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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国英:中国可实行多元化土地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5日 05:49 东方早报

  党国英

  人们常常怀疑私有制下的农民不懂得合作,其实,土地私有制并不排除私有业主彼此之间协商的可能性,而业主协商的效率并不总比政府集中决策的效率低。

  我参加过美国衣阿华州农民的一个讨论会。由于密西西比河上游农业的发展,给下游带来了污染,引起下游一些社会阻止的不满,这种不满反映到国会和政府,便有了对上游农民的压力。但政府没有简单地靠行政命令来解决问题,而是与上游农民商量。时间一长,农民中最热心者便成了讨论会的“常委”,其他农民愿意由他们来代表自己的意见。事实上,这些热心者便成了志愿者,大量的环境保护工作从具体事项到制度安排都是通过他们来完成的。在美国,很多领域的民间领袖都是这样产生的。

  中国可以实行多元化的土地制度,土地可以是国家所有,也可以是集体所有,而宅基地和耕地则可以让农民自己所有。不用害怕农民拥有了自己的宅基地和耕地,就会产生一个破败的农村。我希望我们的农村也能像欧洲农村一样,到处是百年以上的农舍,而不是难经风雨的土坯房、茅草房,更不是改革开放以后在一些发达地区出现的“碉堡群”。农民盖房常常伴有“圈地”的目的,而只要实行土地公有制,“圈地”就必然发生。近10年左右,我国农村常住人口开始逐步减少,但农村户口数却开始逐步增加。人们为了获得宅基地而分家,传统的伦理关系也更快地走向瓦解。像山西的乔家大院这样的农村建筑典范,在我们现行的土地制度下根本不可能产生。摘自《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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