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小常识:商品房哪些面积该公摊

2001年06月25日 14:24  生活时报 

  李春来启珍

  近两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日渐成熟,人们对房屋质量的投诉已开始减少,而相应的对公用建筑面积分摊问题的争议有所增加,而且以群体形式起诉发展商的房地产案例时有发生。为房地产市场上的买卖双方敲响了警钟,使更多的人开始关注商品房的公摊问题。

  商品房哪些部位属公摊面积?按该规定,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单幢楼内的公用建筑面积。其中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则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各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各次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具体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有: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公共厕所、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间、冷冻机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煤气调压室、卫星电视接收机房、空调机房、漏水锅炉房、电梯工休息室、值班警卫室、物业管理用房等,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面积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另外,购房人所受益的其他非经营性用房,需要进行分摊的,需要在销(预)售合同中写明房屋名称、需分摊的总建筑面积。

  按照规定,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供暖锅炉房、用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以及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不计入公用建筑空间。

  按照规定,市房地产管理局要求售房单位在预售商品房前,必须向商品房预售管理部门提交预售商品房的面积测量报告,包括楼盘面积和公摊面积的计算方式,以及明确公有共用部位。并要求提交的公有共用部位要与购房人购房合同附件中明示的公有共用部位一致。售房单位在销(预)售商品房时,需要在销(预)售合同的附加条款部分明确商品房销售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及公用建筑部位。

  对购房人来说,为保险起见,不妨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让发展商出示一份标有各部位公摊面积值的公用建筑面积公摊表,以便对公摊部分有一个全面具体的了解,做到心中有数。

本文涉及到的板块个股: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 新闻广州公务员去年人均工资和补助达17.51万
  • 体育亚冠决赛首回合-恒大客场2-2首尔 视频
  • 娱乐冯小刚幽默聊春晚:办太好剥夺吐槽快感
  • 财经宗庆后语出惊人:中国不能再造房子了
  • 科技中关村e世界拖欠超200万电费将断电
  • 博客马未都:大黄鸭之父身材够棒
  • 读书张玉凤究竟守住了毛泽东晚年多少秘密
  • 教育90后大学生高学历环卫工每晚敷面膜(图)
  • 曹凤岐:新型城镇化框架下的金融创新
  • 陶冬:联储动作再延后 汇率又争先
  • 张明:上海自贸区热的冷思考
  • 王吉舟:新快报大败局
  • 端宏斌:如何才能不被经济学家骗
  • 尹中立:从京七条看房地产调控新思路
  • 陈季冰:谁是美国最大的债主
  • 章玉贵:中国下个黄金十年的改革依托
  • 谢百三:七万低价房会调低全国房价吗
  • 林采宜:监管创新是自贸区成功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