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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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 11:58 景顺长城 | ||||||||||||||||||||||||||||||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景顺长城鼎益基金) 基金代码:162605
发售期:2005年1月20日~2005年2月25日 运作方式:契约型上市开放式 基金发起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1.00元 最低认购金额:人民币1000元 投资目标:通过主动的基本面选股和最优化风险收益配比获取超额收益,力求基金财产长期稳定的回报。 投资方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公司股票和债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资产配置:对于股票的投资不少于基金财产的60%,持有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为一只高持股的股票型基金。 业绩比较基准:基金整体业绩比较基准=新华富时A200指数×80%+同业存款利率×2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严格控制证券市场中的非系统性风险,是风险程度适中的投资品种。 【费率标准】
为了鼓励客户参与“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特为定期定额客户度身定做申购费后端收费费率标准:
注:①定期定额客户申购期每期扣款额为100元或其整数倍。 ②通过“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申购本基金只适用申购费后端收费方式。 ③定期定额申购费率按定期定额计划实际已成功申购的累计期数分档计算,期数的积累以投资者在销售机构的交易帐户为准,若在不同销售机构则分别统计。 ④定期定额方式认购/申购的基金赎回费率同上,赎回费计算所依据持有期限是以该帐户第一笔定期定额申购确认日为起始日。 销售对象:合格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 销售渠道: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在深圳的直销中心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的代销网点以及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它代销机构的网点。 募集期限: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时间以发售公告为准。 申购、赎回开始时间: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不超过45个工作日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收益分配: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50%;分红的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 【基金经理】 王新艳女士,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硕士。6年基金从业经历。 相关资料: 【投资意向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