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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朝华:何谓穷人的经济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 08:43 新浪财经

  

韩朝华:何谓穷人的经济学

新浪专栏作者韩朝华。(新浪财经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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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朝华,1953年9月生于上海;1969年3月到内蒙度和林格尔县舍必崖公社插队;1973年入伍,1976年复员;1982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经济系;1987年7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学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同年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做研究工作至今,研究员。

  6月26日-7月2日,新浪财经把一周的时间留给韩朝华。----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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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穷人的经济学     6月29日  星期四

  文/韩朝华

  今年两会结束后,几乎在一夜之间,“穷人的经济学”一词爆炸般地在国内媒体上传开,成为又一个抢眼的关键词。与此相关,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西奥多·舒尔茨在中国的名声也越出了经济学界的小圈子,为普通中国百姓所知晓。然而,细读各类媒体上对“穷人经济学”的解读和评论,却发觉中国大众对舒尔茨老先生的解读并不准确。因为,老先生的原话(包括他那本名著的书名)是“The Economics of Being Poor”,而这个“Being Poor”在英文中并不是指“穷人”(穷人的英文词是“The poor”),而是指“贫穷”或“贫穷的状态”。这种“状态”可以指人,也可以指社会、国家或经济体。所以,舒尔茨这一概念的准确中译应是“关于贫穷的经济学”或者“贫穷中的经济学”。总的来说,舒尔茨的这套理论是有关“穷国”、“穷社会”或“穷经济体”的经济理论。1979年底舒尔茨在领取诺贝尔经济学奖时发表的著名演讲就以“The Economics of Being Poor”为题。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0年出版的舒尔茨文集《论人力资本投资》中,将他这篇演讲的题目译成“穷国的经济学”(吴珠华译),应该说是措辞得当的。

  这里的语义辨析不是无事生非,无关紧要。因为,谈论“穷人的经济学”,针对的是社会中的一部分成员,且关注的重点在财富的分配和社会公平;而谈论“穷国”、“穷社会”或“穷经济体”的经济学,针对的是整个社会,其关注的重点是经济发展和生产力增长。它们分属于经济学中两个不同的领域和范畴。贫穷经济学因关注社会整体的脱贫和发展,更多地被归入了发展经济学的范畴。

  舒尔茨关注的当然是后者。他是国际著名的农业经济问题专家,他提出的“The Economics of Being poor”主要研究各类传统农业社会的经济特征,目的在于揭示传统农业社会在当代陷于落后、贫困的原因,并寻找推动这类社会发展、进步的关键条件和方法。

  在舒尔茨看来,传统农业社会在三个方面与现代社会不同:⑴传统社会中,投入农业的生产要素只有基本的劳动力、土地和牲畜,而这些投入要素的主要来源是农夫们自己。而在现代社会里,被用来生产物品和服务的各类投入要素都是买来的,而且各类要素市场都很发达。⑵传统社会中,分工不发达,人们自己生产其所消费的绝大多数产品。绝大部分的生产都属于生计型和糊口型生产。而现代社会里,专业化和劳动分工成为现代社会的基础之一,几乎所有生产者的生产活动都不是要满足自己的直接生活需要,而是要用于交换。⑶在传统社会中,生产方式长期不变,因而人们在如何实现最佳经济决策方面,能够从祖祖辈辈传下来的经验中学到很多东西。这类经济经验甚至还可能被“编集”进社会的文化规范或法律之中。但在现代社会中,变化是常态,祖父或曾祖父们的经验用处很小,甚至毫无价值。

  舒尔茨认为,在传统社会中,人们只拥有极有限的资源,但能很经济地利用那些资源,并从中获得最大化的产出。因为,在世世代代的试错过程中积累起来的实践经验大都具有很高的技术效率(Technical Efficiency)。与此同时,传统社会中,人们的生产活动也具有很高的配置效率(Allocative Efficiency)。因为,基于世代积累下来的经验,生产者能根据利润最大化的原则来选用投入生产的要素(种类和数量),并实现各要素的价格与其边际产出相等。与此相反,在现代经济中,技术效率和配置效率都很难实现。因为,在现代经济中,生产技术、投入和产出的价格都变动不居,生产者没有时间来积累能获得那两种效率的必要经验。当他们随时间的推移获得了经验时,生产条件已经变化,那些经验也就随之过时。尽管在现代经济中,生产者们都在努力估计或猜测技术效率和配置效率,但因时间有限,他们的估计和预测往往不准,他们据此做出的决策也大都是无效率的。

  这听上去似乎很矛盾。怎么传统经济是有效率的,而现代经济倒是无效率的呢?舒尔茨指出,其实不矛盾。因为,效率和劳动生产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贫穷(传统)社会往往可以实现相当高的资源利用效率,但它们的劳动生产率却极低。因为,人们所能利用到的资源极其有限。而在现代社会中,人们拥有大量的资本(其表现形态为大能量、高效率的生产设备),以及恰当运用这类资本的技能,因而,单个生产者的生产率大大高于传统社会中的生产者。而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在经济上的显著差异正在于劳动生产率。

  在舒尔茨看来,强调效率与生产率的对立并非文字游戏,它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正是由于传统社会实际上有着很高的效率,所以在不改变技术前提的情况下,任何外部“专家”仅仅靠重新安排既存生产因素,不可能在效率上超过传统经济中生产者凭借经验所能达到的水平。在发展中国家里,许多精心设计出来的发展项目所以失败,原因即在于此。

  由此,舒尔茨强调,持续的经济增长只是一种近代现象。人类社会曾经在长达数千年的时间里处于近乎停滞的状态,仅仅在最近这不到两百年的时间里,人类社会才发现了实现经济持续增长的途径。经济发展不是一个增加投入的简单问题。因为,在一种生产模式中,如果技术前提不变,一种投入要素的使用量超过一定点之后,其边际产出将趋于下降。这就是现代经济学中所讲的“边际报酬递减法则”。这一法则相当残酷。任何社会,如果不能克服这一法则,将注定陷于贫困难以自拔。在舒尔茨看来,各类穷经济体都是受困于收益递减法则的社会。在穷经济体中,当资本、劳力、自然资源在技术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被不断投入生产过程时,很快就会进入收益递减状态。

  这就是当代经济学、尤其是发展经济学对“贫穷社会”或“贫穷经济体”的基本认识。这方面的专家们指出,尽管在当代世界上,几乎所有的“穷经济体”都已开始经济增长,但世界上的多数人还停留在传统的农业经济之中,那些人们在生产和生活上依然与其千年前的祖先没有大的区别。于是,便有了舒尔茨那段时下被中国媒体一再引用的名言:“世界上的多数人都很穷,如果我们了解了贫穷中的经济问题,就能深入理解许多真正重要的经济问题。世界上的多数穷人都以农业为生,如果我们了解了农业中的经济问题,就能深入理解许多有关贫穷的经济问题。”(Most of the people in the world are poor, so if we knew the economics of being poor, we would know much of the economics that really matters. Most of the world’s poor people earn their living from agriculture, so if we knew the economics of agriculture, we would know much of the economics of being poor.)

  由此可见,循此逻辑展开的“贫穷经济学”焦点并不在干预性的分配政策。因为,在这方面的研究者看来,那类政策干预措施只适用于人数有限的情况。即只有当穷人只占社会人口的少数时,那些政策措施才具有可行性。而当这类救济措施要涉及社会多数成员、贫穷成为全社会性问题时,政策救济和再分配手段就不具有适用性。要想消除全社会性的贫穷,办法只有一个——发展经济。在这一点上,舒尔茨与其他经济学家并无区别。舒尔茨的独特之处在于,他对人力资本的积累和质量改善尤为关注。他认为,低收入国家中的贫穷以及贫富差异并不源于土地资源不够,也不是因为土地分配不均,真正的原因在于缺乏激励和缺乏农业科技的投入。“在改善穷人福利上的关键因素不是空间、能源和耕地,而是提高人口质量,提高知识水平。”为此,舒尔茨主张,低收入国家应当将一切能够提高国民人口质量的措施视为促进经济发展的投资,这包括照顾儿童、发展教育和改善民众的健康等等。总之,从再分配或保护“穷人”的角度来理解舒尔茨的“The Economics of Being Poor”是欠准确的。

  那么,在经济学中,有无“穷人经济学”一说呢?有的。

  早在1849年,英国曾有一位名叫纳索·西尼尔(Nassau Senior)的经济学家,他极力抨击那些为行业工会和最低工资法辩护的人,称他们是在搞“穷人经济学”(Economics of the Poor)。而他的反对者们则反唇相讥,称西尼尔及其同伴们所热衷的是“富人经济学”(Economics of the Rich)。双方争论的焦点在于,是应该坚持放任自由,保证市场机制的充分作用,还是应实行一定的政府干预,以避免市场竞争导致社会利益分化过大。

  这一分野很有代表性。总的来讲,“穷人经济学”大都关注市场竞争中的弱者,主张实行一定的政府干预来校正市场失灵,并强调社会公平的重要性。而“富人经济学”多关注促进创新、增进效率和推动发展,反对用政府的行政手段来随意干预经济运行,并强调鼓励自由竞争的重要性。在经济学的演变史中,这两种倾向始终存在,双方的影响力也是此消彼长,三十河东,三十年河西,并无绝对的正确与否或道德高下之分。

  需要注意的是,在二十世纪中期,凯恩斯主义和福利国家政策曾是主流。当时,各国经济政策普遍关注结果公平,并倚重政府干预,其深度和广度可谓史无前例。但二十世纪人类社会在这方面的广泛实践却证明,主张限制市场竞争、扩大政府干预以谋求公平、保护弱者的政策,其实际效果相当复杂,远不像其倡导者的初衷那么美好。因为,政府干预往往会导致许多意想不到的副效应,而这类副效应往往是损害穷人利益的。而且,这种损害还大都主要落于最穷、最弱势的群体身上。例如,实行最低工资法的结果是保护了工薪阶层中的熟练技术工人(工人中的上层群体),却使那些身无长技的非熟练工人就业变得更加困难,因而最低工资法最终成了恶化非熟练工人生存状态的措施。又如,政府限制最高房租的管制措施本意是要为低收入的穷人控制房租,但这类干预措施所导致的长期后果是可供出租的房屋数量变少,低收入的穷人更难获得合适的住房。

  从各国在扶贫、脱贫方面的经验来看,要使“帮助穷人”的政策具有可行性,必须限制“穷人”的范围和数量。只有那些“极贫者”才是真正需要扶贫、救济的对象。所谓“极贫者”应基本上被限定在有能力缺陷或生理残疾的群体当中。因为,这类群体往往连非正式工作都难胜任,也得不到来自社区或家属的帮助。在任何时代、任何社会中,这样的极贫者只能是少数。如果“穷人”的定义被放宽,“穷人”成为社会中的多数,“救济穷人”的政策本身就会变得没有意义——社会不可能对多数成员提供特殊救济。其实,任意扩大“穷人”的范围,不切实际地鼓吹保护“穷人”,往往是一些左派政客蛊惑人心、拉拢选民的竞选策略。所以,在思考“穷人经济学”时,需要警惕那种以扶助穷人、保护弱者为借口而要求在社会中扩大救济面、甚至为社会多数人提供救济性保护的主张。那样的政策主张一旦被付诸实施,其后果之一通常是使真正的极贫者得不到较好的救济,甚至根本得不到救济。

  而对于一般的低收入者(穷人)来讲,真正需要的,或者说最需要的,并不是救济性的保护,而是经济发展和生产率的提高。可以说,与所有其他社会阶层(如企业家、各类专业人士、熟练技术工人、中上层

公务员等)相比,普通穷人是最需要、也最能从经济发展和增长中受益的阶层。有人比较美国和印度之间的收入分配结构后发现,两国上层社会之间的生活水平差距远没有两国下层社会之间的生活水平差距大,美国“穷人”的生活水平远远高出了印度“穷人”的生活水平。同时,在美国,“穷人”在人口中只占少数,而在印度,“穷人”属于人口的大多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印度的经济水平提高到美国现有的水平,谁的境况将得到改善呢?无疑,所有社会阶层的境况都能得到改善,但改善程度最大的将是低收入阶层,而高收入阶层的状况改善将是最少的。因此,穷人将是经济发展的最大受益者。

  在不少国家的发展过程中,都曾有一些左翼批评者声称,经济的发展没有惠及低收入阶层,“穷人”未能随经济发展而受益。但是,这些批评家实际上都忽略了最贫穷阶层的情况。因为,在工业化的早期阶段,经济增长所导致的主要变化大都集中于两个方面:新型职业的产生,以及人口从乡村和非正规经济部门向正规经济部门的转移。这时,即使整个经济的增长速度很高,但既有工业领域内或城市里原有普通居民的工资却可能上升很少。而那些左派批评家们只强调在工业领域和非正规经济部门里工资没有上升,却巧妙地忽略了一个事实,即大批人口正在或已经从传统的、长期停滞的经济领域转入正在迅速成长的经济领域和城市,并因此而在生活状况上获得了显著改善。所以,那类左翼批评者的看法实际上只反映了一部分利益集团的诉求,并不一定符合整个社会的实情。

  另外,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穷人”或弱势群体还需要政府的一种服务——法治秩序。在这一点上,历来有一种认识误区,即认为法律只反映富人利益,仅对富人有利。其实,缺乏法治的社会环境对“穷人”的伤害远远超过了对“富人”的伤害。因为,富人或强势者拥有金钱和其他权势,即使得不到充分的法律保护,也有较多的手段和条件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穷人和弱势群体,无钱无势,若无法律保护,在自己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束手无策,一筹莫展。“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就是那种状况的写照。这说明,在政府不能有效保护私人产权的社会中,穷人和弱势者注定是“优先”的受害者。因此,在制度上厘清强者、富人的权势界限,为弱者、穷人的权益和财产留有足够的安全空间,不允许任何人或集团为自己的利益滥用权势和财力,是穷人最需要的政府服务之一。可以说,切实保护私人产权的理论是地地道道的“穷人经济学”。

  总之,“穷人”需要经济发展,也只有经济发展才能造福“穷人”。任何有助于促进经济发展的措施,如鼓励投资、激励竞争、避免过多政府支出、吸引外资、保护私人产权等等,都是有益于“穷人”的;而任何有碍于经济增长、投资、积累、创新的措施,无论其动机如何,都将贻害“穷人”。

  “穷人经济学”不同于“贫穷经济学”,但又与贫穷经济学密切关联。因为,对“穷人”而言,最有利于其脱贫致富的途径只有一条,即发展经济,提高生产率。而要实现这一点,只能靠自由竞争、市场经济、优胜劣汰、完善法治。可以说,真正的“穷人经济学”首先应是鼓励经济发展的经济学,促进生产率提高的经济学,建立和完善法治的经济学。任何偏离这一方向的理论或政策主张都是南辕北辙,缘木求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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