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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的通货膨胀(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8日 14:22 光明网-光明日报
三、我们有条件避免出现明显的通货膨胀 经过改革开放近30年的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我国综合经济实力和财力大幅提升,物质基础更为雄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宏观调控体系日趋完善,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价格过快上涨问题,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我们完全有条件、有能力保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避免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的通货膨胀。 我国综合经济实力和财力明显增强,绝大部分商品供给充裕。2007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有望突破24万亿元,比2002年翻一番。财政收入大幅增加,2007年财政收入将超过5.1万亿元,增收1.2万亿元,仅增收部分就超过1999年全年的财政收入。去年末国家外汇储备达到1.53万亿美元。粮食连续4年增产,2007年粮食产量突破1万亿斤。小麦、稻谷、玉米国内供需基本平衡,库存充裕。目前,国家小麦库存超过一年的产量,稻谷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玉米在严格控制深加工盲目发展和出口的情况下,完全可以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在粮食价格基本平稳的情况下,食品价格总体不会出现大幅度上涨。生猪生产逐步恢复,预计今年第二季度以后猪肉价格有望明显回落。油菜籽播种面积扩大,产量将有所增加。绝大部分工业消费品供大于求,价格可以保持基本稳定。 中央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为稳定价格创造了有利条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把“双防”作为今年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提出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在货币政策上,去年以来中央银行11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将普通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标准从去年初的9%提高到15%;去年6次加息,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提高到4.14%,贷款基准利率提高到7.47%,有效抑制总需求的过度扩张;采取措施控制信贷规模,加强对新开工项目的管理,抑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在财政政策上,较大幅度增加公共服务支出,增加基础教育、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环境保护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投入,促进居民扩大消费。在外贸政策上,降低出口退税率和加征关税,继续控制粮食和“两高一资”产品出口,从去年12月20日起,取消小麦、稻谷、大米、玉米、大豆等84种原粮及其制粉的出口退税,从今年1月1日起,继续以暂定税率的方式对煤炭、原油、金属矿砂等产品征收出口关税,对尿素、磷酸氢二铵等化肥出口征收季节性关税,并对木浆、焦炭、铁合金、钢坯、部分钢材等产品开征或提高关税,着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抑制外贸顺差过快增长势头,改善国际收支平衡状况。只要我们坚持中央确定的方针和政策,就能保持宏观经济环境稳定,从而为抑制明显的通货膨胀创造有利的条件。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问题,已经采取了一系列发展生产、保障供应、稳定价格和保障低收入群众生活的措施。为了加大对农业生产的支持力度,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务院制定了一系列扶持粮食、生猪、奶牛、油料生产的政策措施,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为了保障市场供应,采取措施增加储备粮投放数量,国有粮食企业加大了储备粮拍卖力度,去年中储粮总公司拍卖最低收购价小麦3716万吨,拍卖进口小麦30万吨,拍卖最低收购价稻谷1825万吨。加大了对粮食、食用植物油、猪肉、成品油等重要商品的市场监管力度。为了保障低收入群众的生活,从去年8月份起,对城镇的低保对象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5元的补贴,并且适当增加大中专院校学生食堂的补贴。10月份再次对城镇低保对象增加发放3个月每人每月10元的补贴。从2008年1月1日起,再连续3年较大幅度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退休金标准,增加额不低于前3年每人每月80元的水平,而且从原来7月1日执行,提前到1月1日执行。这些措施对于发展生产、保障供应、稳定价格和保障低收入群众的生活已经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努力保持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从今年的趋势看,由于通胀压力的释放要有一个过程,价格上涨还会持续一段时间,加之去年涨价滞后影响较大,上半年居民消费价格仍将处于高位。我们要充分认识当前稳定价格形势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方针上来,坚持把“双防”作为今年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保证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防止价格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的通货膨胀。 一是要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控制总需求的过度扩张,保持总供需基本平衡,是稳定价格总水平的根本途径。要坚持实施从紧的货币政策,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加强流动性管理;加大对金融机构的窗口指导力度,严格控制货币信贷总量和投放节奏,引导商业银行优化信贷结构;增强利率杠杆调节作用,提高汇率弹性;稳步放宽资本流出限制,控制短期资本流入。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较大幅度增加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基础教育、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支出,加大对农业和农村发展、自主创新、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投入力度。继续抑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的扩张。继续落实缓解贸易顺差过快增长的各项措施,增加国内有需求的农产品和商品进口,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二是加强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类等重要农产品和重要商品的生产和市场供应。增加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生产,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品市场供应,是从源头上稳定价格的关键举措。要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加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认真落实国务院促进粮食、生猪、油料、牛奶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根据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变动情况,提高农资综合直补标准。增加临时存储的小麦、稻谷的投放,组织好重要农产品和国内供应相对紧张的商品进口,保障市场供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成品油的市场供应。 三是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稳定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是当前形势下抑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已经明确,近期内,政府定价的成品油、天然气、电力价格、地方政府管理的公用事业价格以及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一律不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保持稳定,并暂缓出台新的收费项目。这对稳定价格总水平将起到重要作用。我国资源性产品价格长期偏低,各方面对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的呼声较高。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有利于抑制对能源资源的过度需求和促进节能减排。但考虑到近几个月价格总水平上涨幅度较大,而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不是短期内能完成的,应适当延缓有关改革方案的出台,在价格涨幅趋缓后再择机出台。 四是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管。当前市场上价格违法违规现象有所抬头,扰乱了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影响了人民群众生活和市场秩序。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管,是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的必要手段。最近,国务院决定,对部分重要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及服务,包括粮、油、肉、蛋、奶、液化气等依法加强监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在价格显著上涨情况消失后,将及时解除。价格临时干预措施涉及的范围主要限于对群众生活影响比较大的重要生活必需品,针对的是不合理的涨价行为。这是从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出发采取的措施,是完全必要的。对未列入干预范围的其他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也要加强市场监管。要加强价格执法,对合谋涨价、串通涨价、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非法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严厉查处。 五是完善和落实因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的补助办法。根据基本生活品价格变动情况,增加对低收入群体的直接补助,是确保低收入群众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而降低的重要保障。要切实执行2007年出台的各项补助政策,稳步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力争今年1月份起低保补助水平比上年同期的增加额,高于价格上涨影响居民消费支出的增加额;加快落实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的政策;落实对高等院校学生食堂补贴的政策;引导地方落实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 六是加强对重要商品国内外市场价格监测。加强对国际市场粮食、能源和重要商品价格变动的跟踪,研究对我国的可能影响,加强对国内市场粮食、食品和重要商品价格走势的监测,增强价格调控的预期性和主动性。(新华社北京1月2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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