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三大举措活跃银行间外汇市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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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 02:34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中国人民银行8月10日宣布,进一步推进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发展,以提高汇率形成的市场化程度,为银行和企业提供更多风险管理工具。 此前,中国人民银行刚在8月9日晚宣布扩大外汇指定银行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开办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
央行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外汇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要点有三: 扩大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交易主体范围,允许符合条件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按实需原则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 增加银行间市场交易模式,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引入询价交易方式,银行间外汇市场参与主体可在原有集中授信、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基础上,自主选择双边授信、双边清算的询价交易方式,询价交易将首先在远期交易中使用。 进一步丰富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品种,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参与主体开展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并允许取得远期交易备案资格6个月以上的市场会员开展银行间即期与远期、远期与远期相结合的人民币对外币掉期交易。 央行表示,在进一步加快银行间外汇市场发展的同时,将加强对银行间外汇市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市场平稳有序运行,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在7月21日推出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后,央行在20天之内迅速推出上述举措,对于便利国内经济主体的汇率风险管理、培育国内人民币对外币衍生产品市场等均具重要意义。 东方汇理银行董事总经理何昕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知》顺应了当前人民币汇率改革的潮流,在人民币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的背景下,任何与国际运作有关的公司(不仅包括进出口贸易企业),汇率风险都无法回避,而远期交易提供给中国企业规避汇率风险的工具。 何昕同时表示,远期外汇产品的定价与利率走势相关,但目前人民币利率没有完全放开,理论上,利率曲线不准确,定价也不会太精确,因此可以说中央银行丰富外汇市场交易品种的举措,为利率的进一步市场化提出了要求。 《国际金融报》 (2005年08月11日 第一版) 作者:本报记者 张燕 发自上海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