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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隐性收入的推算,与居民储蓄存款、买房、买车等数据基本上能相互吻合。而用统计局的居民收入统计来计算,这些数据之间严重冲突
【背景】关于中国“灰色收入”估算的讨论再次升级。
8月24日、25日,针对经济学者王小鲁对中国居民“灰色收入”高达5.4万亿元的估算结果,国家统计局两位专业官员分别以个人名义撰文提出“商榷”,认为该研究在抽样、推算方法上存在问题,推算结果明显高估了中国居民收入水平。
这两篇文章均刊发于国家统计局网站。上述两篇文章作者分别为王有捐和施发启。王有捐,现任国家统计局城市调查司住户处处长,而另一篇商榷文章的作者施发启,则任该局国民经济核算司社会资金处处长。
7月19日,《新世纪》周刊以《再算“灰色收入”》为题,首次刊发了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博士《灰色收入与国民收入分配》研究报告的摘要。
该研究估算,2008年中国居民“隐性收入”高达9.3万亿元,其中“灰色收入”达5.4万亿元。与其对2005年的测算相比,分别扩大了近一倍。而20%的城镇高收入家庭的“隐性收入”占全部城镇居民“隐性收入”的80%。中国实际居民收入差距远大于官方统计。
对此,两篇商榷文章提出了三大问题:
首先,王有捐认为,王小鲁的调查是“让调查者找自己的亲戚、朋友或者邻居来做调查,再通过这些人去找他们的亲戚、朋友或者邻居调查,从而取得居民收入和一系列消费结构方面的数据。”这种由“滚雪球法”调查得出的结论受主观因素影响较大。
其次,王有捐和施发启指出,王小鲁的研究主要用“恩格尔系数法”来推算居民收入。但由于恩格尔系数受收入水平、生活习惯等多种因素影响,不能“简单地推断在短时期内,在相同经济背景下,有相同恩格尔系数的家庭就有相同的收入水平。”
最后,王小鲁对中国城镇居民的收入估算结果“有过高之嫌”。而施发启更是在商榷文章中指出,如果采用王小鲁的计算结果,2008年居民可支配收入占当年国民可支配总收入比重将达到72.6%,而当年政府可支配收入占比为21.3%,企业可支配收入占比仅为6.1%,“这一结果明显是不合理的”。
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称,这两位学者型的官员他都熟悉,他很欢迎他们对这个研究报告的讨论。有关报告中涉及的问题,通过开放式的讨论自然会越搞越清楚。他提到,这两篇商榷文章中有些认识是大家有共识的,在此基础上可以进一步深入讨论。但他也不讳言,他并不认同这两篇商榷文章提出的一些论点。
首先,他质疑上述两位专业人士可能没有读过其刊发于《比较》第48辑上的报告全文,或者是阅读得不够仔细。因为商榷者所说的某些问题并不存在,某些问题在报告中已经有现成的解答,而商榷者似乎不知道。
其中关于调查方法问题,王小鲁认为,该研究报告早就全文刊登在《比较》辑刊上。报告明确介绍,调查方法是“由各地的专业调查人员对他们熟悉的亲属、朋友、同事、邻里的家庭收支状况实行调查”,目的就是得到更真实的收入和消费信息;并不是王有捐文章里所说的“通过亲戚再找亲戚,通过朋友再找朋友”的所谓“滚雪球法”。“不知道王文中的这个说法是从哪里得来的”。
据王小鲁介绍,为了保证调查质量,课题组还采取了很多措施。包括事先对调查员进行直接培训,调查问卷采取无记名方式,承诺保密并只用于研究目的,在问卷设计上也采用了一些技术方法;这些都是为了降低调查的敏感性,以避免数据失真。在调查后,还对问卷进行了严格的审核。
施发启批评这项研究“样本量太小,代表性不足”,由此“推算全国城镇居民收入很可能会出现比较大的偏差”。对此,王小鲁认为,其报告已明确指出,此次调查“只能对现有统计样本收入数据的系统性偏差给予校正”,“不适用于直接推算城镇居民总体收入分布”。
实际上,该报告对低收入居民收入水平的推算结果与统计数据很接近,中等收入水平两者相差也不多,差别最大的只是10%的城镇最高收入家庭,推算收入是统计收入的3倍多。所谓居民收入遗漏,实际上主要就是最高收入居民的收入遗漏。而且2007和2010两次分别采集数据、分别研究的结果都是如此,相当一致。这本身就是对这个方法可信性的验证。
施、王两文都提出,除了收入水平,还有其他因素(例如地区之间消费习惯的差异)也会影响恩格尔系数,因此用“恩格尔系数法”推算居民收入是不可靠的。王小鲁认为,用恩格尔系数法近似推算居民的真实人均收入,这在缺乏可靠的统计数据的情况下,是一种探索性的推算方法。对这个方法有疑问,完全可以讨论。
但是,施、王两文所提出的质疑,报告中已经找到了解决方法。此次研究,除了分组比较法,还采用了模型分析法,在推算居民收入时,已把影响恩格尔系数的其他变量(如家庭人口数、家庭成员的平均文化程度、家庭成员的就业面、不同地区居民的消费习惯差异)作为控制变量包括在内,并得到了具有统计显著性的估计值,在计算时,这些因素的影响已经排除在外。因此施、王两位的批评,缺乏针对性。
针对“高估居民收入”的问题,王小鲁提出,其研究报告中已明确指出,居民可支配收入数据不真实,不可能不影响到国民总收入和GDP的核算,因此后两者也必然存在一定程度的遗漏,尽管与居民收入的遗漏不会是一一对应的关系。而施发启则假设GDP不变,得出调整后的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过高的结论,并以此为理由,证明这份灰色收入研究报告高估了居民收入和灰色收入。王小鲁说:“他算的那个73%,是基于一个不合理的假设得出的,恐怕不能作为论据。”
王小鲁还认为,在存在灰色收入的情况下,政府和企业收入统计也可能会出现误差。因为有些账面上存在的政府收入或企业收入,可能实际上已经流失,变成某些人的个人收入。但这种情况未必会在统计上反映出来。
至于该研究是否高估了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和灰色收入,王小鲁指出,两位商榷者提出的上述几条理由本身就很值得商榷,而除了这几条理由,两位商榷者没有提出令人信服的根据证明研究报告高估了灰色收入。所以,说“推算结果明显偏高”,是一个过分武断的结论。此次研究报告所推算的隐性收入的分布,与2007年报告所推算的分布具有相当高的相似性,同时与居民储蓄存款、买房、买车等数据基本上能相互吻合。而用统计局的居民收入统计来计算,这些数据之间严重冲突。所以哪一个更接近事实,明眼人自有公论。
在西方国家,统计机构多使用个人所得税数据对居民收入调查结果加以评估、校正,但中国目前尚缺乏比较完善的个人所得税资料,无法使用此方法对官方数据加以校正。这也使多年来官方收入统计数据屡遭公众质疑。
王小鲁表示,目前的统计偏差基本上是客观因素导致的,特别是大量灰色收入的存在,当然不能由统计局来承担责任,因为这是制度不健全导致的结果,但确实给统计工作带来了很多困难。
“我并没有指责统计局的意思。目前尽管在程度上认识还不一致,但大家都认为目前的居民收入统计数据确实存在偏差。希望能在这个共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把统计数据搞准确。”王小鲁如此表示。■
(财新记者 杜珂 采写)
附:
王小鲁研究报告全文下载:
http://hi.baidu.com/zhongxinbijiao/blog/item/c98f6028a12cf720d42af1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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