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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房价格标准对象界定之困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7日 02:2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限价房供给价格如何设定?标准和依据是什么?以何为参照?由谁来主导?是否切合实际?这一切皆不透明。如此事关社会大众之事却关起门来不加公示,不多听取和吸纳一点社会受众的声音,怎么能尽如人意呢? 限价房供给对象的界定过于刻板和保守,未能打破过往保障住房体制、政策的所有樊篱,不仅繁琐而低效,还将引发新一轮地域和群体歧视。 ◎章剑锋 厦门大学不动产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 房地产事务专栏作家 听闻楼梯响,掉下鞋两只。自2005年夏天“国十五条”推出迄今,酝酿复酝酿,耗去两年多,限价房政策终于在北京、广州两地率先进入实际操作阶段。相比其他城市迟迟按兵不动、坐壁上观的做派,就这一南一北两城的举动,值得一夸。 不过此种夸赞必须有所保留。这倒不是因为限价房被某些饭碗不保者公然指责为有损他们的和谐之故,也不是由于某些精明强干的学院派人士将之指斥为逆社会进步规律而动,是重拾计划经济思维的倒退。而是因为,限价房进行得还不够彻底,不够全面,也不够魄力,落得左右不讨好,以至还没有全面落地就有人跑出来敦促将之取消。 开发商集团反感限价房,尽在情理之中。可假如连供给对象都不能完全心悦诚服地表示接纳,则限价房举措必有需要深入反思之处。就我个人南来北往所见,目前至少有两大问题容易招致非议,也最值得深究:限价房供给价格的设定与供给对象的界定。 限价房供给价格如何设定?标准和依据是什么?以何为参照?由谁来主导?是否切合实际?这一切皆不透明。限价房不是给执行者自己建造的,在拟定具体价格方案之时,关起门来不加公示,不多听取和吸纳一点社会受众的声音,让外界观者如坐云里雾里的做法,必不能尽如人意。因为它不可能客观,更不容易随时接受公众质询。 我注意到,广州限价住宅项目现今每平米卖到了6500元;北京去年的限价房价格是5000多,今年首个限价项目每平米也卖到了7800元,姑且不寻究这些价格到底是怎么酝酿出来的,光就这类数目字本身而言,能否被广为接受还是个疑问。至少媒体是在用“创下最高售价”的字眼来形容这些面世项目的。恍惚间不由疑窦生起,莫非要在商品房领域之外,走另一条限价房的价格竞浮之路? 平心而论,既是限价房,限字当头,理应出现“创低价”的现实才对。如今局面适得其反,此种先例一开,释放出一个极其不好的信息,迫使明智的公众进一步为此担忧:限价房今后可能会引发不同地域间物业价格竞相向上攀逐的坏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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