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银行的信誉在哪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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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 16:01 中评网 | |||||||||
在讨论是否应当开放民营银行的时候,有人认为,民营银行的信誉一定不如国有商业银行。他们问道:“如果成立了民营银行,有多少人敢把自己的储蓄存在民营银行里”?这个问题似乎问得早了一些。从广义上来说,民营银行尚未诞生,银行存款保险也没有建立起来,民众根本没有见过什么是民营银行,叫人家如何进行比较?凭什么就敢断定民营银行就一定缺乏信誉呢?
倘若到北美、欧洲去问这个问题,人们会非常奇怪,他们存钱自然是存在民营银行里。尽管这些民营银行之间存在着信誉差别,但是,对于一般老百姓来说,民营银行的信誉是值得信赖的。众所周知,我国银行与世界上著名的大银行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而这些大银行几乎都是民营银行。 反对民营银行的人也许会说,他们所指仅仅是国内的民营银行。这一指责还是不全面。大家都承认民生银行是民营银行,民生银行不仅顺利上市,而且在股市上表现良好,他的信誉不是很好吗?“怀疑论”不能自圆其说。由此可见,并不能根据所有制来判定,民营银行是否缺乏信誉。 既然谈到银行的信誉,我们不妨讨论一下,银行的信誉是从哪里来的? 在货币银行学的教科书中,银行的经营必须要保证三点:流动性(Liquidity),获利性(Profitability)和清偿性(Solvency)。银行的信誉好坏取决于它是否能够保证资金流动性、获利性和清偿性。 银行是企业。判断企业的信誉好坏首先要看它的利润率。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赚钱的是好企业,亏本的就不是好企业。道理非常简单,颠扑不破。在股市上,如果某个企业连年亏损,它的股票非掉价不可。同样的道理,如果某家银行的利润率高,股东们自然争先恐后来投资。由于银行有丰厚的利润,有充足的资本,自然可以雇佣第一流的人才,开发新的服务项目,提高为顾客服务的水平。这样的银行肯定有良好的信誉。倘若银行的利润率很低,拿什么钱来投资、发展,拿什么钱来引进人才?倘若连自家的业务骨干都留不住,还有什么面子?如果银行把相当大的比例的利润用来冲销历史坏帐,股东分不到红利,他们还会继续持有这家银行的股票吗? 银行的信誉还和资金流动性有关。老百姓把钱存进银行,就是和银行签下了合同。银行的信誉全系于如约执行这些合同上。储户把钱存在银行里,只不过是暂时放弃了使用权,而资金的所有权依然属于他们。储户之所以把钱存在银行里,就是因为他们相信,到时候一定能够连本带息把钱拿回来。如果存款到期,储户要求提款,银行无论如何也要按合同办理,满足客户提款要求。倘若客户提不到款,银行的信誉马上就破产了。 清偿性是银行信誉的关键。说白了,一旦出了问题,赔得起。银行吸收存款之后,必须把资金贷出去才能盈利。贷款只要出了银行的大门就有风险。无论从理论还是从实践来看,没有任何一家银行能够绝对避免不良贷款。倘若贷款的企业或个人破产、死亡,或者由于某种原因丧失了归还贷款的能力,银行的帐上立刻就出现了不良贷款。如果银行有利润,可以拿利润来补偿损失,通常将之计算进银行的成本。如果银行的利润不足以弥补不良贷款亏损,那么就要动用银行自有资金。清偿性原则讲的就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证银行的自有资金高于坏帐,从而使得银行具有可清偿性。无论如何都不能允许银行的坏帐超过自有资金。倘若银行的坏帐比自有资金还高,那就麻烦了。万一银行关门倒闭,即使把所有的自有资金都赔光还不够,必然损害储户利益,把银行的风波扩散到社会上去。按照巴塞尔协议,银行资本充足率不能低于8%。目的就是要在高风险的金融环境中保持银行的清偿性。如果银行保持良好的清偿性,储蓄的存款就很安全。银行自有资金占银行资产的比例越高,银行的清偿性越高,银行的金融结构越稳定,信誉越好。 事实上,监管民营银行要比国有银行更容易。要害在于民营银行能够实现政企分开,没有政府的“父爱情结”。如果民营银行出现了流动性、获利性和清偿性问题,比较容易及时清算、关门,而要关国有商业银行的门就难得多了。我们说当一家银行的坏帐接近自有资金的时候就应当对之“关门、抄家”,目的就是要保护投资者(储户)的利益,稳定人心,维护金融体制的安全,防范金融风险扩散。按照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惯例,在勒令那些有问题的银行关门之后,立即由另外一些业务健康的银行把这家银行的储户接收过去。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老百姓的存款只不过是从一家银行被转到另外一家银行,不会造成比较大的冲击。一旦银行的坏帐接近了自有资金就应当严密监管这家银行,并且在适当的时机,果断地关闭这家银行。如果银行坏帐超过了自有资金还没有关门,不仅是银行和储户的灾难,也是金融监管部门的严重失误。 为什么很难叫那些“该退出的机构”退出金融业?肯定他们的坏帐大大超过了自有资金。暂且不说大的商业银行,就以农村信用社为例。倘若有家农村信用社的自有资金占总资产的5%,坏帐4%。请问,整顿这家信用社有什么困难?把这家信用社关门之后,把所有储户转给当地农业银行就行了。如果不考虑清算成本的话,关门之后,还有1%的资产退还给股东。亏本的是银行的股东,而不是无辜的普通储户,也牵连不到地方政府和金融监管当局。如果这样作,就给了其他金融机构一个非常明确的信号,倘若经营不善,很可能会把自己的股本都赔光。于是,股东们就要好好监督管理层,整顿内部管理制度。 倘若这家金融机构的坏帐达到6%,事情就难了。在关闭了这家金融机构之后,把他们的股本全赔了还差1%。由谁来补足缺口?如果把这项亏损转嫁给储户,势必造成较大的振荡。过去,有些地方政府的财政状况不错,咬着牙拿笔钱出来,补上这些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亏空,然后关了他们的门。许多地方政府的官员们吃了这个亏之后,再也没有办银行的兴趣了。可是,如果地方政府财力不足,或者有些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亏空的窟窿太大,即使想关闭这些金融机构,由于一时拿不出钱来,只好拖下去。问题更为严重的是那些大银行。规模大到了一定程度,一旦关门倒闭,如果救援资金不足,很可能影响到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都不敢冒这种风险。于是,许多国家不得不动用各种力量来设法救援、维持业已出现巨额坏帐的大银行。这就是在国际金融业常常说的,某家银行已经大到了不能破产的程度,而这正是导致这些金融机构出现“道德危机”的根源。 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前后,日本和韩国的一些银行的坏帐超过了自有资金,缺口越来越大,政府不敢激化矛盾,只好不断输血。这些银行由于亏损严重,为了挽回败局,他们往往挺而走险,从事高风险投资,其结果往往就像输急了的赌徒一样,越输越多。最后拖垮了整个金融体系。 究竟让那些资不抵债的银行退出金融行业是加剧了“流动性风险冲击”还是维护了金融体系整体稳定性?答案是非常肯定的。如果不果断地关闭那些问题严重的银行,不把那些“麻烦制造者”清除出金融队伍,只会把风险累积起来,形成更大的隐患,闯更大的祸。银行破产清算必须注意方式方法,在关闭这些问题严重的银行时,需要防止“快速传染效应”。在某种意义上,这是一门金融监管的艺术。 千头万绪,就是那么一句话,在任何情况下不允许亏损储户的钱。只要储户的钱能够保得住,怎么处理那些闯祸的金融机构都好说。这些话,适用于任何国家,当然也符合我们的国情。 当前,之所以没有办法让那些问题严重的金融机构出局,根源在于当初没有设计好金融机构退出法规,没有及时处理金融风险,让这些金融风险逐渐累积起来,以至于如今处理起来,心有余而力不足。在讨论如何实现对内开放金融领域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吸取历史的教训,在开放民营银行之前就建立、健全一套退出机制。只要民营银行的坏帐达到一定水平就出示“黄牌”警告,达到更高水平则毫不犹豫出示“红牌”。至于说,由谁来出示“黄牌”和“红牌”,如何执行破产、清算程序,如何防范金融危机的扩散等等,这些都是我们眼下要认真研究的课题。 当前,有些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确实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资不抵债,管理混乱。这些中小金融机构成了各地政府的包袱。怀疑民营银行的人往往不知不觉地混淆了民营银行和这些金融机构,担心开放金融领域会不会重蹈覆辙。当初,开放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的时候,无论在制度上还是在人力上都缺乏准备,特别是金融监管机构没有到位,我们应当吸取这些教训,而不能“因噎废食”。 民营银行的信誉在哪里?简单地回答:民营银行的信誉在金融改革的制度创新之中,在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之中。显然,如果一家银行同时拥有较高的利润率,较好的资金流动性,较高的资本充足率,储户没有理由怀疑它的信誉。目前国际上著名的大银行就是因为这些指标都很好而享有良好的信誉。如果要让民营银行拥有较好的信誉,必须建立一套法规,加强对新生民营银行的盈利性、流动性和清偿性的监管。在竞争中优胜劣汰。只要我们在开放民营银行的过程中抓紧制度创新,通过试点逐步推进,就一定可以创建一批拥有良好信誉的民营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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