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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雪峰:提高农村净福利水平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 12:45 《财经时报》

  在现代化过程中,数亿农民无法从现代化中获得相应的好处,而且将遭受全方位的福利损失。新农村建设的战略意义在于,不仅增加农民收入,更重要的是在社会、政治和文化方面提升其福利水平

  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要五大建设并举。

  新农村建设一箭双雕

  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并在今年一号文件中首次提出五大建设,用意十分明显,就是在有九亿农民,有巨量过剩农村劳力的情况下,调整单纯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的农村政策,站在农民角度全方位让农民分享现代化中的好处,通过经济和经济以外的手段增进农民福利。

  国家增加对农村的转移支付力度,可能通过基础设施建设,激发农民的消费热情,拉动九亿农民的消费需求。在当前

中国经济出现严重产能过剩和内需不足的背景下,启动新农村建设可谓一箭双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目标,显然不只是为了消化当前过剩产能,而是要解决九亿农民分享现代化的好处。在劳力绝对过剩,人地关系长期紧张的条件下,来自农业和务工的收入增长空间十分有限,农民收入相对于整个社会的差距可能越拉越大。

  同时,因为农村人、财、物流入城市的趋势不可逆转,农村经济衰败和社会文化衰败,将愈加严重。农民不仅收入增长缓慢,而且面对着社会关系疏离,文化主体性弱化,道德舆论解体,合作能力丧失,村居环境越来越差的困境。合起来就是净福利大幅下降。

  在现代化过程中,数亿农民不仅无法从现代化中获得好处,而且将遭受全方位的福利损失。这正是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原因,也是新农村建设的战略意义所在。

  防止误读中央精神

  一直以来,中央及地方各级都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围绕增加农民收入做文章。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布署,意味着中国农村发展战略的转变,但当前各级政策部门及学界未能跟上中央战略决策的变化,而习惯于以既有思维理解中央精神。

  当前国内学界及政策部门对中央一号文件和温家宝总理政府工作报告的解读,大都乐于其中的含金量,而忽视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方向,忽视了中央一号文件中五大建设并举的要求。

  具体地说,当前地方各级政府在布署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时,大都特别“实在”,具体关注如新村规划、住宅建设、道路建设等物质的方面,大都重视农民个体增收和个人福利的私的方面,比如提高农民粮食补贴、种籽补贴、农机补贴。却忽视了“虚”的方面和“公”的方面,比如,忽视了农村的社会、文化、政治建设乃至党的建设,忽视了村庄建设,忽视了农村组织建设和农民合作能力建设等公的方面。

  其后果可能是农民有了很少的增收,却在社会和文化方面失去了很多福利,却不得不以私人品来替代公共品,从而极大增加了支出。

  以当前农村公共品的供给状况及其机制为例。所有对农村有较多调查或有实际农村工作经验的人都十分清楚,在当前农村公共品供给中,普遍存在“少数人决定”的困境。具体地说,就是对所有村民都有益的公共品供给,因为极少数人想搭便车,而最终不能实现。

  在村庄公共品匮乏的情况下,“一事一议”在解决公共品不足并最终为所有村民带来巨大利益方面理应作用甚巨,却因为村庄社区力量(舆论的、经济的或其它方面的)薄弱,而在实践中少有成功的范例。因为理性的个体小农在村庄社区力量薄弱的情况下无法克服公共品筹资中的搭便车困境。

  社区力量薄弱

  本来村庄社区的舆论压力可以让搭便车的村民遭受其他村民的白眼,被其他村民瞧不起,成为人见人嫌的边缘人。但村民流动的增加和村庄共同体的解体,使得村庄舆论力量越来越难以起到作用。

  集体经济是村庄社区力量的另一个来源。若村庄社区有集体经济收入,则村庄就可以凭借“少数服从多数”的村庄民主决策程序,将村庄资源配置到最有利于全体村民福利的公共工程和公益事业上去。

  但现在村庄集体经济实力十分薄弱,且有巨额负债。取消农业税后,村集体向农户收费难度大增。村集体一无所有。因此,村庄公共品供给严重不足。

  当前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着力点不在村庄集体,而是着力于将转移支付资金补贴到农户。村社集体一无所有,仅有村干部的报酬由财政转移支付支出。村社集体并无任何可以进行“多数人决定”从而可以缓解农村公共品供给不足的手段。

  五大建设并举

  解决当前农村公共品不足的办法是强化村庄社区的权力,而当前推进的具体农村政策,几乎都是在削弱村社权力。《物权法》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权的规定,强调农户的权利,防止公权力对个人权利的侵占。但防止公权力入侵的个人权利,却无法解决内部的合作问题,最终导致既无自上而下建立起来的秩序,又无村社可以提供的秩序,其后果是村庄社会的严重失序。

  唯一有效的办法,就是五大建设并举,不仅关注新农村建设中实的和经济的方面,尤其要关注新农村建设中虚的和政治、文化、社会的方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方面;不能只是以个人为本位,尤其要重视村庄社区建设;不仅要重视个人的私的权利,尤其要重视村社的公权力。(作者为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本文为作者个人观点)

  贺雪峰

  主要从事乡村基层民主和乡村建设理论研究。近年致力于全国范围的农村调查和“转型期乡村社会性质”的研究,正在写作系列“转型期乡村社会性质随笔”等。合著或主编著作3部,发表论文近7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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