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电改:是当下世势变迁政治风云的映射

2014年11月25日 02:04  上海证券报 微博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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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吴疆

  ■在电改这个深水区呈现出复杂的价值谱系,并不是一件了不得的事情。每一桩电改事项的抉择,每一波电改的价值取向,都是上下、左右、内外博弈互动的结果,是此时此刻执政决策能力、群体智慧水平的反映,是当下历史时期世势变迁政治风云的映射,谁也不是永远的“右”,“左”也不一定总是对。对于电改这种基础产业领域的体制改革来说,具体到每一项对策措施,是有客观规律可循的,是全世界相通的,是没有绝招秘术的,是可以通过实践与时间来检验的。  

  ■与同为改革深水区的铁路、油气领域相比,电改不仅透明度高、矛盾尖锐、呼声高涨、研究深入,而且安全风险、经济风险最小,完全可以再次成为基础产业领域深化改革的先行者。  

  ■中国电改所涉及的内容驳杂,因此一方面,在坚持市场化大方向的同时,宜以实现阶段性成效为主,而另一方面,对于众多电改事项必须有意识地进行比选,追求实效。  

  电力市场化改革,是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的一股世界性潮流。中国的电力体制改革,是世界性电改潮流的一部分,同时也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不断改革是一种中国式的发展方式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仅国家层面的管电体制即已历经11次变革。其中,1978年之前,体制沿革多是围绕专业管理(电力部)还是综合管理(能源委、能源部)、水利为主(水利电力部)还是火电为主(电力部)来进行;而1978年之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电改顺应国内、国际潮流也明确了市场化的基本指向:

  ——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电改的基本任务是保障供给、吸引投资,主要是通过多家办电、政企分开、保障性电价等政策措施来明晰产权。

  ——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中国电改的基本任务转向提高效率、引进竞争,主要是通过厂网分开、市场监管、激励性电价等政策措施来提高竞争有效性。

  ——而在新的历史阶段,中国电改的基本任务将进一步指向破除垄断,通过纠正产业制度的失衡,进一步释放生态承载价值/系统整合价值,塑造新经济增长点,发挥更大产业价值。例如在公权安排方面,将调度职能与电网企业分离,更好服务于政府;在市场格局方面,拆分电网至经济规模,形成类似发电的比较竞争格局;在交易分配方面,对称开放大用户直购,形成多买、多卖市场格局;在供应保障方面,通过中央、地方错位专营,建立权责对等的地方保电机制;而在技术创新方面,则可通过破除垄断、坐实地方,推进新技术新产业多元发展。

  由此可见,中国电改历程的基本特点:

  一是虽然历经了不同阶段,但中国电改的市场化大方向始终没有改变,对于市场形势的判断特别是对市场化内涵的认识则在不断深入;

  二是改革已成为常态,不断深化改革与时俱进已成为一种中国特色的发展方式,这是中国独特政治优势的体现,可把更多精力用于“怎么改”而非“为啥改”;

  三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突出,电改亦然,当前所面临的很多问题,仅仅是改革过程中阶段性试验性的东西,既非行业传统,也非国际通行,绝非不可改变;

  四是市场化改革的方向是既定的,但改革方案是暂态的,每一轮次或大或小的电改,具体内容都是可以妥协的,但妄想固化利益格局、谋求千秋万代同样是不可能的。

  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内涵与范畴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所进行的伟大实践,是人类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规律及其普世价值的体现。电力市场化改革,是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电力(能源)领域的重要发展动向,拥有明晰产权、有效竞争等市场经济的基本内涵。其中明晰产权指:企业、消费者、资产保护等私权制度,政府、行业、社会等不同层面的公权制度,均应同等有效;而有效竞争则指,通过规则保障、结构保障、机制保障等建设,为市场主体的竞争行为提供有效的保障体系。

  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基本内涵,明确了各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基本方向,同时也规定了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的主要范畴:一是价格、准入、国有资产等管电职能方面的改革;二是管电机构在层次、类型、业务范围等方面的调整;三是横向治理、纵向治理、公共治理等产业制度的完善。

  由此可以发现:一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内涵非常丰富,中国电改所涉及的内容更为驳杂,因此一方面,在坚持市场化大方向的同时,宜以实现阶段性成效为主,而另一方面,对于众多电改事项必须有意识地进行比选,追求实效。

  二是中国电改的推进还落后很远、未得要领,“厂网分开”仅仅是市场化改革的外围动作(纵向切分的方式之一),大多数国家优先处理的调度、交易、输电等行业公共治理核心问题,至今仍未真正触及。

  以影响较大的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为例:

  一方面,取得了提高生产效率、提高技术水平、凸显比较竞争效益等预期目标,获得了迅速应对预料之外的装机短缺、消化世界范围的一次能源涨价、积极履行越来越多的社会责任等超出预期的成果,体现了市场化改革的效益与活力,证明这个基本方向值得坚持。

  但与此同时,由于对市场的内涵认识不到位,重企业重组而轻公权建设,国家对于电力的控制与决策能力下降;由于对电力供应总体形势认识不到位,重引进竞争而轻供应保障,电力供应问题长期未得根治;由于对产业运行机理认识不到位,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反而出现超级垄断利益集团,人为放大了垄断的负面效果。

  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以来,中国电网领域逐渐形成一种超级垄断的业态:一是行业公共权力的垄断,既当裁判员,又当一方运动员;二是业务规模的垄断,企业规模已经超越“规模经济”的上限;三是业务链条的垄断,即是独家批发商,又做主要零售商;四是技术创新的垄断,既是独家采购商,还是主要供应商;甚至在舆论与学术领域,通过大规模入股财经媒体、投资科研项目,也在抑制与封杀于己不利的新闻信息、学术观点及改革建议……这种罕见的超级垄断业态,在此前中国电力发展史上并没有,在世界电力能源领域也极罕见,完全是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中试验性阶段性的负产品。

  新历史时期深化电改的使命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这里既有常被提及的工业化、城市化、国际化等生产关系领域的结构演进因素,同时也不可忽视电气化、信息化、智能化等生产力领域的技术升级因素,不断深化的电改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而不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电力供应保障都是一个世界性难题,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终极目标必将指向全面提升电力产业的价值——进一步优化电力产业的基础保障价值,有意识提高电力产业的生态承载价值,历史性激发电力产业的系统整合价值。

  除了上述经济价值,目前已经启动的新一轮电改,还具有重大的历史价值,肩负丰富的历史使命。

  十八大以来,中国经济社会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宏观经济增长进入中速阶段,依赖重化工业、依赖房地产拉动经济的老路越走越窄,民生普遍服务以及生态环境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中央、地方关系进入新的博弈阶段,央企成批进入世界500强之后这种规模化专业化的发展模式已经显著效益递减,垄断利益集团基础产业寡头甚至成为滋生腐败的渊薮,地方分布式多元化的发展活力、创新能力亟待释放。而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全球经济复苏乏力,各种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倾向抬头,在新能源等面向未来的新技术新产业领域竞争日趋激烈,需要更好的基础平台以及相应制度安排。

  而通过深化电改,促使电网无歧视开放,完善新技术新产业发展平台,带动提高全社会能效,促进结构调整与转型,在宏观上无疑有利于抢占产业高点,带动发展转型;通过深化电改,实现调度交易独立,削弱垄断利益集团的影响力,加强对基础产业的中央集权,消除腐败的又一渊薮,在宏观上无疑有利于抑制垄断集团,打破产业割据;通过深化电改,构建多买、多卖市场格局,明确地方能源保障与发展的责任与分工,发挥多方的积极性创造性,在宏观上无疑有利于梳理央地权责,强化国家治理;通过深化电改,重组电网企业,提高资产效率与透明度,从而提高电力保障水平,实现公共设施与服务均等化,在宏观上无疑有利于保障民生权益,维护基本秩序;等等。

  在这样的背景下及时启动新一轮电改,将是实现改革红利的重要探索与示范,在新的历史阶段将有效激发新的发展动力并形成良性互动:

  ——新技术新产业发展的动力,电力是发展相关新技术新产业的公共平台,通过电改打破电网垄断壁垒、鼓励创新与多元参与是新技术新产业发展的必要条件;

  ——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通过重组电网企业、下放末端非网络业务,不仅可因地制宜更好满足各地需求,还可进一步形成比较竞争态势,发挥地方积极性创造性;

  ——打破垄断解放生产力的动力,目前电网企业集产业公权、市场份额、业务链条、科技创新四重垄断于一身,此超级垄断业态一旦破解,生产力破茧反弹效益可期;

  ——加强中央决策力调控力的动力,通过调度交易独立,加强对基础产业链中关键性公共环节的监管与利用,可强化对于垄断集团以及地方利益集团的制衡;

  ——对基础产业深化改革的带动效力,电力、铁路、油气改革属于当前改革的深水区,很多问题带有普遍性,通过电改的有益探索与示范可在更大范围内解放生产力。

  总之,新一轮电改虽然削弱了垄断利益集团,但通过强化中央能力、理顺地方权责、激发市场活力、塑造新经济增长点,必将获得更大的动力与助力。

  通过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领域的革命,通过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新一轮电改可望与1980年代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一样,成为推进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又一关键性步骤。

  而且与同为改革深水区的铁路、油气领域相比,电改不仅透明度高、矛盾尖锐、呼声高涨、研究深入,而且安全风险、经济风险、政治风险最小,完全可以再次成为基础产业领域深化改革的先行者。

  中国式电改如何科学决策

  中国式的电改具有非常鲜明的特点:第一个特点是常改常新,流水不腐,过于畸形的利益格局不可能长期固化。

  第二个特点是顶层决策,高屋建瓴,除了产业层面价值,更不乏政治大局考量。根据张国宝同志向媒体披露,2002年电改决策过程中,最高决策者曾经亲自过问,并作出了具体指示。而目前新一轮电改的启动,同样是顶层推动的结果:

  2012年,电改十周年之际,深化电改呼声四起,多项课题开展研究,为新一轮电改提供了舆论与技术条件;

  2012年7月,李克强同志在新华社有关内参上做出批示,要求对电改问题深入剖析、抓紧论证、统筹考虑、提出建议,对发改委、电监会、能源局直接部署了电改课题;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产生新一代领导集体,提出“能源生产与消费革命”等重大思路,为新一轮电改提供了政治与理论条件;

  2013年3月,全国“两会”通过国务院机构改组方案,新能源局成立,为新一轮电改提供了组织与机构条件;

  2011年11月、2013年5月及9月,刘志军、刘铁男、蒋洁敏等基础产业巨头纷纷落马,深化改革抑制垄断与惩治腐败肃清渊薮形成互动效应,为新一轮电改提供了人事与心理条件;

  2014年6月13日,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习近平同志讲话部署了研制电力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任务,并点到若干敏感问题——例如现行能源体制价格形成不合理,价格调整滞后于市场,客观上成为屡屡出现的油荒、气荒、电荒的推手之一;又如,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存在越位,发电量计划管理、微观价格和项目审批,不仅制约发展,且易产生腐败;再如,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存在缺位,电力调度交易、电源项目接入电网等属于政府职责的事项,仍由电网企业承担,政企不分等。

  另一方面,虽然不乏顶层推动,在重大决策过程中仍要聆听采集统筹兼顾不同的声音。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无疑依然面临诸多强大的反市场化的力量:一是被改革对象,经过十余年的野蛮生长已经达到垄断业态的巅峰;二是改革操盘者,2002年厂网分开时十一家电企集团挂牌虽易,但“920”“647”资产处置的繁琐过程却长达10年,在缺乏体改委、体改办等中立机构的情况下,由改革操盘者自己为自己做方案下任务,必然大改不如小改、攻坚不如避难,这是古今中外技术官僚群体与政治领袖永远的落差;三是“五号文粉丝”,十余年懒进步却仍贪恋话语权,躬逢盛事赢粮景从不难,与时俱进理性客观不易……

  而与此同时,中国电力行业仍然具备诸多呼应高层改革决策的内在有利条件:一是国有资产比重高,集约化基础好,对国家政策执行力较强;二是具有很强的安全意识与社会责任意识,改革的风险可控;三是作为基础产业改革先行者,改革深入人心、舆论强烈支持;四是作为基础性产业平台,电改的外部效益可惠及相关产业;五是电改有利于更好保障民生,直接服务于和谐稳定大局。

  由此形成一个立体的中国式电改的“价值谱系”,即如果以“市场化”的价值取向为标准,在电改的每一个问题节点上,凡推动明晰产权、引进竞争者归“左”,凡坚持政企不分、权责不清、维护垄断利益者归“右”,而在左右之间进行调和、奉行阶段渐进者则为“中”。例如,对于产业公权制度安排,主张调度独立为左,交易独立为中,调输一体为右;对于电网企业经济规模,主张电网重组为左,维持现状为中,兼并扩张为右;对于电网环节业务模式,主张专营输电为左,独立核算为中,独买独卖为右;对于电价形成机制,主张两头全放为左,抑制涨价为中,行政审批为右;对于电力交易竞争,主张自由放任为左,保障竞合为中,计划管制为右;对于购电主体塑造,主张输配分开为左,大户直购为中,输配一体为右;对于终端业务模式,主张错位专营为左,售电放开为中,配售一体为右;对于推进创新开放入网,主张需求主导为左,资本主导为中,渠道主导为右——总之,偏左者往往态度鲜明,追求一步到位;居中者往往左右调和,奉行阶段渐进;而右倾者则往往抵御改革,固守既得利益。

  伟人云:“除了沙漠,凡是有人群的地方,都有左中右”。如前所述,市场化内涵很丰富、电改范畴很驳杂,在每一个不同的问题点上,处于不同利益架构中的人,都可能呈现出左中右等不同态度;电改历程漫长,阶段性问题此起彼伏,每个人所处的位置角度是会变化的,其判断选择也必因时而异——根据张国宝同志向媒体披露,2002年电改方案文件出台之前,也曾遭遇原国家电力公司等强烈反对,而一旦文件出台则转而忙于分家卡位展宏图谱新篇去也。而十二年之后,虽然方案编制过程中一些专家观点及某些部门意见,与最高决策者精神依然落差显著,但这并非异事甚至不一定是坏事,只要别假传上意、堂堂正正表明仅仅代表部门意见或个人观点即可。

  总之,在电改这个深水区呈现出复杂的价值谱系,并不是一件了不得的事情。每一桩电改事项的抉择,每一波电改的价值取向,都是上下、左右、内外博弈互动的结果,是此时此刻执政决策能力群体智慧水平的反映,是当下历史时期世势变迁的映射,谁也不是永远的“右”,“左”也不一定总是对。对于电改这种基础产业领域的体制改革来说,具体到每一项对策措施,是有客观规律可循的,是全世界相通的,是没有绝招秘术的,是可以通过实践与时间来检验的。

  因此一方面,电改需要下定决心、坚定信心、系统设计、顶层推进,需要给压力、给信号;另一方面,电改需要公众参与、舆论监督、公开PK、培育智慧,需要更多元、更透明——由此形成中国式电改的第三个特点即充分博弈,公众参与,通过上下、左右、内外的互动来推进科学决策,从密室逐步走进阳光!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本文为作者个人学术观点,不代表任何机构或他人)

文章关键词: 电改电力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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