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基金投资必读:8月5日基金动态及点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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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 15:47 新浪财经 | |||||||||
方信 今天可以说是国内开放式基金信息爆炸的一天,有一家基金宣布向投资人分红,有两家新基金披露了一系列的发行文件,两家基金发布即将或者延长上网发售日程。还有一些开通转换业务、有关基金申赎事宜、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和临时性公告,值得关心这些信息的人们利用周末时间认真研读。
国联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宣布收次分红国联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于2005年6月16日起基金合同生效。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运作办法》、《国联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复核,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本基金实施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第一次分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复核,以2005年8月4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 国联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1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 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5年8月8日 2. 红利发放日:2005年8月10日 3.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确定日:2005年8月 10日 4、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5年8月 12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5年8月10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5年8月11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5年8月12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根据2005年4月26日刊登的《国联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各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2005年8月 8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021-38789788)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2005年8月8日前到销售网点办妥变更手续。 4.由于部分投资者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帐单,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9788、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原开户网点变更相关资料。 5权益登记日和红利发放日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基金转托管、非交易过户和基金转换等业务的申请。 6由于支付现金分红款时将发生一定的银证转账等手续费用,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小于5元时,基金注册登记人将该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发行文件要点: 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 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30号文批准。 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分A、B两级基金份额,分别适用不同的费率、首次认购最低限额、追加认购最低限额等。 基金的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募集对象包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首次认购A级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首次认购B级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A级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首次认购B级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A级基金份额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B级基金份额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关于基金分级 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设两级基金份额:A级基金份额和B级基金份额。两级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九十日年化净值增长率。A级与B级基金份额的最低认/申购金额和适用费率如下表所示: 项目A级基金份额(基金代码:110007)B级基金份额(基金代码:110008) 管理费率(年费)0.5%0.5% 托管费率(年费)0.15%0.15% 销售服务费率(年费)0.25%0.01% 首次认(申)购最低金额1000元1000万元 追加认(申)购最低金额1000元10万元 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调整认(申)购各级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开始调整之日的3个工作日前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基金投资目标 力求在本金稳妥以及降低基金净值波动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取得超过比较基准的稳定回报。 销售机构与销售地点 (1)直销中心 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7楼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代销网点 -中国银行:本基金在中国银行的10000多个网点销售; -华夏证券: 本基金在华夏证券的119个营业网点销售; -东方证券: 本基金在东方证券的37个营业网点销售; -东吴证券: 本基金在东吴证券的18个营业网点销售; -银河证券: 本基金在银河证券的167个营业网点销售; -长城证券:本基金在长城证券的24个营业网点销售; -平安证券:本基金在平安证券的22个营业网点销售; -华泰证券:本基金在华泰证券的 34个营业网点销售; -海通证券:本基金在海通证券的90个营业部销售; -北京银行:本基金在北京银行的118个营业网点销售; -东北证券:本基金在东北证券的19个营业网点销售; -国泰君安:本基金在国泰君安的161个营业网点销售; -联合证券:本基金在联合证券的34个营业网点销售; -西部证券:本基金在西部证券的18个营业网点销售; -湘财证券:本基金在湘财证券的31个营业网点销售; -广发证券:本基金在广发证券的133个营业网点销售; -招商证券:本基金在招商证券的31个营业网点销售; -世纪证券:本基金在世纪证券的21个营业网点销售; -国联证券: 本基金在国联证券的13个营业网点销售; -华安证券: 本基金在华安证券的69个营业网点销售; -财富证券:本基金在财富证券的15个营业网点销售; -国元证券: 本基金在国元证券的38个营业网点销售; 各代销机构的详细销售地点请见附件。 (3)如本次募集期间,新增代销机构或营业网点,将另行公告。 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的发售期为自2005年8月8日到2005年9月9日(中国银行自2005年8月15日起开始发售本基金)。在发售期内,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随到随得。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不收取基金认购费。 募集资金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时归入投资者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募集资金利息的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认购份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本金认购份额=认购金额/基金份额面值 利息认购份额=募集期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份额=本金认购份数+利息认购份数 其中:认购份数保留至0.01个基金份额,小数点后两位以后舍去。多笔认购时,按上述公式进行逐笔计算。 举例如下: 假设某投资者以10000元认购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募集期发生的利息为13.32元,则其可得到的份额数计算如下: 本金认购金额=10000/1.00 =10000份 利息认购金额=13.32/1.00=13.32份 认购份数=本金认购份数+利息认购份数=10000+13.32=10013.32份 即若基金投资人斥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在此期间产生了13.32元的利息,可获得10013.32 份基金份额。 认购限制: 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首次认购A级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首次认购B级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A级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首次认购B级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A级基金份额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B级基金份额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缴款方式 通过代销网点认购的投资者采用"实时扣款"方式,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投资者采用"全额缴款"方式。 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中短期债券基金。 投资目标:力求在本金稳妥以及降低基金净值波动风险的前提下,取得超过比较基准的稳定回报。 投资理念:采取数量化分析方法,积极判断短期利率走势,合理安排组合期限结构,在控制利率风险以及基金净值波动风险的基础上,满足投资者本金稳妥、稳定收益、高流动性的需求。 业绩比较基准:二年期银行定期储蓄存款的税后利率:(1-利息税率)×二年期银行定期储蓄存款利率。由于目前市场上没有成熟的指数或其他指标作为本基金类型的业绩基准,因此本基金在考虑到目标客户构成和资金来源性质的基础上制订了此基准。当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有更加适合的业绩比较基准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对此基准进行调整;并提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风险收益特征: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高流动性、低风险的品种,其预期的风险水平和预期收益率低于中长期债券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力求在本金稳妥以及降低基金净值波动风险的前提下,取得超过比较基准的稳定回报。 (二)投资范围 1. 现金; 2. 三年以内(含三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3. 剩余期限在三年以内(含三年)的债券; 4. 期限在三年以内(含三年)的央行票据; 5. 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 6. 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剩余期限在三年以内(含三年)的固定收益类品种。 (三)投资理念 采取数量化分析方法,积极判断短期利率走势,合理安排组合期限结构,在控制利率风险以及基金净值波动风险的基础上,满足投资者本金稳妥、稳定收益、高流动性的需求。 (四)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中短期债券基金,采取稳健的投资策略,投资剩余期限在三年以内(含三年)的固定收益品种,在控制利率风险、尽量降低基金净值波动风险并满足流动性前提下,提高基金收益率。同时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首先基于对宏观经济环境的深入研究,判断中短期利率的变化趋势,结合对基金未来现金流的分析,确定投资组合的合理的目标期限;然后通过对投资品种的相对价值分析,优化基金投资组合的结构,力求在确保基金流动性的前提下获得稳定长期的较高收益。 主要包括以下策略: ①根据宏观经济、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分析,对中短期利率变化趋势进行预测,从而确定投资组合的目标期限结构,有效地控制利率波动对基金净值波动的影响,并尽可能提高基金收益率; ②对各种可投资债券品种的流动性、收益率、信用水平进行研究,确定组合中各资产的配置比例; ④在现金流特征相近的债券品种之间选取价值相对低估的债券品种,选择合适的交易时机,增持相对低估、价格将上升的类属,减持相对高估、价格将下降的类属; ⑤根据债券二级市场的收益水平和市场资金状况,对一级市场进行招标预测研究,积极参与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一级市场招标; ⑥根据申购赎回情况,合理配置基金资产,保持充足的流动性,以应付赎回。 (五)业绩比较基准 二年期银行定期储蓄存款的税后利率:(1-利息税率)×二年期银行定期储蓄存款利率。 由于目前市场上没有成熟的指数或其他指标作为本基金类型的业绩基准,因此本基金在考虑到目标客户构成和资金来源性质的基础上制订了此基准。 当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有更加适合的业绩比较基准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对此基准进行调整,并提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高流动性、低风险的品种,其预期的风险水平和预期收益率低于中长期债券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七)投资决策 1、决策依据 (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 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微观经济运行环境和证券市场走势。 2、决策程序 (1)研究员提交有关宏观经济分析、投资策略、债券分析等各类报告和投资建议,为投资运作提供决策支持; (2)基金经理根据研究员的报告和对市场走势的判断拟订资产配置方案; (3)投资决策委员会听取基金经理的拟订资产配置报告,同时听取金融工程部的绩效与风险报告,对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提出指导意见; (4)市场部每日提供基金申购赎回的数据,同时根据对历史数据、对投资者调查、市场环境判断,动态预测投资者申购赎回金额,并将结果提交基金经理参考; (5)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结合市场部提供的报告,构造具体的投资组合及操作方案,进行投资组合的构建和日常管理; (6)集中交易室依据基金经理的指令,制定交易策略并执行交易,并向基金经理及时反馈交易情况; (7)金融工程部对投资组合进行跟踪评估,监察部对投资过程进行风险监控;金融工程部和监察部定期或随时向基金经理、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供基金投资组合风险评估报告并对风险隐患进行提示; (8)基金经理定期检讨投资组合的运作成效,进行相应调整。 (八)投资组合限制 本基金投资组合应符合以下规定: 1.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将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类品种; 2. 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短期企业债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 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4. 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5. 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6. 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7.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应达到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等原因导致投资组合超出上述约定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符合有关限制规定。 8.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修改或取消上述限制规定时,本基金将相应修改其投资组合限制规定。 (九)各种资产和负债的剩余期限的确定 1. 银行存款、清算备付金、交易保证金的剩余期限为0天;证券清算款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交收日的剩余交易日时间计算;买断式回购履约金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时间计算。 2. 三年以内(含三年)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时间计算。 3. 组合中债券的剩余期限是指计算日至债券到期日为止所剩余的时间,以下情况除外: 允许投资的浮动利率债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下一个利率调整日的实际剩余时间计算。 4. 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回购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时间计算。 5. 中央银行票据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中央银行票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时间计算。 6. 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回购债券的剩余期限为该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 7. 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返售债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回购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时间计算。 8.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十)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投资于其他基金份额; 2、投资于股票或可转换债券; 3、投资于剩余期限大于三年的债券; 4、将基金财产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5、从事可能使基金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6、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发行的股票或债券; 7、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8、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9、承销证券; 10、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对上述事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十一)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所投资证券产生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2.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十二)基金的融资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 基金经理介绍 林海,男,1972年5月生,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金融学硕士,8年证券从业经历。1993至1997年在万国证券公司湖北武汉营业部从事客户管理和投资研究工作。2001年4月至今,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曾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固定收益投资经理,现任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沈涛,男,1966年6月生,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9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海南证券公司上海业务部经纪业务主管、君安证券业务经理、广发证券公司研发中心研究员。2004年8月至今,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现任行业研究员和基金经理助理。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董事总经理叶俊英先生、投资总监江作良先生以及基金投资部总经理兼研究部总经理肖坚先生。 叶俊英,同上 江作良,硕士,1966年生, 11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副总经理,投资自营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01年4月至今,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曾任投资管理部总经理、科汇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基金经理。 肖坚,硕士,1969年生,12年证券金融从业经历。曾任香港安财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粤信(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业务部副经理、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基金部经理。2001年4月至今,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曾任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助理、投资管理部常务副总经理、科翔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公司总裁助理、基金投资部总经理兼研究部总经理,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基金经理。 基金的转换 基金转换是基金管理人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一种服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将其持有的某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一)基金转换开始日及时间 基金转换的开始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在确定基金转换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最迟应在基金转换开始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公告。 投资者需在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有交易的当日,方可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二)基金转换的原则 1、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采用份额转换原则,即转换以份额申请; 2、当日的转换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时间前撤消,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3、基金转换价格以申请转换当日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4、投资者可在任一同时销售拟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销售机构处办理基金转换。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的基金; 5、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更改上述原则,但应最迟在新的原则实施前三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三)基金转换的程序 1、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代销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出转换的申请。 提交基金转换申请时,帐户中必须有足够可用的转出基金份额余额。 2、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在规定的基金业务办理时间段内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的申请日(T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查询成交情况。 (四)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基金转换时,由本基金转换到易方达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时,最低转出份额为500份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或调整上述基金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最迟在调整生效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五)基金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转换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金转换费率,调整后的基金转换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还应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 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或在特定时间段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转换费率。 (六)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方式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转换费=转出金额×基金转换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基金转换费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例三:假定某投资者在T日转出10,000份基金份额至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A级基金份额,转出基金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0元,转入A级基金份额净值为1.02元,,假设转换费率为0.25%,则可获得转入基金的A级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转出份额 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金额 转换费 转入金额 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份额 10,000 1.1000元 11,000元 27.50 10,972.50元 1.02元 10,757.35 转换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财产所有。 (七)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工作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三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巨田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发行文件要点: 巨田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的发售已获中国证 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9 号文核准。 巨田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为契约型上市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募集完成且基金合同生效后,如符合上 市条件,将申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管理人为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人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 巨田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发售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巨田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将自2005 年8 月8 日起,通过本公司的直销网点、银行及券商代销网点公开发售,同时还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挂牌发售。 投资人可以通过场内(交易所)、场外(销售机构)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在基金发售期间基金帐户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通过代销机构网点认购的投资人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 元(含认购费),追加最低认购金额每笔不低于1000 元(含认购费);直销网点投资人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 元,追加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 元(含认购费)。通过深交所认购时,每次申报的认购份额必须为1000 份或其整数倍且不超过99999000 份基金份额。 9、对场外认购金额在100 万元(含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人,本公司提供上门服务。 10、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人在发售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正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认购期间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 巨田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为契约型上市开放式 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基金份额面值为1.00 元人民币 交易所挂牌价格为1.00 元人民币 办理场外认购的代销机构 2、代销券商:广发证券、海通证券、兴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北京证券、长江证券、银河证券、华夏证券、山西证券、世纪证券、齐鲁证券、东莞证券、民生证券、西北证券、华西证券、湘财证券、国海证券、信泰证券 3、其它代销机构:天相投资 办理场外认购的直销机构 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理场内认购的销售机构 1、已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交所会员: 广发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华夏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银河证券、联合证券、中信证券(资讯 行情 论坛)、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广东证券、西南证券、华龙证券、大同证券、民生证券、山西证券、北京证券、长江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广州证券、兴业证券、天同证券、华泰证券、渤海证券、金通证券、万联证券、国元证券、湘财证券、东吴证券、东方证券、光大证券、上海证券、国联证券、金信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东北证券、天和证券、南京证券、长城证券、东海证券、泰阳证券、国海证券、第一证券、中原证券、中银国际证券、财富证券、国都证券、恒泰证券、华西证券、东莞证券、西北证券、国盛证券、新时代证券、齐鲁证券、华林证券、宏源证券(资讯 行情 论坛)、中金公司、广发华福证券、世纪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信泰证券、金元证券、江南证券、西部证券。 2、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代销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即可办理通过交易、尚未取得基金代销资格,但属于深交所会员的其他机构,可在本基金上市后,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买卖。 基金认购方式及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高于1.0%,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 费率如下表所示: 认购金额区间认购费率 小于50万元1.0% 大于等于50万元小于500万元0.8% 大于等于500万元小于1000万元0.5% 大于等于1000万元收取固定费用1000元 深交所会员单位可按照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约定的场外认购的认购费率设定投资人场内认购的券商佣金比率。 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募集资金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时折成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 场内认购 本基金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的方式。认购金额和利息折算的份额的计算如下: 认购金额 = 挂牌价格×(1+券商佣金比率)×认购份额 券商佣金 = 挂牌价格×认购份额×券商佣金比率 净认购金额 = 挂牌价格×认购份额 利息折算的份额 = 利息 / 挂牌价格 例:某投资人认购本基金10000 份,若会员单位设定券商佣金比率为1%,假定该笔认购产生利息10 元。则认购金额和利息折算的份额为: 挂牌价格=1.00 元 认购金额=1.00×10000×(1+1%)=10100 元 利息折算的份额=10 / 1.00=10 份 即:投资人认购10000 份基金份额,需缴纳10100 元,利息折算的份额为场外认购本基金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认购,计算公式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 例:某投资人认购本基金10000 元,认购费率为1%,假定认购期产生的利息为10 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 = 10000/(1+1%)=9900.99 元 认购费用 = 9900.99×1%=99.01 元 认购份额 =(9900.99+10)/1.00=9910.99 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10000 元本金可得到9910.99 份基金份额。 基金的认购限制 1、投资人在份额发售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已经正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2、场外认购投资人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 元(含认购费)。 3、认购期间单个投资人认购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 4、投资人通过深交所场内认购每次申报的认购份额必须为1000 份或其整数倍且不超过99999000 份基金份额。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申请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拟上市交易的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拟上市交易的时间 巨田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拟在基金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 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基金管理人最迟在上市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公告。 上市交易的规则 1、 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前一交易日基金份额净值; 2、 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自上市首日起实行; 3、 买入申报数量为100份或其整数倍; 4、 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 元人民币; 5、 上市交易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上市交易的行情揭示 巨田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交易行情通过行情发布系统揭示。行情发布系统同时揭示基金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上市交易的注册登记 投资人T 日买入成功后,注册登记人在T日自动为投资人登记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人自T+1 日(含该日)后有权卖出该部分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巨田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基金投资比例: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资产中股票投资比例的变动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30%-95%;债券投资比例的变动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65%;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巨田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中长期持有以资源类股票为主的股票投资组合,并注重资产在资源类各相关行业的配置,适当进行时机选择。采用“自上而下”为主、结合“自下而上”的投资方法,将资产管理策略体现在资产配置、行业配置、股票及债券选择的过程中。 巨田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将把握资源的价值变化规律,对各类资源的现状和发展进行分析判断,及时适当调整各类资源行业的配置比例,重点投资于各类资源行业中的优势企业,分享资源长期价值提升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1、巨田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股票投资策略及选股流程 (1) 巨田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股票投资策略: A、根据资源的经济发展价值,注重对资源类上市公司所拥有的资源价值评估和公司证券价值的估值分析;对于精选个股将坚持中长期持有为主的策略。 B、我国证券市场处于新兴加转轨的阶段,市场的波动性较强,所以本基金将依据市场判断和政策分析,同时根据类别行业的周期性特点,采取适当的时机选择策略,以优化组合表现。 (2) 巨田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选股流程: A、根据上市公司资源的类别、数量、与主营业务的密切程度判断公司是否属于资源类公司,所有资源类公司形成资源类股票库; B、在资源类股票库的基础上剔除ST 等财务异常公司股票形成投资的基准库; C、运用资源评价体系对基准库公司所拥有的资源进行评级并作三级分类,由一级资源类公司形成备选库; D、运用投资价值综合评价系统对备选库公司的财务状况、内在价值、相对价值进行综合评级,依据系统评价的结果,并结合公司实地调研的结论建立起基金的投资组合; E、对投资组合内股票的收益、风险特征、流动性指标、预期收益率进行量化分析,在分析结果基础上构造有效投资组合,以实现组合整体的风险收益最优化。 2、巨田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债券投资策略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为主,“自下而上”为辅的投资策略,以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兼顾中短期经济周期、政策方向等因素在类别资产配置、市场资产配置、券种选择3 个层面进行主动性投资管理。积极运用“久期管理”,动态调整组合的投资品种,以达到预期投资目标。 投资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国内外宏观经济发展状况、资源类行业和企业经济运行状况; (3)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 (4)证券市场政策环境、市场资金供求状况、投资人状况; (5)上述因素的作用机制和最终对证券市场未来走势的影响。 2、投资决策机制 本基金的投资决策机制为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以及研究驱动投资。 (1)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基金的投资原则、投资目标及整体资产配置策略,对基金经理授权,同时对整个投资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2)基金经理负责基金的投资管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原则及资产配置方案,拟订基金的投资组合,并负责实施。 (3)“研究驱动投资”是本基金的投资原则。投资决策委员会以研究部提供的策略报告为基础,对基金的投资原则、策略及资产配置比例进行决策。研究部对基金投资组合及重点投资品种提出投资建议,对重大突发事件提供评估意见和决策建议。 3、投资决策程序 (1)研究发展部通过科学系统的研究工作,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及投资部提供行业与上市公司研究报告及相关策略报告,作为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决策和投资部拟定投资方案的基本依据。 (2)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研究发展部和投资部提交的策略报告或投资建议方案制定基金的投资原则、投资目标和资产配置策略。如遇重大事项,投资决策委员会及时召开临时会议做出决策。 (3)基金经理根据授权承担本基金投资执行工作,在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决策的原则下,负责具体的投资方案的实施。在基金经理权限内的,由基金经理自主实施;超过基金经理权限的,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基金经理在研究员报告的基础上在权限内调整投资组合,下指令给集中交易室,由交易主管分配给交易员执行指令。 (4)监察稽核部对投资组合计划的执行过程进行监控。 (5)如果证券市场、相关行业及上市公司情况发生变化,需对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时,基金经理应提请召开临时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6)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对上述投资程序做出调整。 巨田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业绩比较基准 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70%×中标300 指数+30%×中信全债指数 基准指数的构建考虑了3 个原则: 1、公允性。选择市场认同度比较高的中标300 指数、中信全债指数作为计算的基础指数。 2、可比性。基金投资业绩受到资产配置比例限制的影响,虽然股票最高投资比例可达到95%,但这一投资比例所对应的是阶段性、非常态的资产配置比例。在一般市场状况下,为控制基金风险,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会控制在70%左右,债券投资比例控制在30%以内。根据基金在正常市场状况下的资产配置比例来确定加权计算的权数,使业绩比较更具有合理性。 3、再平衡。由于基金资产配置比例处于动态变化的过程中,需要通过再平衡来使资产的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要求,基准指数每日按照70%、30%的比例采取再平衡,再用连锁计算的方式得到基准指数的时间序列。 汇添富优势精选基金通过上证所场内系统发售的公告 经 申请并获上海证券交易所 同意,自2005年8月8日起至8月19日止, 汇添富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 进行募集发售。 一、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以下上证所会员的营业部,在上证所交易日期的9:30至15:30以场内方式认购本基金。上述上证所会员包括: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汇添富优势精选基金场内认购代码为“521008”,场内认购简称为“添富优认”。 三、汇添富优势精选基金场内认购价格为每份1.00元人民币。 四、汇添富优势精选基金场内认购费率与场外一致。 五、汇添富优势精选基金场内每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0元人民币且必须为100元的整数倍,单笔认购不超过99,999,900元人民币。 六、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已经正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七、重要提示 (一) 汇添富优势精选基金自2005年7月5日起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在场外进行募集发售。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在2005年7月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上的 招募说明书及发售公告。 (二)自2005年8月8日起至8月19日止,投资者可通过场内或场外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三)本公告仅对场内发售本基金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发售公告和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深交所信息: 延长嘉实沪深300(资讯 行情 论坛)指数基金(LOF)上网发售时间的通知 关于延长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上网发售时间的通知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上网发售截止时间由原定的2005年8月5日延长至2005年8月19日。 在延长期间,本所继续上网发售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嘉实300,基金代码: 160706,挂牌价:1.00元。所有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均可参与本次基金上网发售。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开放基金转换业务 为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需求,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将从2005年8月8日起开放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间的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在持有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一、适用基金范围 适用于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募集和管理的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包括宝康消费品证券投资基金(代码:240001,以下简称“宝康消费品基金”)、宝康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代码:240002,以下简称“宝康灵活配置基金”)、宝康债券投资基金(代码:240003,以下简称“宝康债券基金”)、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码:240005,以下简称“多策略增长基金”)、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包括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A(代码:240006,以下简称“现金宝A”)和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B(代码240007,以下“现金宝B”)。 二、适用投资人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已持有上述任一只基金基金份额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三、转换费用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的基金进行转换时,除收取转换费外,不另外收取申购费和赎回费。 1、宝康消费品基金、宝康灵活配置基金、宝康债券基金、多策略增长基金之间转换:转换费率为0.4%,25%转换费计入转出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注册登记等费用。 2、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转换成其他基金:投资人持有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90个自然日以上(含90个自然日)的基金份额的转换费率为转出的基金金额申购转入基金所对应的申购费率的80%。持有时间少于90个自然日的基金份额的转换费率为转出的基金金额申购转入基金所对应的申购费率。 3、宝康消费品基金、宝康灵活配置基金、宝康债券基金、多策略增长基金转换成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宝康消费品基金、宝康灵活配置基金、多策略增长基金转换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转换费率为0.4%,其中转换费的25%计入转出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注册登记等费用。宝康债券基金转换成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转换费率0.25%,其中转换费的25%计入转出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注册登记等费用。 四、基金转换的程序 1、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代理人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段内提出基金转换申请。 2、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以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人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进行成交查询。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转换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对该持有人基金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先确认的份额先转换,后确认的份额后转换。 五、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基金转换遵循“份额转换”的原则,转换申请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从宝康系列基金、多策略增长基金转出,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100份;从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转出,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因为转换等非赎回原因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该基金最低保留份额数量限制的,注册登记机构不作强制赎回处理。 六、重要提示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本公司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公司的直销网点(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021-38784747,网站:www.fsfund.com)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95533,网址:www.ccb.cn)等销售机构。各代销基金代销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情况见下表: 序号代销机构名称宝康系列基金多策略增长基金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销代销代销 3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销代销代销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销代销代销 5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销代销代销 6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销代销代销 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销代销代销 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销代销代销 9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销代销 10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销代销 11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销代销代销 1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销代销代销 13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代销代销 1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代销代销 1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代销 2、自2005年8月8日起,投资人可在本公司直销网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网点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各销售机构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其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本公司将及时公告可以办理本业务的新增销售机构。 3、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发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定,以届时公告为准。 4、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最迟在调整前3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5、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天同180指数基金公告开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系统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业务办理规则(试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开放式基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认购、申购与赎回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天同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天同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天同基金公司申请并获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债字[2005]40号文同意,自2005年8月8日起, 天同基金公司管理的天同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开通在上证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以下简称“上证所场内系统”)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由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并经上证所和中国结算认可的上证所会员(以下简称“有资格的上证所会员”,名单详见上证所网站),可通过上证所场内系统从事自营或代理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二、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的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有资格的上证所会员的营业部,在上证所交易时间内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三、本基金申购、赎回的基金代码为519180,其对应的申购赎回的基金简称为“天同180”。 四、投资者可以在上证所场内系统和场外系统(指上证所以外天同基金公司及代销机构的开放式基金柜台销售系统)之间进行本基金的跨市场转托管。转托管的代码为522180,简称为“天同18ZT”。 五、申购、赎回费率: 投资者通过上证所场内系统申购、赎回本基金费率和场外系统收取费率一致。 六、设置分红方式 本基金分红方式有两种,分别为红利转投和现金分红。投资者应该在本基金分红公告规定的期限内设置分红方式。设置分红方式的代码为523180,其对应的简称分别为“天同18FH”。如果投资者未设置分红方式,则默认为现金分红。 七、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投资理念:天同180指数基金以跟踪目标指数为原则,实现与市场同步成长为基本理念。本基金通过运用指数化投资方法,力求基金的股票组合收益率拟合上证180(资讯 行情 论坛)指数的增长率。 3、天同180指数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时间为2003年3月15日; 天同180指数基金场外申购、赎回开通时间为2003年4月25日; 截至到2005年8月5日本基金的场外申购、赎回渠道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实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自天同180指数基金开通上证所场内系统办理申购、赎回之日起,投资者可继续在上述天同180指数基金销售机构通过场外系统或在有资格的上证所会员营业部通过上证所场内系统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4、投资者可拨打 客户服务电话021-68644599或登陆 网站www.ttasset.com了解本业务详细情况。 5、本公告仅对天同180指数基金开通在上证所场内系统进行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天同180指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天同180指数基金网站所登的《天同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公告等有关资料。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今日发布临时公告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之第四条规定,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就南方现金增利基金"影子定价"事宜临时公告如下: 发生日期:2005年8月1日 偏离度:0.5080% 原因:由于货币市场基金影子定价小组调整影子定价处理标准,致使天同180指数基金原有库存证券出现了一些浮动盈利。 处理方法:为了维持现有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同时维护市场稳定,将及时稳步实现现有浮动盈利。 最后是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摘要 独家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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