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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业安:分红可提高国企绩效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6日 14:50 《国企》杂志
国企一富就会出问题,大量事实也证明如此。因为一个企业自由现金流如果一直非常富裕的话,就会滥用这些现金流 -周业安 长期以来,国企总是享有各种各样的优惠,除了获取较低的资源价格、税收优惠、补贴、市场保护等常见好处外,最突出的是无须向国有股东分红。据说,把红利作为留存收益,进行再投资,能够更好地促进企业成长。还有一种情况是,企业盈利很少,甚至亏损,无法上缴红利。经过多年改革,现在保留下来的国企基本上都具有一定的竞争力,央企更是各行业龙头。近几年的业绩报告表明,国企盈利颇丰。有人担心,这个时候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会不会影响到对国企的激励? 这种担心是多余的。我们简略分析一下现存国企的现金流入。在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上,由于国企或多或少处于垄断地位,拥有程度不同的垄断租金,再加上潜在的地方保护、各种税收优惠和补贴、资源价格低廉等,使得这些企业能够轻松增加现金流。 更重要的是,国企很少分红,国有股东又不提取红利,这意味着国企生产经营过程中积攒的自由现金流会非常丰厚。国企可以方便地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如果上市,还可以通过证券市场融到巨额资金。因此,如果没有特定的干扰因素,现有的国企其实非常富有! 著名金融学家詹森提出过“自由现金流假说”,认为一个企业自由现金流一直非常富裕的话,就会滥用这些现金流,产生所谓的代理问题。股东作为委托人把财富托付给代理人打理,由于作为代理人的企业经营者会寻求个人利益,就可能出现侵占委托人利益的情形,侵占的方式多种多样,比如直接占有委托人的财富;假借各种名义进行在职消费;不按绩效支付薪酬;寻租等。只要委托人不能够有效监督代理人,那么代理人就会进行利益侵占活动。 国企一富就会出问题,大量事实也证明如此。为了掩饰可能出现的代理问题,一些国企经常采取的做法就是“哭穷”,表现为原材料价格上涨、政府附加的社会责任重、基础投资大、历史包袱严重等。在哭穷的同时,却看到这些国企内部职工福利非常丰厚,而相应的工作强度不高,岗位责任不重。一些国企盖高楼、开名车、管理层出入高档会所、频繁出国考察等等,是典型的在职消费扩大化;还有就是多处投资,崇尚多元化经营理念,追求企业资产规模最大化。事后证明,这些投资大多缺乏科学论证。如此等等,这些现象是代理问题活生生的体现。 如何有效监督国企的行为呢?从信息角度看,作为监督人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缺乏企业的具体信息,尽管通过审计和强制信息披露能够改善部分信息劣势,但一些关键信息还是留在企业高管内部。在这种情形下,如果监督人试图获取未知的重要信息,就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比如每天都呆在公司中监察。显然,如此监督所付出的成本太高。此时,只有依靠一个有效的公司治理才能解决问题。于是,派出监事、派出董事等制度应运而生。但这些制度的缺陷依然明显,同样存在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的困扰,还不能排出这些监事、董事与高管合谋的可能性。在我看来,剩下的唯一有效办法就是减少国企的自由现金流。 减少自由现金流的办法有两种:一是更多地依赖债务融资。债务的基本特征是必须按时付息,到时还本。固定支付的利息就构成了定期现金流出,相应减少了高管手中的自由现金流。研究表明,通过这种机制,债务能起到有效的公司治理作用。实际上,大量的垄断性国企上市融资,加剧了自由现金流问题,本应该鼓励其更多发行债券才符合配比原则。在企业已上市的情况下,如何硬化其约束呢?强制分红。很多人认为,国企分红不利于企业未来的发展,因为留存收益融资受到限制。这其实是一种完全错误的观念。企业通过留存收益融资,是害怕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无法有效地通过债券和股票融资,才不得已而为之。对垄断性国企来说,本身处于垄断性和成熟行业,成长空间明确,盈利模式也稳定,相对来说比较容易进行证券融资,无需依赖留存收益。 研究表明,对于成长性企业,不分红是合理的;而对于成熟的垄断性企业,分红才是正确的。分红实际上就是降低公司的自由现金流,从而减少代理问题,提高公司效率。此次国家要求国企提交红利,强制分红,是国企治理机制完善的重要一步。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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