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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金融与监管改革:墨西哥的经验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5日 11:01 《中国金融》
经历了20世纪90年代中期银行危机后,墨西哥采取了若干监管体制改革措施,银行业发展基础得以巩固。但是,银行业以及金融当局又面临新的挑战:一是银行业几乎都成为外资银行的天下,二是银行业缺乏竞争 - 墨西哥银行行长 吉•奥•马丁内斯 墨西哥的金融改革(1995~2006年) 1995年的金融危机对墨西哥经济影响深远,有两个数字可以说明这一危机的规模前所未有:一是用于救援银行业的费用相当于当年GDP的18%;二是制造业的实际工资要10年才能恢复到金融危机前的水平。 墨西哥危机爆发后,为了恢复宏观经济的稳定性,政府采取的首要行动是紧缩财政金融政策,实行浮动汇率和通货膨胀目标制,此举使宏观经济逐渐达到了30年以来最稳定的状态。图1和图2表明了财政和金融政策都旨在降低通胀水平,恢复健康的公共部门财政。 为降低公共部门财政对利率和汇率波动的脆弱性,政府积极管理债务,改进了分期偿还债务的计划,并且更多地依赖以本国货币发行的债务。债务与GDP的比率从1996年的50%以上降低到目前的25%左右,即使将银行危机之后剩下的债务和其他公共部门的债务包括在内,公共债务也只占GDP的34%~35%,仍处于可控水平。宏观经济的稳定为国内债券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1999年,最长的政府债券期限只有1年,2001年为5年,此后一直在延长,并于2006年成功发行了有史以来最长的30年期的政府债券。毫无疑问,稳定的经济发展环境有利于深化国内市场,而墨西哥和其他拉丁美洲国家国内金融市场发展的速度令人吃惊。 另外,墨西哥实行了浮动汇率制。上一次干预外汇市场是在俄罗斯金融危机期间的1998年。一些必要条件支撑了新的外汇体制建设,例如,取消了所有墨西哥比索在国外交易的限制,允许使用比索在芝加哥商品交易所交易。墨西哥银行还制定了监管措施来发展国内场外交易市场(OTC),并建立了有组织的金融衍生品市场(MEXDER)。外国机构的参与进一步活跃了比索—美元市场,该市场日均交易额从2000年的约60亿美元增长到最近的280亿~290亿美元。 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迅速发展为商业银行和其他投资者规避风险提供了广泛的选择。外资金融机构在这些市场中分担了一些信用风险,这也促进了国内金融的稳定。图3和图4表明金融衍生品市场交易额的迅速增长。 为发展国内证券市场,墨西哥政府逐步地采取了若干措施。1996~1997年,养老金体系经历了重大变革,建立了私人养老金。如今,这些基金占GDP的比率从6 年前的2%增长到10%左右(见图5)。同时,机构投资者的发展为拓展和深化国内的债务市场也起到了重要作用。图6显示,CEBURES(一种更为灵活的新型证券)的创立对于推动国内债券市场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以前一些阻碍私募债券发行的官方限制也逐步取消,金融、非金融部门以及信托机构都可以发行此类证券,从而加速了抵押物证券化的发展。 墨西哥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增加二级市场的流动性,如引进了价格卖家和做市商,使银行回购规则标准化,建立了经纪行、互助基金和养老基金,颁布了政府证券的相关管理办法。 与此同时,墨西哥也对法律框架进行了改进,以便协调债务人、银行债权人以及股东的利益。主要措施包括: (1)对《破产法》进行了重要修订。如设立了接受破产申请的独立机构IFECOM,其拥有足够的技术力量能够在破产清偿的整个过程中制定严格的清偿时间表。 (2)建立了征信管理局。1995年以来,墨西哥共成立了两个私营的信用注册机构。其中一个于1996年开始运作,收集整理个人和公司的信用状况;另一个于2006年开始运作,只提供个人信用的信息。 (3)制定会计准则,使其与国际标准接轨。 (4)实行更为严格的资本充足率监管。 (5)要求披露金融信息,以加强市场纪律。 (6)对银行存款实行明确的有限制的存款保险制度(最高限额为13万美元)。 (7)在《银行法》中加入了快速纠正体系,当银行资本少于最低法定资本时,银行和监管者能够迅速采取措施。根据银行不同的资本水平,规定监管者可以采取的指令性措施和自行决定的措施。 (8)改进公司治理。因为一些大银行成为外资银行和持有经营执照大公司下属银行的子公司,因此确定银行特性以及独立董事数量成为一个重要问题。同时,也有必要成立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 (9)设立风险管理部门。为了获准使用金融衍生工具来改进风险管理,银行应遵守与国际准则相符的规章制度。如成立风险管理部门,在董事会的指导下工作;运用现代系统以便使操作者可经常对风险承受限度进行实时检查;定期对银行进行内部和外部审计,使其遵守这些要求。 (10)颁布新的《证券市场法》。这部法律明确了审计委员会和律师的责任和资格标准,从而有助于保护小股东的权利和改进公司治理。该法律规定,私募公司与公开上市公司之间应有最长三年的过渡期,即“投资促进公司期”。这期间,中小企业只要遵守基本的管理标准即可发行私募或公募债券和股票。 (11)按照国际清算银行(BIS)规定的应用于具有全局性影响的支付体系的核心原则,颁布实施新的《支付体系法》。这部新法律的主要目的是提高支付体系运转效率,减小全局性风险。它确保了所有具有全局性影响的支付系统的完整性以及支付体系中的担保品不被没收,同时也给予了中央银行更大的权力对那些经营着具有全局性影响的支付体系的金融机构进行监管和实施调整规划。 经过以上这些改革,如今墨西哥的金融体系已更加完善。图7和图8表明宏观经济稳定和金融部门改革不仅使银行业的资本得以重整,而且也使银行恢复了盈利性。银行体系的资本收益率(ROE)在过去几年中一直保持增长,主要原因是银行效率大幅提升。经营费用与总收入的比率显著下降,目前已接近国际标准。 银行也开始把注意力投向获利较高的私人部门,这一现象在欧洲转轨国家也曾出现过。将信贷转向消费者和提高效率,使银行获得了相当高的利息收入(见图9)。 金融危机之后,墨西哥消费信贷实际上已经停止。随着经济的好转,消费信贷需求从一个较低的水平快速增长,从而给国内银行带来了丰厚的利润。与消费信贷相比,商业贷款增长并不快,最近几年对大型企业的贷款增长一直较慢甚至出现负增长,主要原因是大型企业可以通过本地债券市场进行融资。过去几年中,中小企业贷款也出现较快增长,但增长速度和广度仍不能满足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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