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国英:医改本就未走市场之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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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 11:43 南方都市报 | ||||||||||||
最近,有许多大众关心的话题被媒体拎出来讨论,但讨论的倾向和一些判断却让人忧虑。一些领域的改革,例如医疗和教育领域的改革,受到人们的批评,但批评者似乎把某种困境归结于“市场化”改革的失败。对这种论说,我实在不敢恭维。 目前在一定社会层面上的确有一种否定市场化改革的思潮。过去我们的体制以国家集中控制为特点,改革的任务自然是要分散化、市场化。但现在一些地方或部门搞的并不是
所谓市场化至少有两重含义,第一是政府尽可能不干预企业的市场活动。不干预当然不是什么都不管,而是指政府尽可能不作为当事人去参与市场活动,主要负责制定规则、维持秩序。第二个含义就是由市场定价。如果仍由政府广泛控制价格,就算不上市场经济。同时,市场化也分为三种情形,一是在可以实现相对充分竞争的领域放手市场调节。这些领域生产的产品可以依靠市场来定价;二是在竞争不充分的领域,政府对垄断做适当的限制;三是应该由政府做的,但是可以按照市场化的规则委托私人机构去做,如计划生育、环境治理等,哪家价格低、质量好就委托哪家私人机构来做。这三种类型实际都可以说是市场化的形式。 医疗、教育等领域所进行的“改革”是否属于市场化方向的呢?我看不是。一些人先入为主地把这些变化说成是“改革”、“市场化”,进而把引起的混乱说成是市场化改革造成的恶果,是没有道理的。一些政府官员和私人老板私下谈判,私相授受,那是“官场化”不是市场化。市场的办法根本就没有使用或试过,怎么说是市场化的失败?是不是市场化,核心是看服务或产品的价格是由市场还是政府有关部门决定。市场竞争关系确定的价格才是市场化,由政府定价那是管制。价格由低变高不一定就是市场化,向消费者收费多了、一切向钱看更不是市场化。一定要把这个思想说清楚。 在极个别的情况下,政府也可以控制价格,但由此造成的企业损失政府应该给予补偿。例如,煤炭涨价了,政府却不让电价提高,那么政府就应该给发电企业以经济补偿,否则企业股东的利益就受到剥夺。 市场化改革确实是需要约束条件的,最主要的产权改革和政府改革要到位。但什么时候这些条件就“到位”了也很难判断,所以我们不能等到政府改革到位了再去进行其它领域改革。这些领域的改革实际是与政府改革互为促进的,只有改革的不断推进才能对政府改革产生压力。即使是我们上面说的那些官商联合的所谓改革也有一定作用。因为,这种联合毕竟不是自愿的,也不是人人都能联上的。官商之间也有心理不平衡感,尤其是商人有无奈之感,心怀不满,最终会希望有公平竞争的环境,因为环境不好会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其实历史上很多变革都是这么产生的。总之,我们不能因为目前出现的问题就停止改革。 对于市场化改革的误解,一些主流经济学者确实需要受到批评。有些人天天不知道干什么,不把市场化、改革的确切含义准确地告诉我们的民众和官员,而是围着企业老板转。既然你不对大家负责,社会责任感不够,大家反过来“骂”你也就没什么奇怪的。当然,我们一定要清楚地认识到,很多主流经济学的主张根本没有得到实施或试验。所以,不是主流经济学理论本身错了,而是少数主流经济学者的社会责任感不够,不愿意面向大众说话,造成公众和舆论的严重失衡,结果使一些人影响了舆论。要把事实讲全面。不仅理论,也包括实践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讲清楚,比如国企产权改革中容易出现巧取豪夺、赢者通吃等。同时,一些有远见的机构和企业家应该资助有见识、有良知的经济学家做一些经济学的普及性研究、推广、宣传,不要让学者仅仅围绕自己做宣传。舆论也要进一步宽松、自由。 (作者系中国社科院研究员) 本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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