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有资金运用范围放宽 基金自营引关联交易顾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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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 08:53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本报记者 李佳 深圳报道 日前,证监会下发了《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和运用固有资金的有关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给多家基金公司。截至记者发稿前,多家基金公司已在10日将反馈及修改意见传回证监会。
基金快速反馈 昨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基金公司人士向记者透露了一些意见。 该征求意见稿拟定,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资金的运用除经营业务所必需外,可投资于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返售证券、国债和开放式基金(ETF除外)。基金公司固有资金的运用范围大大拓宽,而以前的规定是,基金公司固有资金只能投资在银行存款和国债上。 但是,该人士表示,证监会并没有规定可投资“封闭式基金和ETF产品”,这可能主要是因为证监会担心基金公司投资自家的封闭式基金、ETF,可在二级市场交易,很可能出现关联交易。 据记者了解到,很多基金公司都提了要求允许买封闭式基金的意见。 另外,在征求意见稿中,证监会拟定“基金管理公司的固有资金只能以认购、申购和赎回的方式,每一只开放式基金的投资金额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十,每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总额不得超过二亿份,每笔投资并持有统一开放式基金的连续期限至少为六个月。” “而对于货币市场基金这种现金管理品种,基金公司根本不可能连续持有六个月以上,否则会造成资金流动性问题。征求意见稿没有对此作出特殊规定,可能在政策上造成基金公司无法投资货币市场基金的情况。”因此,有多家基金公司提出对该“投资期限”的异议。 另外,征求意见稿还拟定“基金管理公司申购、赎回开放式基金份额,应至少提前二个交易日将投资品种、投资日期、申购份额、费用等情况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并在前述时间内向中国证监会及公司所在地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对此,还有基金公司人士认为,“提前二个交易日”的时间限制太长。T+2日后,如果市场发生很大波动,那么基金公司还是要根据已披露信息进行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很容易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而证监会发布该征求意见稿的初衷就是为了让基金公司能够有效利用闲置资本金。因此,他们建议“希望能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信息”。 顾虑与解读 基金公司对证监会出台该征求意见稿普遍持欢迎态度。而一家券商的知名基金分析师却对此持反对意见。 他认为,该征求意见稿的大部分内容都是针对基金公司投资自己管理的基金。但是,基金公司不可能对旗下每只基金都“照顾周到”,如果将资金投入在旗下一只基金上,很难向投资者说明为何不看好旗下其他基金。如果基金公司加大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力度,很可能造成投资者对旗下股票型基金份额的赎回。 另外,如果基金公司投资在某只旗下基金上,很可能在研究力度、内部资源配置等问题上“有失偏颇”,中小散户投资者往往难以信服。 其次,基金公司大大拓宽了投资品种,但是,例如当基金公司买入返售证券、国债其他投资品种时,很可能参与旗下基金的交易,从而带来利益输送的问题。因此,基金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投资应该有第三方监督,并建立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制度。 对于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出台,这位分析师解读到,证监会扩大了基金公司自有资金的投资范围,为早些时候已出现的“基金公司投资自己旗下的基金”作了正名。而在此前,基金业内正为“基金公司投资自己旗下的基金”是否违规争论不休。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就意味着证监会对此明确出台了规章制度进行监管约束。不过,该征求意见稿还有待完善,解决给中小投资者带来的顾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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