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宪容:企业融资有内在法则 政府介入勿成常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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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1日 02:12 第一财经日报 | |||||||||
易宪容 最近,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出席“中小企业融资国际研讨会”会上指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意味着银行要大幅度提高贷款利率。从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等成功经验来看,存贷款利差至少在10个百分点以上,商业银行才能够覆盖成本和风险。这意味着贷款利率在15%左右甚至更高。而央行副行长吴晓灵也指出,欧洲复兴开发银行一般给出18%~19%的利率,最
无论是从中国的情况来看还是从国外的情况来看,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是不可否定的。比如,据2003年的数据,我国的中小企业占到99%,解决了75%的就业,贡献了70%的新增工业产值,55%以上的国民生产总值,60%的出口额,却仅占银行贷款问题的32%。因此,历年来,我们一直在为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寻找不同的途径。但实际上,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最主要的是应该从市场融资法则及中小企业的特性来理解,否则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或是无解可求,或导致更多的问题。 政府介入不能成为常态 一般来说,在一个发达的市场中,无论是大企业还是中小企业,企业融资有它自身的内在法则,它为什么要融资?如何融资?融资多少?什么时候融资?这完全是企业自身的事情,企业可能通过市场机制来决定。在市场机制下,透过市场资金的供求关系将资金分配到最有生产力的企业中去。这样,资金的使用效率就会提高,社会经济才能发展。只有在市场机制失灵的情况下,即相当重要且具备经济外部性生产活动无法透过金融体系获得资金时,政府才可介入协助。而且,这种介入往往是偶尔或阶段性的,决不能成为常态。 可是,在国内的金融市场中,情况并非如此。或是政府对金融市场的管制过多,让大量的金融资源轻易流入了政府所控制的企业,流入了政府相联的行业与企业。因此,目前国内中小企业融资体系改革,仅是金融市场方式的技术性调整与改革还不够,而应该从改变政府对金融市场的控制方式和改善市场的环境与市场的运作效率入手,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机制,从尊重企业融资的内在法则入手。 不同发展阶段需要不同的融资市场 在一个社会中,企业生产是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核心,企业生产效率与活力又决定该社会经济繁荣之程度。而企业进行生产活动,从筹划、开工、投入生产、扩大规模及企业成熟或转型,每一个阶段都需要融资,金融市场体系则是为企业的每一阶段融资而设的。如果这种金融体系健全,那么有活力的企业在各生产阶段就能够得到自己所需要的融资,从而使企业的生产得以进行。 在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由于企业的财务状况、生产能力、信用水平、社会认可的程度等不同,需要不同的金融市场来帮助企业融集资金。如在企业刚发展阶段,既要有企业的注册资金,又要有企业产品开发以及初步营销的资金。在这个阶段,企业研究发展的支出比重极大,工厂的兴建也以生产新开发产品为主,风险极高,难以通过商业银行以贷款的方式取得所需要的资金。因此,股东资金成了企业资金最主要的来源。特别是风险极高的高科技企业,情况更是如此,风险投资基金就是由此而来。 在企业进入生产及大规模扩张阶段,需要有扩展资金,需要因为应收账款、产品库存增加所占用的流动资金,并提供销售大量增加后,大幅扩大生产规模所需要的资金。至于一些周转性营运资金,是属于短期资金需求,可能透过一般商业银行贷款获得。只要这家企业稳健成长,企业透过银行的间接融资获得投资资金及周转性资金是十分正常的事情。如果企业发展成熟,企业的规模又在扩大,那么企业融资除了从银行的间接融资获得资金外,还可以通过证券市场直接筹集到所需要的长短期资金。如果一家企业开始衰退需要转型,它是需要资金维持生存下来并寻求新的投资机会。 从以上可以看到,在企业发展初期所需投入的资金,回收期长、风险度大、报酬率也高。而在企业成熟后所需投入的资金,其回收期短、风险会较低、报酬率也会较低。金融市场的资金,就是根据投资者各自不同的偏好,以不同的金融产品与融资方式,融集到企业不同的生产阶段,并让社会金融资源进行有效的配置,从而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与整个社会金融资源的效率。 使用高利贷不如落实制度安排 从企业的融资方式来源来看,企业融资可以分为资本市场融资与银行体系融资。在金融工具多元化以及法制较为完备的情况下,透过资本市场的价格体系,融资者与投资者容易取得共识,对于银行因为不确定性高而不敢给予贷款的新兴企业来说,在这个市场容易取得它所需要的资金。在银行关系体系下,银行贷款将类似企业内部融资,容易造成过度投资,而对于表现不佳的企业投资计划也容易被终止及撤回资金。这就是企业融资的内在法则。 对于中小企业来说,由于它先天上的缺陷,如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产品质量和市场不稳定以及相应的金融体系发展滞后,金融市场合约化程度低,中小企业在资金的信贷市场往往成为竞争的弱者,它们无法从正式的金融部门获得所需要的资金。因此,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一方面应该从市场的角度来调整中小企业与银行的关系,如建立中小企业的信用体系,改变银行的风险定价机制。但是并不是媒体所理解的中小企业融资就是要搞所谓高利贷。因为,这样做一则会把好的中小企业排挤出信贷融资市场,让整个信贷市场骗子泛滥,二则高利贷必然导致中小企业融资的恶性循环,越是不好的企业,其融资成本越高,它越是很难发展。 另一方面,政府要通过制度安排的方式来改变目前国内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如金融组织的重建、金融法规的创立与修订及对中小企业辅导等方式来完成。正如刘明康所指出的,银监会将在法律法规、监管方式、银行准入管理、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工具、鼓励创新等方面来制订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 现在最大问题是在市场与政府之间找一个好的平衡点,而不是用所谓的高利贷把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完全推向市场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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