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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以宾:违反保险原理的医保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 09:31 南方日报

  刘以宾

  前几天,央视《焦点访谈》披露了江苏盐城市一家医院利用医保卡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明明是在医院,“患者”却可以买到清洁剂、食用油、洗衣粉等。无独有偶,昨天《南方都市报》报道:在广州的某些医保定点药店,店员鼓励顾客使用医保卡购买日常用品。海王星辰在广州的4家药店,凉茶、牛奶、化妆品、避孕套等非药品,都可刷医保卡领取。

  医保卡异化至此,不仅严重有违其初衷,甚至是一种悲哀。顺着“医改不成功”的话题说,医保几乎是不成功中最典型的不成功之一。诚然,有人很容易把解决这一问题的希望或部分希望寄托在对部分患者、医院以及药店的道德规劝和谴责上。恕我直言,在太多直接涉及利益的问题上,不能抱以太大指望。严刑峻法呢?从完善监督体系以及处罚规则方面再下些功夫?操作难度也很大。患者一旦要与医院以及药店之间心照不宣地共同牟利,机会、空间几乎是无限大的,想形成一个密不透风的监督网,要么几乎做不到,要么需付出难以想象的执法成本。

  所谓医保,当初“制度安排”的主要参照无疑是保险业的运作。医保之所以弄成今天这个样子,根源是其整体运行以及一系列操作流程严重违反了保险原理。什么是保险原理?不妨用一种非专业的大众语言作出如下诠释:利用“大数法则”,通过多数人的共同“积累”为少数人或者部分人提供某些重要的保障。多数人之所以肯出钱买保险,是因为他们随时有可能成为少数人中的一员。一个健康的保险运作体系,应该是可持续的、有盈利的,因为保险资金的“进”与“出”不仅有科学、完善的规则,而且有为了自身利益而毫无选择地认真执行这些规则的机构和人。据说在国外,保险公司几乎囊括了医学专家、工程技术专家、刑事侦探等多种高级人才。道理很简单,保险公司“赔”得越少则赚得越多,为了自身商业利益,他们必须认真把住“理赔”这一资金出口。严密地控制和甄别,使投保人的“骗保”行为几乎不可能发生。

  再来看看我们的医保运行:患者看病刷卡,其原理类似于保险公司的理赔,凡定点刷卡的医院、药店等等,都是保险资金的出口。问题在于,把守出口的人非但不与保护保险资金的利益相一致,甚至恰恰相反;即包括牛奶、

化妆品等在内的“药品”卖出的越多,其盈利也就越大。至于组织、管理医保工作的政府有关部门,一方面不可能像保险公司那样为了自身效益而千方百计控制资金出口,即使有这种愿望,也没有如保险公司那样一整套的控制体系。起码,政府有关部门不可能像保险公司管理自己员工那样,去管住、管好医院、药店里成千上万的人。

  医保似乎是一种不伦不类的制度,其出路无非两条:要么另择它途,例如通过建立一种新的、更科学的机制解决大众尤其低收入人群看病难的问题;要么根据中国国情,建立商业性的医保公司,使

医疗保险走向真正的符合保险原理的运作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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