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经济学人 > 正文
 

梅新育:中美短期不会因为知识产权爆发贸易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 07:24 东方早报

  文/梅新育

    美国贸易代表波特曼10月25日致信中国驻世贸组织大使孙振宇,要求中国提供有关知识产权执法方面的信息,并得到了日本和瑞士的附和。在我看来,对这一举动不必太过重视,这不是什么非常严重的举措,更不表明马上就会为此爆发什么贸易战。

  首先,波特曼的信中说明了美方此举系援引WTO《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第五部分“争端的防止和解决”第六十三条“透明度”第3款。此条款目的是防止争端而不是发起争端。

  其次,美方要求提供的信息涵盖6个方面,在这6个方面的内容中,提供法律基础方面的信息应该相对容易。而且,我国对知识产权侵权处罚是全世界最严厉的,去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就将侵犯知识产权定罪的门槛降低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如“复制光盘1000张判刑3年”),美方对此应该挑不出什么毛病。其他方面信息搜集难度较大,需要时间。

  第三,《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第六十三条提供了某些豁免条款,可以让我们用于抵御美方的过分要求。如第4款规定:“第1款、第2款和第3款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要求各成员披露会妨碍执法或违背公共利益或损害特定公私企业合法商业利益的机密信息。”这项条款也可为我所用。

  第四,从波特曼致孙振宇信来看,与在纺织品争端中的表现相比,美方对此态度还算得上通情达理,并没有要求一定做到,或是过分短促的期限要求。如信件最后一段要求我方在2006年1月23日之前提供书面答复,但如果需要延长时间,也欢迎双方接触,达成谅解。

  第五,寇可来,我亦可往。在外国企业与我方的知识产权纠纷中,对方已经有很多明显违规的做法,如用无效专利向我们索取专利费等等。在中国两DVD企业状告3C联盟案件中,飞利浦公司的专利池中就包含一项无效专利,而且一直依据包含该专利的专利池对中国DVD企业收取费用。针对诸如此类的案件、司法判例等信息,我们也可以向美方提出,要求他们向我们提供有关信息,避免我们的企业吃亏。

  至于美、日、瑞企业提出的知识产权要求是否合理,此处暂不赘言,只举一个例子。目前,

禽流感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狼烟四起,对H5N1型禽流感
病毒
有一定疗效的药物“达菲”(磷酸奥司他韦胶囊)产能不足而出现供应短缺迹象,联合国秘书长、世界卫生组织、数十个国家的
卫生部
长多方呼吁该药品专利持有人瑞士罗氏公司放弃该药物专利权,公开达菲的配方和生产工艺,但大有死猪不怕开水烫风范的罗氏公司仅仅表示将增加产能,因而不可避免遭到了猛烈的抨击,已屡次就经贸问题提出极端反华议案而闻名中国的美国国会参议员查克·舒默厉声抨击“罗氏公司正把自己的利益置于人类健康之上”。此时美国贸易代表宣布启动世贸组织特别程序,就知识产权执法向中国施加压力,不知美国议员先生们对滥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美国企业将作何反应?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9,860,000篇。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