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郭彧) 造成京城房地产经纪市场混乱的“症结”终于被工商部门找到了。昨天,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经过对京城房地产中介市场为期两个多月的整治,工商部门发现法律法规滞后、房地产市场不够完善和消费者缺乏防范意识,是造成房地产经纪市场混乱的主要原因。
据了解,从6月1日至8月20日,市工商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中介
业务的经纪机构和个人进行了清理规范。据统计,全市共清理规范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的企业8052家。立案查处房地产经纪违法案件52件,结案26件,罚款32850元。其中,房地产中介欺诈案件3件,无照经营案件5件,超范围经营案件13件,其他案件5件。
在整治中,工商部门发现房地产经纪行业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经纪机构与房地产中介中其他企业相互混杂,流动性大。其次,经营行为不规范、大量使用房地产经纪机构自行制定的格式合同,其签约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对等。第三,信息陈旧、虚假、不可靠,部分经纪机构在没有核对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以低价广告招揽客户,有的中介机构利用合同进行欺诈,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造成房地产经纪市场混乱的主要原因也被工商部门“发现”。第一,法律法规滞后,个人信用制度和企业信用制度严重缺乏。目前,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中介市场的法律法规有1995年10月国家工商总局《经纪人管理办法》和1996年1月建设部《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北京市地方立法尚未实现。加之信用制度缺乏,使得经纪行为中的受托关系的信用基础十分脆弱。法律法规的严重滞后,影响了对经纪人的监管执法力度。第二,北京市房地产市场不够完善,相应的流通体制和监管制度没有完全建立起来,造成部分经纪机构钻空子,谋取不当利益,搞私下交易。第三,消费者缺乏必要的防范意识,给中介骗子以可乘之机。
对于如何采取加强规范管理的措施,市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只有加强对房地产经纪人及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的管理、制定房地产经纪合同示范文本并尽快出台《北京市经纪人监管条例》,才能达到最终的标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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