“申购”、“赎回”的释义原分别为: “场内或交易所(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的会员单位进行基金份额认购、上市交易的场所” “申购:指基金存续期间投资者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指基金存续期间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者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卖出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现修改为: “场内或交易所(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的会员单位进行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及上市交易的场所” “申购:指基金存续期间投资者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或场内的会员单位通过向交易系统申报的方式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指基金存续期间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者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或场内的会员单位通过向交易系统申报的方式卖出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二、“二 基金基本情况”部分 “(九) 基金份额价格”原为: “本基金场内基金份额交易价格按照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产生,场外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按照基金份额净值加减一定的手续费产生” 现修改为: “本基金场内基金份额交易价格按照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产生,场内及场外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按照基金份额净值加减一定的手续费产生” 三、“六 基金的申购和赎回”部分 “(六)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现增加部分条款: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注册登记人等相关机构技术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场内赎回费率结构参照场外赎回费率,具体费率详见招募说明书或最新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其他相关公告。” “(七)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中“1.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原部分表述为: “申购费用以人民币为单位,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申购份额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0.01份基金份额。” 现修改为: “申购费用以人民币为单位,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柜台(场外)申购,申购份额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0.01份基金份额;交易所(场内)申购,申购份额舍尾保留到整数位,剩余部分折回金额返还给投资者。” 四、“十二 基金份额的登记、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登记”部分 “(一)基金份额的登记”原为: 1.本基金的份额采用分系统登记的原则。场外认购或申购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场内认购或上市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持有人证券账户下。 2.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只能申请赎回,不能直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卖出;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只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卖出,不能直接申请赎回。” 现修改为: “本基金的份额采用分系统登记的原则。场外认购或申购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场内认购、申购或上市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持有人证券账户下。” 修订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已登载在中银国际基金管理公司网站。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就海富通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神华集团短期融资券事宜发布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的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参加了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申购。 鉴于该证券发行的承销团成员(非主承销商)之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对所管理的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神华集团短期融资券的数额披露如下: 2005年9月2日,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通过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分销面值3000万元的神华集团短期融资券。 以下信息来自新闻媒体,仅供参考。 今日有媒体报道,深圳地区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联席会议于9月2日在深圳成立,并举行了第一次会议,同时签订了《深圳地区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联席会议公约》。 据悉,该联席会议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深圳监管局的指导下成立,是一个由公司总部或注册地设在深圳的基金管理公司的督察长平等参与的行业自律组织,旨在加强深圳地区基金管理公司在监察稽核、合规控制等业务领域的沟通与交流,加强深圳地区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的行业自律并提高监察稽核工作水平,促进基金行业的规范化发展。 注册地在深圳的基金管理公司的15位督察长参加了本次会议,部分其他地区的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列席会议。会议还听取了来自瑞银(UBS)和摩根富林明的专家有关监察稽核工作的专题讲座,并就基金管理公司风险控制和督察长工作职责相关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达成一些共识。 今日有媒体报道了 第30次基金联席会议透露出有关基金公司的股改投票内控上的一些信息。 在第二批试点公司相继表决并重新上市后,8月30日举行的第30次基金联席会议,无疑是更进一步反映后续改革的动向,以及对此前进程的总结,然而本次会议的主要话题集中在基金投票。 一位与会代表对记者介绍,会议仍然由证监会副主席桂敏杰主持,在总结了前一阶段的股改情况,认为基金公司在总体上支持了股权分置改革后,证监会领导提出,要“规范、慎重”地配合股改,特别强调基金对于一家上市公司股改方案的投票,应该有科学的决策流程,由公司层面如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而不能仅由基金经理决定。 “管理层特别强调统一决策权,是有背景的,据了解,在第二批试点股改中,个别基金经理仗着手中掌握大量的流通股以及投票权,直接找到上市公司,要求公司给个人好处方可通过,据说金额是在20万~30万之间,即只要你给我个人30万,我就能保证本基金投你的赞成票。现在已有上市公司就此向管理层投诉,所以才有本次的着重强调。”一位知情人士对记者透露。 根据有关规定,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做出决议,必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这对于部分基金持股比重较大的上市公司来说,基金的投票倾向对于方案能否通过就至关重要,但同时,这也成为了个别无良基金经理的寻租机会。 据有关人士透露,基金经理索贿的对象,集中在部分民营上市公司,原因很简单: 第一,诸如长电、宝钢类的特大国企有着强硬的政治和经济背景,基金经理断不敢向这类企业要求好处,相比之下,民营企业背景会淡化很多,即使不成功也不至于“吃不了兜着走”;第二,民营企业大股东有着更强烈的全流通欲望,因此其接受要挟的可能性更大。业内人士分析,不排除部分上市公司选择了对个别基金经理妥协,第二批42家试点公司全部通过,固然有42家公司支付对价平均水平高于第一批的原因,但有关的公关成本也不可忽视。根据记者了解,为了使方案通过,不少公司破例请一些流通股较大的股东去星级酒店吃饭、甚至开会旅游已是屡见不鲜,而掌握大量流通股话语权的基金经理价值更是空前体现。 一家基金公司老总对记者表示,其实在证监会此次规定前,各基金公司的股改投票都不是由基金经理决定的,一般都将权力集中在投资决策委员会,但在实际操作中,感觉还存在漏洞。根据目前国内基金公司的架构,投资决策委员会一般由基金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基金经理、研究策划部总监、基金交易部总监及相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依据基金管理部和研究策划部所提供的信息与调查研究结论,制定基金投资的原则与方向。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基金公司手中股票众多,同时业务繁忙,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所有人不可能都能亲自到股改公司调研谈判,只能是安排具体负责的基金经理或研究员去上市公司谈判,然后再根据基金经理或研究员出具的报告做出判断,一般来说,如果报告里表现强烈的赞同倾向,投委员也不会轻易否决,这就有了寻租机会。”这位老总表示:“同一时间对同一只股票进行买和卖,都可以找到充足的理由,因此基金经理也可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这种情况即使证监会已经要求禁止,在实际操作中仍难杜绝。” 由于股权分置改革的划时代意义,相关配套措施以前都从未有过,因此许多细节目前还不是很完善。据了解,在8月30日会议上,还有基金代表提出,同一基金,可否因持有人的不同需要,而选择倾向不同的投票,例如“同一只基金,60%的比例投赞成票,40%的比例投反对票”,但这种建议被管理层否定。还有一种情况也引起了基金们的注意,即同一基金公司内部的不同基金,可否因自己投资风格需要不同,而对方案采取不同的投票,但“目前这一块还是空白,基金公司内部也只能采取统一倾向投票。”一位参会人士透露。 一位基金公司高管对记者分析,从第一、第二批股改试点看,基金持股偏少的清华同方是唯一被否掉的公司,因此从整体上看基金确实支持了股改的进展;另外从长电、宝钢等较为强硬的大型国企相继调整、提高对价支付标准,可以看到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在代表持有人谈判上的作用,这也促进了对价博弈的良性格局;但是,目前要高度警惕全面股改后可能出现的基金经理甚至基金高管的道德风险,“因为试点公司注意力还比较集中,也都是基金持股比较集中的优秀企业,单个基金的话语权还不是太大,可以后就不一样了,如果说现在已经有索贿现象,那么以后就可能更加普遍。” 93只基金重仓长江电力(资讯 行情 论坛)、61只基金重仓宝钢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参与前两批试点的企业相当部分是基金重仓股,这决定了此时单一基金的话语权和寻租权的价值并不会太高。但到了全面股改之后,部分单一基金持股大、或只有几只基金重仓的上市公司,基金经理的价值就会非常之大。一位基金业人士认为,必须防范这种股改黑幕现象的出现,并找到可行的监控办法,否则,将对划时代的股改进程不利。 独家声明: 新浪编者注:本文为作者授权新浪网独家刊登之作品,所有媒体及网站不得转载,除非获得新浪网及作者本人书面授权并注明出处为新浪网。欲转载者请致电:(86-10)82628888转5173联系。本文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意见,与本网站立场无关。非常感谢广大网友对新浪财经频道的支持,欢迎赐稿与合作。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