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资格将评审 评审专家已确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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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 07:1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证券报 记者 吴占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示51位评审专家 北京消息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布《关于公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评审专家的通告》,公示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专家名单,确定拟聘任51名评审专家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通告指出,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规定,为做好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评审专家的选聘工作,按照《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专家评审规则》,由有关部门、机构推荐和个人自愿报名产生候选专家109人。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并根据工作需要对专家库专家人数适当调整,拟聘51名评审专家。通告称,对公示的评审专家如有须反映的情况,可于2005年6月20日前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反映情况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以单位或部门名义书面反映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书面反映的要署真实姓名和所在单位,以便于进一步核实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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