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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李若谷谈中国金融的对外合作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 13:38 《中国金融》

  本刊记者 林铁钢

  记者:李行长,最近国务院决定您担任中国进出口银行董事长、行长,您长期主管中国人民银行的外事工作,请您介绍一下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外中央银行开展双边合作的整体情况。

  李若谷:中国人民银行重视发展与各国央行的友好合作关系,近年来在双边合作领域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如2004年中国人民银行积极举行与美、日、英、韩、俄、哈等国的定期双边交流与磋商活动,加强政策对话和业务交流。2004年9月,中美经济联委会(JEC)第16次会议在华盛顿举行,进一步推动了中美金融领域的合作。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银行合作分委会第五次会议2004年5月在西安、第六次会议2005年7月在新西伯利亚市相继成功举行。2004年12月,中哈(哈萨克斯坦)合作委员会金融合作分委会第一次会议成功召开,标志着中哈金融合作进入了新的阶段。此外,中国人民银行与多个国家的中央银行开展了高层互访或利用国际会议的场合进行高层双边会晤,宣传介绍

中国经济金融形势、政策和改革措施,借鉴各国在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等领域的经验,巩固和发展了彼此间的友好合作关系。日本和韩国的央行已在北京设立了代表处,法国、意大利等国的央行也向其驻华使馆派驻了金融代表,中国人民银行与他们保持着密切沟通,不断推进与各中央银行的合作。

  积极推进与发展中国家的金融交流与合作是中国人民银行对外交往工作的重要内容。在与发展中国家中央银行交往中,我们提供了许多力所能及的援助。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所取得的成果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日益扩大,我国周边地区的一些发展中国家的中央银行提出要来华接受培训,了解和学习我国金融改革的经验。自2001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以举办培训班的形式向周边国家的中央银行提供技术援助,向它们介绍了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实践经验和教训。2005年,非洲一些国家的中央银行也提出来我国培训的要求,我们也提供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培训。截至2005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为各国中央银行举办了16个培训班,共有159人参加了培训。此外,自2000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还先后接待了日本、韩国、德国、芬兰、新加坡和吉尔吉斯坦6个国家中央银行共8名人员前来研修。这些培训在加强中国人民银行与各央行友好往来的同时,还宣传了我国改革开放取得的成果,增进了相互了解,有利于巩固我国与各国的友好合作关系。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对外经贸交往快速发展,为适应我国与周边国家边境贸易发展的客观需要,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先后与越南、蒙古、老挝、尼泊尔、俄罗斯、朝鲜和吉尔吉斯坦等国签署了关于边境贸易的结算协定,促进双方本币在边贸结算中的使用。

  记者:近年来,我国与西方七国集团(G7)的财政央行对话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您能否介绍一下有关对话会的具体情况?

  李若谷: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26年来,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到2004年,中国经济在世界经济中的占比虽然只有4%左右,但对全球GDP增长的贡献率已达15%以上,中国经济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不断提高。同时,国际货币体系的不合理性导致了全球经济失衡日益严重,西方七国的国际协调能力受到挑战。在此背景下,中国成为国际协调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这可能是出乎许多人意料的,但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2003年9月19日,中国与西方七国举行了首次财政副手非正式对话。八国九位代表(中国央行副手亦出席会议)共同讨论了普遍关心的国际经济金融热点问题。这次非正式对话会是加强我国与西方七国沟通与协调的有益尝试,为我国经济金融政策争取了更多的理解和支持。此后,中国人民银行的代表还先后出席了在巴黎、罗马、华盛顿和伦敦举行的与西方七国财政央行副手的对话会。2004年10月,我央行副手还应邀第一次参加西方七国央行副手间的对话。通过参加这些活动,中国积极探索与西方七国集团之间建立有效的对话机制。

  2004年10月1日,我国与西方七国举行首次财政央行部长级非正式对话,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财政部部长金人庆与会。各方就全球经济重大问题、主要发达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和中国宏观经济形势等问题坦诚交换意见。这次对话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有利于我国参与和影响国际经济金融规则的制定,维护我国和发展中国家的整体利益。

  记者:近年来,内地与香港、澳门的经济金融联系日益加深,中国人民银行在推动内地与香港和澳门之间的金融交流与合作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李若谷:香港、澳门回归后,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和澳门金融当局一直保持着顺畅、友好的合作关系。尤其是近几年,中国人民银行继续巩固和扩大了同香港和澳门地区金融当局的交流与合作,分别与香港和澳门金融管理局建立了定期会晤制度。同时,中国人民银行也有针对性地组织了中高层银行监管人员及其他专业人员到香港、澳门接受培训。

  随着内地与香港、澳门间的经贸联系日趋紧密,人民币在港澳流通和使用实际上已形成一定规模。在签署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后,内地赴港澳人员增多,人民币在港澳流动规模进一步扩大。对于如何解决人民币回流问题,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中国人民银行进行了较长时间的研究和准备。在分别与香港、澳门金融管理当局充分交换意见的基础上,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从2003年11月19日起,为香港银行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提供清算安排;从2004年11月4日起,为澳门银行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提供清算安排。此举无论从当前还是长远看,对于密切两地经贸关系、便利两地居民互访和旅游消费都有明显的好处,发展方向也符合内地经济金融稳步走向开放的要求。

  香港银行正式开办个人人民币业务一年多以来,各项业务发展平稳,已有38家香港银行正式开办个人人民币业务。目前,香港人民币存款量增长平稳,现钞有序回流,人民币与港元汇率稳定,

银行卡交易量持续平稳,资金清算渠道畅通。香港各参加行均能遵守清算协议及相关规定,各界反应良好,没有出现不正常的人民币跨境流动。

  澳门银行正式开办个人人民币业务以来,各项业务保持了平稳的增长,资金清算渠道通畅,目前共有15家澳门银行与清算行签订了清算协议,其中13家银行正式启动了个人人民币业务。澳门人民币业务主要以存款和兑换业务为主,

信用卡和澳门卡业务发展稍慢。从两地开办人民币业务以来的总体情况看,基本达到了将港澳居民手持人民币回笼内地、方便两地与内地居民互访,促进经济交流的预定目标。

  记者:近年来东亚各国在区域金融合作领域相继推出了一系列举措,其中东盟与中日韩《清迈倡议》下的货币互换安排、东亚及太平洋中央银行组织下的亚洲债券基金尤其引人注目。请问您对此有何评论?

  李若谷:近年来东亚金融合作呈现快速发展的势头,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之后,东亚各国和地区认识到有必要通过区域合作完善金融体系、维护金融稳定;二是近年来东亚内部已经形成了相当密切的贸易、投资联系,开展金融合作对于支持经济增长、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具有重要意义。此外,通过区域金融合作促进国际金融体制合理化也是一种有益的考虑。

  我国与东亚各国和地区有着非常密切的经济联系,2004年与东亚贸易占我国外贸总额的48%,保持本地区金融稳定对于维护我国的经济利益有重要意义。在完善金融体系、发展金融市场、促进国际金融协调等方面,我国与本地区其他国家也面临着相似的问题,与各国的交流和合作有助于上述问题的解决。因此,我们一贯主张并积极参与东亚金融合作。

  东盟与中日韩(10+3)《清迈倡议》下的货币互换安排、东亚及太平洋中央银行组织(EMEAP)下的亚洲债券基金是迄今为止东亚金融合作最重要的两项成果。所谓货币互换,是指一国在有需要时,以本国货币作为抵押,从其他国家获得所需外汇贷款,从而利用该笔资金帮助防范和化解经济金融风险。目前“10+3”共签署了17份双边货币互换协议,总规模325亿美元。其中,中国人民银行分别与日本、韩国、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六国央行签署了双边货币互换协议,总规模为125亿美元。此举既发挥了本地区各国在维护区域金融稳定中的自主性,又在一定程度上补充了国际金融机构维护全球金融稳定的职能。中日韩与东盟各国现已达成协议,将目前货币互换的规模扩大一倍。

  EMEAP包括中国、韩国、香港、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在EMEAP的倡议和积极努力下,建立了亚洲债券基金,以满足亚洲地区发展本地债券市场的强烈要求。目前已建立了亚洲债券一期基金和二期基金,一期基金主要投资美元债券,二期基金投资于本币债券。其中日本、澳大利亚、新加坡只向亚洲债券基金出资,但不接受投资。亚洲债券基金是由EMEAP各成员以外汇储备出资设立的投资基金项目。第一期亚洲债券基金设立于2003年,主要投资于包括中国在内的8个成员发行的美元债券,总规模为10亿美元,目前运行良好。第二期亚洲债券基金于2005年3月启动,投资于8个成员发行的本币主权及准主权债券,是一种跟踪指数的被动化债券基金,目前基金规模为20亿美元,在条件成熟时,它将向私人投资者开放,并转变为开放式基金。亚洲债券基金在促进各成员债券市场的发展与连通、改善本地区融资结构及储备结构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考虑到东亚各国和地区在政治、文化、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还存在显著差异,我们对东亚金融合作中可能面临的困难也有清醒的认识。但我们相信,在本地区加强合作的政治意愿日益强烈、经贸联系更加深化的大背景下,只要坚持精诚合作、互利互惠、循序渐进的原则,东亚金融合作就一定能够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取得更大的成果。

  记者:请您谈一谈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与主要国际金融组织合作所取得的新进展。

  李若谷:1997年9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代表中国政府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正式提出特别增加中国在该组织的份额的要求。经过3年多的不懈努力,2001年2月5日,IMF理事会通过了关于中国特别增资的决议,将我国在该组织的份额从46.872亿特别提款权增加到63.692亿特别提款权,从而使我国在IMF的份额位次由第11位上升到第8位。我国在IMF特别增资的成功,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综合国力大幅提高的必然结果。

  2002年4月20日,我国正式加入IMF的“数据公布通用系统”(GDDS),这标志着中国统计系统的发展迈出了重要一步,也表明中国和IMF在统计领域的合作不断加强。2004年11月,我国首次同意IMF公布与我国的磋商报告,提高了磋商报告的透明度,外界对首次公布反应良好。磋商报告的公布标志着我国与IMF的合作又迈上一个新台阶。

  为加强对各国金融部门的监督,IMF和世界银行于1999年联合制定了“金融部门评估规划”(FSAP)。截至2005年2月,已有117个经济体参加或承诺参加FSAP。目前,IMF已完成对72个经济体的金融稳定评估。2003年7月,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组织8家部级单位成立了跨部门领导小组和工作组,落实温家宝总理有关“人民银行要加强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监测和防范,做好金融稳定评估工作”的指示,首次参考FSAP评估框架对中国金融稳定领域开展自评工作。在此次自评活动中,IMF积极为我国提供了技术援助。目前我们已完成了《中国金融业稳定性评估报告》,为我国的金融稳定工作奠定了基础。

  中国人民银行一直是国际清算银行(BIS)各项活动的积极参与者。2004年,我们先后参加了BIS行长例会、亚太特别行长会和副行长年会以及亚太地区金融稳定论坛。2004年,国际经济不平衡加剧,美元加速贬值,发达国家不断敦促包括我国在内的新兴市场国家加大汇率灵活性,外界对我国经济能不能实现软着陆也十分关注。中国人民银行的行领导利用出席BIS行长会的时机,积极对外宣传我国银行改革、利率市场化、扩大资本账户开放等政策措施,加强与国外同行的交流和交往。中国人民银行还积极参与BIS金融市场委员会、十国集团市场委员会和全球金融系统委员会等重要会议的讨论,并在其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与此同时,中国人民银行与BIS之间的合作也日益密切。2004年,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加入BIS数据库,并与BIS共同举办了一次数据库研讨会,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今后,我们将充分利用BIS的研究资源,为中国人民银行的政策制定和研究工作提供帮助。

  2005年,周小川行长出任BIS亚洲顾问委员会主席,我们也将利用这一机会,推动亚洲顾问委员会的工作,加强亚洲中央银行对BIS工作的影响力。

  记者:据我们所知,中国人民银行还与许多区域性开发机构保持密切联系与合作,请您谈一谈这方面的情况。

  李若谷:自1985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代表中国政府先后加入了亚洲开发银行(自1998年后此项事务交给财政部主管)、非洲开发银行、东南非贸易与开发银行、加勒比开发银行和西非开发银行,并分别同非洲开发银行、加勒比开发银行和西非开发银行建立了双边技术合作基金,目前正在积极争取加入泛美开发银行。

  在负责与亚洲开发银行联系期间,中国人民银行克服了许多困难,其中包括成功化解西方国家对我国实行的所谓“制裁”,13年间共获亚行贷款承诺100多亿美元,支持了大量高速公路、铁路、发电厂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为我国的改革开放作出了贡献。

  非洲开发银行(简称非行)是非洲最大的地区性政府间开发金融机构,其宗旨是促进非洲地区成员的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我国于1985年加入非行,目前在非行持股17330股,占非行总股份的1.125%,共向非发基金累计承诺捐资2.16亿非行记账单位(约合2.8亿美元)。通过积极参与非行的业务活动与决策,不仅从政治上体现了我国对非洲的支持,扩大了我国在非洲地区的影响,还带动了我国对非贸易、工程承包与咨询业务的开展。截至2004年底,非行集团采购原产于中国的货物及劳务总金额累计超过4.76亿美元。我们还在非行建立了200万美元的技术援助基金。

  西非开发银行(简称西非行)是一个次区域政府间开发金融机构,宗旨是促进成员国经济平衡发展和西非经济一体化进程。2004年10月11日,西非经货联盟特别首脑会议作出接纳中国入股西非行的决议。同年11月29日,周小川行长与来访的西非行亚伊行长签署了《谅解备忘录》,写明“西非行遵循西非经货联盟首脑会议决议,不以台湾为合作伙伴”,同时还签署了《中国人民银行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西非开发银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入股西非开发银行的协议》和《认缴书》,我国认购西非行股本160股,成为该行B类(区外)最大股东。为巩固与西非行业已建立的合作关系,通过加强经贸合作消除台湾势力在西非地区的影响,我国向西非行提供了100万美元的赠款,用以建立双边技术合作基金。目前,双方正就该基金的使用进行磋商。

  加勒比开发银行(简称加行)也是一家次区域政府间开发金融机构。我国于1997年5月正式加入加行,共认缴股本6235股,占总股本的5.77%,共捐资2800万美元。2002年12月,我国向加行提供100万美元赠款,用以建立双边技术合作基金。2004年3月,国务院批准建立“中国-加勒比经贸合作论坛(正部级)”机制,首届论坛由中国政府和牙买加政府于2005年2月在牙买加举行。为配合论坛活动,中国人民银行在论坛期间主办了“中加金融合作研讨会”。

  泛美开发银行(简称泛美行)成立于1959年,总部设在美国首都华盛顿,是世界上历史最长、规模最大的地区性政府间开发金融机构,其宗旨是促进拉美及加勒比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我国从1991年以来积极争取加入泛美开发银行,希望这一问题在不久的将来能顺利解决。

  近十年来,我国的金融外交十分活跃,为我国整体外交战略的实施作出了应有的贡献。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在国际经济金融领域的影响力和地位将进一步增强和上升。我们要努力做好各项准备,以积极的态度参与国际金融活动,为中国的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也为维护世界经济金融的稳定尽一份力量。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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