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汇限额三年增6000美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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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 15:32 法制晚报 | |||||||||
外管局昨天发布通知 个人购汇时不再需要身份证 限额提高 与2002年相比 出境半年以下可购汇等值5000美元 出境半年(含)以上可购汇等值8000美元 本报讯 (记者 杨慧博) 昨天,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提高了我国居民因私购汇的限额,并且简化了相关手续。今后,居民出境留学、旅游、考察以及探亲都可以带更多的外汇了。
记者了解到,2002年7月1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通知规定,因旅游、探亲等出境人员可购汇额度为等值2000美元(含2000美元)。2003年,这个数值按出境时间长短进行了调整。至今3年间,居民因私购汇限额最多提高了6000美元。 手续简化 昨天,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调整境内居民个人经常项目下因私购汇限额及简化相关手续的通知》简化了有关购汇的手续。 不用提交身份证 一是取消了出境旅游、探亲、考察等有实际出境行为的境内居民个人购汇时须提交身份证或户口簿的要求,上述居民个人购汇时持含有身份证号码信息的因私护照和有效签证即可办理。 费用证明无须翻译 二是简化自费留学人员的购汇凭证。原来要求自费留学人员购汇时必须提供境外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费用证明的原件,现在放宽到原件、传真件或网上下载件均可,同时取消了必须提供录取通知书和费用证明翻译件的要求。 金额提高 我国居民因私购汇的限额有了相应的提高 出境半年以下 可购汇5000美元 按照《通知》规定,对于持因私护照的境内居民,如果他们有出境旅游、探亲、考察等实际出境行为,凡出境时间在半年以下的,个人购汇指导性限额由于原来的等值3000美元(即3000美元或者价值跟3000美元相等的其他外汇,下同)提高到等值5000美元。 出境半年(含)以上 可购汇8000美元 出境时间在半年(含半年)以上的,个人购汇指导性限额由原来的等值5000美元提高到等值8000美元。 不出境但需要外汇 可购汇5000美元 对于居民没有出境行为但有实际用汇需求的,如救助境外直系亲属、缴纳国际组织会费、境外邮购等,个人购汇指导性限额也由原来的等值3000美元提高到等值5000美元。 其他变化 此外,《通知》还大大降低了自费留学人员购汇时预交人民币保证金的要求,将人民币保证金金额由原来的2:1降低为每笔2000元人民币。 《通知》还指出,境内居民个人持境内金融机构发行的外币卡在境外进行刷卡消费形成的透支,持卡人可以在发卡金融机构购汇偿还,这时的购汇金额没有数量限制。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