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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空间换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5日 14:08  中欧商业评论

  用空间换机制

  要取得村镇银行试点的成功,关键在于三点:第一,要检验村镇银行的退出法规是否有效;第二,建立监管信息对称,在新建村镇银行和银监会之间再构筑一道防火墙;第三,让新建的村镇银行具有内生的激励机制,也就是说,让新建的金融机构具有可盈利的模式。以往强调了前两条,现在要特别研究一下第三条。只有让村镇银行具有盈利的可能,才能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农村,保证村镇银行的可持续性。

  如果像农信社一样,将新建村镇银行的业务范围局限在农村中,很难让村镇银行取得足以生存的利润。经过研究测算,农村金融的盈利空间确实很小。特别是到那些比较穷困的地区开办村镇银行,几乎没有盈利的可能,而恰恰是这些地方的农民最需要金融扶持。从四川、浙江等地已经成立的几家村镇银行的情况来看,利润率都很低,不亏损已是万幸,基本谈不上盈利。以前曾经有人提出“花钱买机制”,我一直坚持认为,花钱是买不到机制的,两年多的实践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给予村镇银行政府补贴也不是长久之计,弊病甚多。那么,我们能不能试一试“用空间来换机制”?

  我们可以考虑这样一种制度安排:将民营银行设在农村,最好是在贫穷的“老少边”地区,同时允许他们在临近的大城市开一家分行。新建的金融机构有两个部分:在农村的是总行,在城市中的是分行。背靠城市,立足农村。他们的基本运行模式是用城市中的分行获得的利润补偿农村金融。

  为了强调打通农村金融渠道,要求村镇银行支农的比例不得低于贷款总额的20%。也就是说,在城市的分行贷款占80%,在农村的总行贷款比例占20%。这也可以视为民间资本为取得城市金融业务所必须支付的一部分成本。今后,如果这家村镇银行在城市里的业务做得好,为了取得更多的贷款份额,他们必须努力扩展在农村中的贷款。用不着动员,他们自身会产生给农民贷款的积极性。用这样的方法创建一批新型的村镇银行,建立给农村开辟融资渠道的内在激励机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农村的积极性,从而打通农村的金融渠道。

  新建的村镇银行在城市中的业务重点是中小企业,特别要鼓励他们将那些地下金融改造、吸引过来,变成正规金融的一部分。多年来,地下金融屡禁不止,说明存在着无论是国有商业银行还是股份制银行都难以提供的金融需求。既然在现实中存在着这些灰色的金融领域,也许可以让民营银行去同化、兼并、吸收这些地下金融。由于民营银行的草根性,产权清晰,很有可能将地下金融正规化。这对于整顿金融市场秩序,防范金融危机都有很大的好处。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方案是否行得通,必须动手试一试。但试点不能像国有商业银行一样,规定一个统一的模式,搞一刀切。可以尽可能多搞几个试点,通过试点摸清情况,修改和完善农村金融监管制度,为早日全面开放村镇银行创造条件。

  徐滇庆 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休伦学院经济系终身教授,北京大学等高校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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