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基金法实施后,公募基金管理人将由目前的基金公司拓展到保险资管、券商、私募等资产管理机构,这意味着,投资者将可以从这些机构获得和基金公司一样的基金理财服务。
和新基金法配套并同时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中将基金销售渠道拓展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过往当利益遭到损害时,基金投资者要么忍气吞声,要么用脚投票,而发生侵害的管理人依然提取巨额管理费,投资者维权无门。新基金完善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制度。针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召集难度大、发挥作用难的问题,引入二次召集大会制度。
本次基金法修订最大亮点是首次将非公募基金纳入了法律的调整范围。由于受发展和认识上的局限,2004年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法》未对非公募基金予以明确的定义,由此导致私募基金一直游走在“灰色地带”。
非公开募集基金募集完毕,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行业协会备案;对募集的资金总额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达到规定数额的基金,基金行业协会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允许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经过批准后发行公募产品。在适用范围上,投资二级市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私募基金将被纳入监管,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私募基金则未被纳入。
随着券商资管“转公募”倒计时开始,多家证券公司负责人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他们正在按要求积极准备申报材料,希望能尽快获取公募资格开展新业务。“最近几个月我们一直在冲规模。”一家中小券商负责人表示,他们希望尽快达到20亿元申请牌照的“红线”,目前来看问题不大。
前业内不少大型券商均参股基金公司,如果券商自身计划开展公募业务,必须面对公募业务是由母公司,还是子公司开展这一问题。“如果券商自身要开展公募业务,那么已参股基金公司的券商必须撤回人员。”证监会基金部主任王林在日前一次内部座谈会上表示。
目前包括泰康人寿、新华保险(和中国人寿)等保险公司,对于公募基金业务的筹备工作已经进入收官阶段,已经有资深公募基金人士前往上述公司的公募筹备部门报到。“我们已经基本完成公募业务团队搭建,只等6月1日之后这项业务开闸。”日前,北京某保险公司消息人士透露。
基金投资范围的扩大使得期货成为标的之一,不仅包括现有的股指期货和商品期货,对于未来即将上市的国债期货、股指期权和商品期货期权也有了法律上的依据。公募基金可以利用期货、期权进行有效的风险对冲。公募基金可以利用期货、期权进行有效的风险对冲。为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良好保障。
对于我国而言,目前期货市场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法律法规还在有待健全和完善。对期货公司而已,从起初单一的经纪业务,逐渐向投资咨询业务和期货资管业务等多领域发展,期货投资基金便是期货行业未来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