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基金运筹拟推融通巨潮指数型LOF备兑权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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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 08:05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简文 发自上海 证券市场自整顿以来首只权证产品——宝钢权证今日才到投资者的账户上,基金公司就已经迫不及待想推基金权证产品。有消息称,融通基金公司与有关合作单位共同设计了以融通巨潮100指数型LOF为标的的备兑权证产品。
深圳一家证券公司的有关人员透露,融通基金公司日前举办了融通巨潮100指数基金备兑权证交流研讨会,其目的是为了便于券商及时了解创新产品的优势、设计思路、产品运用及融通巨潮100指数型LOF的其他创新思路等。 指数型LOF的备兑权证指的是由第三方发行的指数型LOF基金认购(认沽)权证,赋予权证购买者以一定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指数型LOF的权利。 深圳一家中型基金公司的研究员认为,指数型LOF的备兑权证运作原理和特征与股票备兑权证有许多相似的地方,因此可以考虑与股票备兑权证相似的市场运作模式。 “指数型LOF的备兑权证市场运作模式应该包括几个主要环节。”该研究员指出,首先是基金公司发行并运作指数型LOF产品,然后第三方设计基于指数型备兑权证产品,并交由证监会审核通过;其次根据权证发行管理办法,第三方通过专用账号持有一定份额的标的指数型LOF基金,作为备兑权证发行的履约担保,接着经由交易所审核后,该权证像股票一样在二级市场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最后交易所负责监管备兑权证的发行、交易、行权及相关信息披露。 融通基金为了顺利推出以融通巨潮100指数型LOF为标的的备兑权证产品,已经和招商证券、广发证券、联合证券等多家券商联系,希望券商可以做融通巨潮100指数型LOF为标的的备兑权证产品的发行方。“联合证券已经基本与融通基金达成合作协议,愿意做该权证产品的发行方。”据接近融通基金的消息人士称,联合证券甚至连方案都已经做好并已经上报交易所待批。 6月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对其标的证券为股票的,并申请在深交所上市的权证,做出了详尽的规定。而对于标的物为其他证券的权证并无涉及。但在暂行办法的第九条如此规定,“权证的标的证券为其他证券的,其资格条件由本所另行规定。”也就是说,以融通巨潮100指数型LOF为标的的备兑权证产品是否可以顺利推出还需要有关监管部门的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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