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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1985年
推行“集资办电”,可使用银行贷款,改变了过去电力建设全部依靠财政拨款的做法。集资新建的电力项目按还本付息的原则核定电价水平,打破了单一的电价模式,培育了按照市场规律定价的机制。
1987-1998年
电力行业“政企分开”,撤销电力工业部,成立国家电力公司,承接原电力部下属的五大区域集团公司、七个省公司和华能、葛洲坝两个直属集团。
2002年2月
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决定启动以“厂网分开、竞价上网、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为主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原国家电力公司被拆分为两大电网公司、五大发电集团和四大电力辅业集团。
2003年3月
国家电监会成立,开始履行电力市场监管者的职责,实现“政监分开”。
2003年7月
国务院出台了《电价改革方案》,确定电价改革的目标、原则及主要改革措施。电价被划分为上网、输电、配电和终端销售电价。
2004年3月
电监会和发改委下发《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购电试点暂行管理办法》。
2004年12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的意见》。
2007年4月
国务院转发《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总体思路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要针对解决电源结构不合理、电网建设相对滞后、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发挥不够等突出问题。
2009年10月
发改委和电监会联合制定《关于加快推进电价改革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改革的必要性,确定改革目标和原则,并提出电价改革的七个重点任务。
2010年
中央多部委叫停地方“直购电”试点。
2011年9月
由两大电网公司剥离的辅业与4家中央电力设计施工企业重组形成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这标志着中国历时多年的电力体制改革终于迈出电网主辅分离改革的重要步骤。
2012年4月
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刘振亚首次表态,“应坚持现有输配一体化、调度和电网一体化格局”。
2014年上半年
安徽、江苏、江西等十多个省重启“直购电”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