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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耿良: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探索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5日 15:47 学习时报

  马耿良

  为了推动农业真正走上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的发展道路,近年来,江浙地区农民把坚持中央提出的农村土地承包30年不变的基本方针同土地规模经营和市场化合理流转结合起来,作了多方面有益探索,使土地在流转中增值,使农民在流转中增收。

  1、以“合作”为核心,推行土地合作制度。土地合作制度是在联产承包责任制“两权分离”的基础上,再将使用权分离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农户以承包权入股参与经营和分配。这种体制不仅能有效解决农户分散经营、风险高、效益低的问题,更能有效解决青壮劳力离土离乡,“6138”部队种田,产出率低的问题。目前,这种土地合作模式,在苏南许多县(市)已得到了广泛推广,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以苏南某地土地合作社为例,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入股,合作社实行保底分配的办法,每亩为一股,每股每年保底分红350元。2004年该社入股土地610亩,入股农户136户,年底分红每亩500余元,年均每户2200元。实行土地合作制度,能将土地有机集中起来,通过竞标的方式让龙头企业经营,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经营方式的企业化。农民的承包权、村集体的所有权这两种叠加在同一块土地上又互相分离的权益,与土地之外的现金权益一样,成了可量化、可变现、可交易的股权。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也悄然发生了变化,由土地的部分占有(指承包权)者,变成了自己股份的所有者;由一个被捆在土地上的人,变成了自由之身的股东。

  2、以“租赁”为核心,推行土地反租倒包制度。土地反租倒包,就是村集体在征得农户同意的情况下,集中土地,付租费给农户,再发包给专业户、工商业主,是江浙目前流行的一种流转方式。浙江某乡地处城郊,二、三产业发展较快,农户大部分收入来自经商办企业,一些农户干脆把土地或租或送给亲朋好友耕种,个别的还抛荒。与此同时,有的农民想发展花卉产业,却找不到合适的土地。针对这种情况,该乡根据群众意见,采用反租倒包的形式启动基地建设:先由村经济合作社以每年400元/亩的价格向农户租赁土地使用权,并签订土地租用使用权合同;再由乡农业综合服务公司同各村经济合作社签订土地使用权租用合同;然后统一由乡农业综合服务公司同客户签订土地使用权租用合同。这样,原本一家一户的土地,通过流转集中起来进行规模经营。目前,有6家企业同该乡签订了土地使用权租用合同。反租倒包顺了民心,使土地得以顺利流转,使规模经营成为现实。

  3、以“信托”为核心,推行土地信托服务。土地信托服务,就是土地信托服务组织接受土地承包者的委托,在坚持土地所有权和承包权不变的前提下,按照土地使用权市场化要求,通过运用一定的方法,实施必要的程序,将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依法、有偿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行为。2001年,浙江某县开展土地信托试点,探索建立新的土地流转机制。由县农办牵头,联合农业、土管、林业等部门在县里设立“土地信托服务中心”,镇一级设立土地信托服务中转站,村一级由村经济合作社具体接受农民土地信托事务。在坚持承包权30年不变的前提下,本着“自愿、有偿”的原则,农户把自己不愿或无力耕种的土地委托给村里,由村经济合作社登记下来,送到镇里,镇里再汇总到县里。在此基础上,县里再把土地使用权有偿流转给有能力者承包经营。在全县建立起县、镇、村三级信托服务体系,全县20个乡镇全部建立了土地信托服务站,774个村的土地信托服务由村经济合作社承担。2006年,全县流转土地15.8万亩,流转率近50%。

  (作者系中共江苏省丹阳市委常委)

  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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