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建明
  2007年1月6日,周建明被证监会以“虚假申报操纵股市”为名查处,被没收违法所得176万余元,并处以罚款176万余元。他是《市场操纵认定办法》明确后,国内被查处的第一人。而周建明,就是以这种方式进入了公众的视线,也随即引发了对于“他究竟是谁”的追踪。[全文][评论] >>查看全部财经人物志
周建明其人

    周建明,男性,出生于1965年3月,妻子朱向英。登记住址是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柳汀新村36幢86号107室。
    周建明是宁波“涨停板敢死队”中的一员,曾经在银河证券宁波解放南路营业部操作过。2007年1月6日,周建明被证监会以“虚假申报操纵股市”为名查处,没收周建明违法所得176万余元,处以罚款176万余元。他是《市场操纵认定办法》明确后,国内被查处的第一人。
    有报告引述消息人士的话称,周建明可能是境内某上市公司高管,甚至是上市公司董事长。[全文]

什么是虚假申报
  虚假申报操纵,是指行为人持有或者买卖证券时,进行不以成交为目的的频繁申报和撤销申报,制造虚假买卖信息,误导其他投资者,以便从期待的交易中直接或间接获取利益的行为。而行为人在同一交易日内,在同一证券的有效竞价范围内,连续或者交替进行3次以上申报和撤销申报,可认定为频繁申报和撤销申报。
    具体标准:行为人频繁申报和撤销申报;申报笔数或申报量,占统计时段内总申报笔数或申报量的20%;行为人能够从中直接或间接获取利益。
市场操纵八宗罪
    罪之一 连续交易操纵
    罪之二 约定交易操纵
    罪之三 自买自卖操纵
    罪之四 蛊惑交易操纵
    罪之五 抢先交易操纵
    罪之六 虚假申报操纵
    罪之七 特定价格操纵
    罪之八 特定时段交易操纵
    [全文]
小调查
           周建明事件读者调查
    你认为操纵市场这种现象在目前的中国股市中普遍么?
   很普遍
   一般
   很少有
           

 宁波涨停敢死队成员
涨停敢死队简介
    宁波“涨停板敢死队”发源于银河证券宁波解放南路营业部,在2001年以后的弱市中崛起,用少量资金在局部市场中营造井喷行情。2005年,宁波“涨停板敢死队”几乎达到巅峰,比较典型的案例为当年6月份的“中海发展”连续涨停。4年前,因媒体的广泛报道,敢死队逐渐淡出公众视野,其成员亦分崩离析,隐姓埋名。[全文]
核心主力成员
    2008年股市第一案周建明案的爆发,让人重新想起当年叱咤风云的宁波敢死队,市场人士纷纷猜测,周建明与敢死队之间可能存在的关系。记者通过在宁波的多日调查,发现周建明不仅是货真价实的宁波人,还是当年宁波敢死队的核心成员,不过案发前就已转战上海。[全文]
与江浙游资的亲密关系
    周建明是地道的宁波人,“涨停板敢死队”的主力。其所能动用的资金或已达上亿元。他利用在短时间内频繁申报和撤销申报手段操纵大同煤业等15只股票价格, 手法也正是当年“敢死队”操盘的手法之一。但是不管采用什么手段,江浙一带的游资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全文]

  证券市场虚假申报第一人
持有过的股票
  在2006年1月至11月期间,周建明利用在短时间内频繁申报和撤销申报手段操纵了大同煤业、四川路桥、中纺投资、上海医药、中炬高新和安阳钢铁等15只股票价格。通过这种手段,周建明在股市中赚得盆满钵满。[全文]
没收176万,罚款176万
    经查明,在2006年1月至11月期间,周建明利用在短时间内频繁申报和撤销申报手段操纵“大同煤业”等15只股票价格。 经计算,周建明利用频繁申报和撤销申报手段操纵“大同煤业”等15只股票价格的违法所得为1,762,239.85元。[全文]
 事态发展及后续影响
证监会:着手调查更多周建明
  继认定周建明构成操纵证券市场并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一位证监会官员日前表示,正在对已经成为市场关注热点的多起股价操纵事件进行非正式调查。根据证监会的稽查程序,非正式调查阶段必须掌握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明确证据,据此判断是否立案调查。进入立案调查阶段,上市公司必须发布公告。[全文]
全聚德:大幅跳水
  以全聚德、金风科技为首的中小板题材股纷纷出现低开杀跌。分析师指出,证监会查处“周建明案”预示近期股市监管力度加强,这对类似全聚德这样的庄股将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近期在9个交易日中出现8个涨停的全聚德(002186),更是以跌停价70.70元开盘,收盘报71.43元,跌幅达9.08%。[全文]
家人:躲避采访
  记者根据证监会提供的信息找到了周建明在宁波的住所,并查到了其父亲的手机。当电话接通后,对方拒绝正面回答。记者又问周建明的事情,周建明在哪里时,对方忙说打错了,随即挂断电话。家人面对媒体,对周建明被查处的事情三缄其口,不发表任何意见,称“被证监会处分,没什么好说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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