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经济学人 > 正文
 

马珺:财政制度需要道德评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 19:35 新经济导刊

  □ 马珺

  财政意味着公权力对私经济的介入,它虽然表现为一系列的经济选择,但在本质上,涉及经济选择的政治规则。由此提出了财政主体——国家或政府——与个人、社会相互对待的问题,由于政府合法地垄断了暴力而居于主动地位,问题的主要方面就表现为政府如何对待个人和社会。英国哲学家、政治理论家和社会学家伯纳德·鲍桑葵说,国家的存在是为
了促进美好的生活,它的行为不可能是不注意道德的,然而是否可以像对个人那样对政府行为进行道德评价?人们是否拥有据以评价的可靠标准?直到约翰·罗尔斯在他那本蜚声世界的《正义论》中,首次明确区分社会正义和个人正义,才给国家、政府、制度等的道德评价树立了第一个成功的范例。

  由于在一个社会里,各个成员的欲求不同,而且他们在努力满足其欲求时常常发生冲突,因而只是强调国家及其政府应为其人民的共同利益服务没有实际意义,因为他们为之奋斗的幸福已不再是一种共同的善。“一个好的社会应能通过它的体制和组织所表现的正义来促进其所有成员对幸福的追求”。那么,怎样的财政制度才是正义的呢?为了避免相对主义的理解所造成的混乱,只有诉诸于人对幸福生活的追求。因为幸福作为一种目的,是自足的,不再作为其它目的的手段,它自然构成衡量财政制度之正义性的标准,即凡是有利于人类实现幸福生活的财政制度都是正义的,反之则不然。

  幸福是一个不容易把握的概念。从人的生理素质看,人类的基本需要,如生存、健康、爱欲等应当得到满足,最低限度的幸福生活正是由人类生理素质引起的需要获得满足开始的。从人的心理特征看,人类有一种需要安全、自由、平等、快乐、智慧、友谊等的天然倾向。伦理学中,上述满足了人类共同需要或自然追求的事物被称为真正善的事物。但是在很多情况下,人们只知道他们想要(to want)什么,并不明白他们真正需要(to need)的是什么。苏格拉底称前者为表观的善,而称后者为实在的善。表观的善之所以对人们来说显得是善的,只是因为人们实际上在追求它,但它并非必然是真正的善。就像需要一般安全却不必随时持枪威吓他人一样,假如我们实际上那样做了,使得持枪威吓他人对我来说显得是善的,并不能同时认为它对个人是真正善的。某些表观的善对人无所妨害,有些则不然。如果大家都以牺牲他人自由为代价追求个人自由,每个人都会成为滥用自由的潜在受害者。同样地,倘若不顾限制地追求安全与平等,社会将变得没有风险和差别,也失去了激励和进步的动力。正当的追求在于追求我们应当追求的,人的天性也要求对各种表观的善加以适度的限制,正义的政府将有助于人们认清何为实在的善,何为表观的善,以帮助人们实现正当的追求。

  假如政府利用社会安全网等财政工具帮助每个人获得了基本的生存权和基本健康,假如政府通过供养军队、警察、司法体系等维护公民人身、财产及合法行为的独立、安全、自由与平等,假如政府通过公共工程与基础设施建设,帮助个人谋取正当利润、获得更好的生活条件,假如政府兴办公共教育,进行职业培训,改善人们的智力水平,使人们能够更好地运用智慧创造美好生活。总之,只要政府运用合法取得的收入于正当的支出方向,帮助社会成员实现了对健康、快乐、知识、财富、荣誉、爱、自由、平等等真正善的事物的积累,我们就可以说,这样的财政制度就是助益于人的幸福生活的,因而是正义的。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702,000篇。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