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长模式和工业化道路:吴敬琏回应七大质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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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 12:14 21世纪经济报道 | |||||||||
吴敬琏 根据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历史经验和现代经济学的研究成果,慎重选择适合于时代潮流和我国国情的工业化道路和增长模式,乃是一个关乎我国今后长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成败利钝的关键决策。
自从我在2004年7月提出对先行工业化国家的早期经济增长模式和旧型工业化道路的质疑以来,得到了学界同仁和经济界人士的广泛回应,包括一些批评和质疑。下面我想对一些质疑作出回答,以便进行更深入的讨论。 质疑一:每一个国家到了高消费阶段,必然要求重化工业的快速增长,以便提供足够多的金属材料和重化工产品来满足市场对住宅和耐用消费品等日益增长需求,因此,“以重化工业为主导的发展阶段是不可逾越的”。 在工业化的中后期,由于对住宅、汽车、家用电器等耐用消费品需求的增加,对重工业产品的需求也迅速增加。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对重化工业产品的需求会超越其他方面的需求,比如说对服务的需求而领先增长。同时,对重化工业产品的需求也并不都要靠自行生产来满足。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除了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品外,几乎所有的产品都可以通过贸易取得。应该充分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用尽量少的资源消耗生产最大的价值,然后通过国际贸易换回自己不具备优势,因而自行生产不符合经济性原则的产品。既然“万事不求人”和“自给自足”是一种完全过时了的经济原则,我们当然不应按照这样的原则把消费结构与生产结构直接等同起来,更不能各个地区都按照自求平衡的思想不顾条件地在本地区大力发展那些消耗大、效率低的产业。 质疑二:“没有重工业的高速增长就无法解决就业问题。” 前面已经说过,根据其它国家和我们自己的经验,解决就业问题主要要靠服务业和小企业的发展,而不能靠重工业和大企业。在就业的问题上马克思说得正确,走先行工业化国家的早期发展道路,只会使失业问题变得更加严重。即使是“重化工业化”的支持者也承认:重工业部门每亿元投资提供0.5万个就业的机会,只有轻工业的1/3;在轻工业为主的阶段,GDP每增长一个百分点能安置300万人就业,而在“重化工业阶段”则降为70万人。既然如此,怎么能以解决就业问题为理由来论证经济结构“重型化”的必要呢? 质疑三“和计划经济下的投资膨胀不同,这次重化工业投资热潮是由企业进行的,投资成败由企业负责,因此没有危险性。” 在投资是由投资人自主决策并且自负盈亏责任的条件下,无论他们的决策正确与否,的确都不会对宏观经济造成冲击,政府也没有必要对企业的这种微观行为进行干预。问题在于,目前绝大多数重大项目投资是按照领导机关的意图、用国家银行的贷款进行的。如果这类盈利前景具有很大不确定性、经济后果又无人负责的投资规模过大,当投资决策出现失误、产品销售发生困难、企业发生亏损,又无人承担还贷责任时,信贷风险就会完全落在银行身上,我国金融系统就有因为不良资产大量积累而发生系统风险的危险,最终要由纳税人“买单”。这是我们必须力求避免的。 质疑四:按照其它国家的发展经验,服务业的发展只能在实现工业化的基础之上才有可能;产业结构演变和主导产业发展的顺序由轻工业到重工业,再到服务业,再到高新技术产业,“是一个必然的历史过程”。 把服务业的大发展说成是工业化实现以后的事情,这种描绘是与历史事实不相符合的。20世纪后期在产业三分的框架下对先行工业化国家产业结构变化的研究表明,服务业增长速度超过工业增长速度的时间是在进入工业化后期之时,而不是在工业化完成之后。例如,英国和美国是在20世纪初期,日本则是在50年代中期。 质疑五:中国的比较优势在于劳动力价格低廉,因此,它在国际分工中最适宜扮演的角色是从事装配、加工,至于致力于高附加价值的产品的自主研发和品牌营销,至少不是10年、20年内的最优选择。 劳动力价格的低廉只是中国的浅层的比较优势。长期停留在浅层比较优势的开发上,将会限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持续提高;而且大量出口廉价商品,也会遇到世界市场容量的限制和进口国的抵制。从动态比较优势的观点看,中国应当努力开发深层比较优势,例如,努力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能力,充分发挥我国技术和管理人才的自主创新能力,尽力向施振荣“微笑曲线”的两端延伸,才有可能进一步提升我国在劳动力方面的比较优势,并借此带动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应当承认,我国的整体发展水平还比较低,不可能在短期内和发达国家全面看齐。因此,要求所有的企业都要从事自主品牌营销是不现实的。但是这不等于说,我国的所有企业都只能沿着分销、代工(OEM)、代为设计ODM和自主品牌营销(OBM)的链条一步一步地爬行。在这方面,台湾IT产业发展的经验和教训值得我们注意。由于本地市场规模的限制,台湾的IT产业长时期采取了以代工(OEM)为主的经营战略。可是他们很快就发现,“成也代工、败也代工”,代工的利润率逐渐下降,到21世纪初期,“已经从‘微利’变成了‘纳米级利润’”。这种情况使台湾企业或先或后地改弦更张。一些企业利用大陆市场广大的优势,从这里开始营造自己的品牌,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另外一些企业也正在作出自己的努力。显然,大陆企业更应当从一开始就利用自己的这种优势,尽力摆脱只是“卖硬苦力”的状况。 我国有些企业在进行自主研发和开发自主品牌方面已经作出了可喜的成绩。例如,在信息和通信产业领域,华为、中兴从一开始就面向市场进行大规模的研究开发投入,因而得以实现20年的持续增长,且其技术能力迅速提高,目前已经进入全球电信设备的领先企业的行列,其人员结构出现了研究开发人员与销售服务人员占大部分、生产制造仅占一小部分的“哑铃式”结构。相比而言,国内一些企业却沉湎于组装环节,其生存环境日渐恶劣。华为、中兴等企业的努力值得鼓励,它们的经验也值得具有相同条件的企业学习。 质疑六:从历史上看,所有的世界强国都是靠制造业兴盛起来的,现在许多地方把先进制造业作为自己的重点产业,这有什么不对呢? 只要具备必要的条件,把先进制造业确定为本地的支柱产业的确没有什么不对。但必须明确的是,现代制造业是与服务业相融合、具有许多服务含量的制造业。服务业务已经成为过去被认为是制造业企业的重要业务,甚至是主要业务,因而其中一些企业现在被看作服务业企业。例如,IT产品供应商宏碁就列名在台湾服务业十强企业的名单中。在这一点上常发生误读。例如有的地方说是发展现代装备制造业,其实实际上就是做些铸、锻和金属加工工作,至于现代装备的心脏——数控部分,则安于完全由国外进口。这就失去了发展现代制造业的原意。 质疑七:有的经济学家提出,目前西方国家正在对中国施加压力,要求我们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的发展。“为了中国的利益,我们应该顶住西方国家这种要求,尽力发展一切有市场需求的产业。” 限制高能耗和高污染产业的发展,不但是全世界人民的利益所在,更是中国人民的利益所在。事实上,我们目前遇到的问题,并不是西方国家力图阻挠我国高能耗、高污染产业的发展,而是当我国政府为了本国人民的利益采取措施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产品的生产和出口时,受到西方一些进口国的反对和抵制。例如,2004年初当中国政府鉴于我国已成为世界焦炭的主要生产国和出口国,而一些集中生产焦炭的地区出现生态环境严重恶化的情况,采取措施限制焦炭的生产和出口时,欧盟连续三次对我国发出通牒,要求中国对欧盟保持450万吨的焦炭年出口量。如前所述,我国所吸引的外资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从发达国家转移过来的高耗能、高污染的所谓PII产业。正是我们承担了大量的污染和高能消耗,以低廉的利润生产出价廉物美的产品满足了发达国家的消费需求。我们完全有能力以更低的能耗、更少的污染、更有效的增长实现现代化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