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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 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0日 12:50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向曙光

  胡锦涛总书记在去年“两会”期间就强调指出,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方向,坚定改革的决心和信心。要不失时机地推进改革,切实加大改革力度,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改革的新突破,同时注重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使改革兼顾到各方面利益,真正得到广大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这一重要讲话精神,对于新形势下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笔者结合正在从事的国有企业改革工作,谈几点粗浅认识。

  一、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坚定搞好国有企业的信心和决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辟了市场取向的改革之路,其中,国有企业改革一直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回顾28年来国有企业的发展历程,可以说改革是一条贯穿始终的主脉。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国有企业改革经历放权让利、利改税、实行承包经营、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以国资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国企改革等阶段,在艰难、曲折中一步步摸索前行,不断深化、发展和完善,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方针政策,主要包括: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坚持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坚持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坚持在国家所有的前提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从战略上调整和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坚持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把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作为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基础,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产权结构;坚持规范改制,采取多种形式转制搞活国有中小企业等。

  在这些方针政策的指引下,经过不懈努力,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重大成就。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力度加大,大多数国有企业进行了公司制改革,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逐步规范,国有资本有序退出加快,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发生深刻变化,发展形成了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国有大公司、大集团,放开搞活了一批国有中小企业,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济效益明显,为国民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目前,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虽然户数仅占全国工业企业的17.5%,但销售收入占40.5%,实现利润占46%。笔者所在的湖南省的情况也是如此,通过深化改革,半数以上的企业产权实现了多元化,企业转换了机制,职工转变了身份,效益显著提高。而且凡是改革比较主动、比较到位、比较规范的企业,都改出了活力、改出了新的生产力、改出了新的就业岗位。实践充分证明,中央确定的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是正确的,采取的措施是有效的。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革方向必须坚持。

  当然,国有企业改革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目前还有许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绕不过去,也不能久拖,必须高度重视,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但不能因为存在这些矛盾和问题而否定市场经济的基本方向,或者因此对能否搞好国有企业持怀疑态度。应当看到,国有企业面临的问题是前进中的问题、发展中的问题,通过深化改革是可以解决的。当前,我国经济增长势头正旺,国力日益强大,职工群众承受能力大为增强,这些为国企改革和调整提供了巨大的回旋空间。我们必须坚持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坚定搞好国有企业的信心和决心,毫不动摇地按照市场化取向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同时,必须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勇于实践,大胆探索,锲而不舍又稳妥有序地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

  二、把握改革的着力点,进一步加大国企改革的推进力度

  当前,国有企业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阶段,一些触及面宽、涉及利益层次深的问题凸显出来,改革的艰巨性、复杂性、系统性与风险性都大大增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把握好推进改革的原则、策略和方式,着力解决以下问题:

  1.在指导原则上,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改革观。国有企业改革虽然从短期看,会给职工群众带来暂时的“阵痛”,但从长远看,是为了突破体制性障碍,焕发企业活力和竞争力,实现和维护好最广大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大力宣讲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引导职工群众全面、理性地分析改革形势,形成“不改革没有出路”的共识,自觉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贡献力量。要做好改革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和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政策透明度,让职工群众熟悉了解政策。要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和公示制度,改革方案特别是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必须经过职代会讨论,保证职工享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总之,要在绝大多数职工群众的利益基点上推进改革,要以职工群众的利益作为改革的最高价值标准。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职工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依靠职工群众,改革才能顺利有序地往前推进。

  2.在改革决策上,要科学设计和实施改革规划。从近几年湖南的改革实践中我们体会到,一个地方如何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从战略上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哪些企业该“进”,哪些当“退”以及如何“进”“退”,需要有一个总体设计和统筹安排,防止盲目改制重组、只“退”不“进”。这是肩负推进国企改革调整重任的各级国资监管部门的职责所在,也是做好国资监管工作“管总”的行动指南。要围绕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从整体上研究制定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和国企改革总体规划,以及分行业、分企业的调整实施意见,全盘考虑和安排国有经济的“进”与“退”,增加前瞻性、科学性,减少盲目性、随意性。在规划指导下,按照发展壮大一批、转制搞活一批、关闭破产一批的思路,分类指导、分步实施以产权多元化为核心的改革。同时,抓紧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积极支持和帮助国有企业采取分离移交、市场化改革等多种方式,加快推进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

  3.在具体实施上,要依法、依规、依程序规范操作。推进国企改革必须讲政策、讲规范,否则必然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和职工群众利益受损。在具体实施改革方案时,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3)9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5)60号)文件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等各项规定,严把资产评估、产权交易、职工安置等关口,切实规范国企改制和产权转让行为,严格进场交易制度,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既不能不讲政策,随意处置国有资产、安置职工,更不能突破政策,随意提高职工安置补偿标准。在目前中央、省、市适用政策尚不一致的情况下,必须在一个地方、一批改制企业中严格执行同一把政策“尺子”。在改革方案实施时机和节奏的把握上,要特别注意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在社会稳定中推进企业改革和发展,通过企业改革和发展促进社会稳定。

  4.在目标定位上,要着眼发展狠抓企业强身健体。推进国企改革不能“一改了之”。改制的目的是为了促进企业又快又好地发展。必须坚持改制与建制并举,克服改制流于形式和“重改制、轻建制”的倾向,引导企业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着力完善产权结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特别要健全和完善董事会,抓好内部用工、人事和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切实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推进企业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同时,各产权持有单位要关心改制后企业的发展,督促落实改制措施,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改制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防止出现改制不到位、不彻底的问题。实践证明,改制与建制同步到位,才能确保改制取得实效和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

  三、注重改革措施的协调配套,进一步形成推进改革的合力

  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到现阶段,各项改革之间的关联性显著增强,改革所涉及的每一个方面,都是改革成功的必要条件。每一项改革的深入展开及其成效的取得,都需要其他改革的密切配合,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需要付出必要的改革成本。必须协调配套、整体推进。

  目前,国有企业改革普遍存在的资金筹措难、职工安置难、社保接续难、分离社会职能难等问题,暴露出改革还存在许多不同步、不配套的地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笔者认为必须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采取有力措施,实行综合治理,配套推进。

  宏观层面,国家有关部门应统一思想,增强全局观念,强化整体意识,尽快研究完善国企改革的政策措施。完善政策应瞻前顾后,纵横比较,尽量避免上下、左右、前后的政策冲突,最大限度地减少遗留问题的产生。财政、税收、金融体制等,都应作出相应改革,建立支持国企改革调整的稳定的资金渠道,保证必要改革成本的支付。目前,实施国有企业关闭破产、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等工作,已经不存在体制方面的障碍,主要是下决心拿出“真金白银”,解决改革成本问题。此外,应抓紧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范围,完善社保基金结构及其比例,建议将医疗保险纳入财政兜底范围;提高社会保障统筹层次,密切协作,加大省级地区间基金调剂力度,增强社会保障工作的系统性、全局性;建立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的体系。微观层面,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应痛下决心,积极探索,攻坚克难,集中精力、财力,冲破一切制约和影响改革的障碍,统筹考虑财政、就业、企业职工承受能力等多种因素,用两三年时间,全力解决国有企业改革问题。许多问题看似十分严重,不好解决,其实只要统一认识,各方面积极主动配合,问题并不难解决。从湖南的实践看,近几年,省委、省政府全面启动以“发展壮大一批、转制搞活一批、关闭破产一批”为主要内容的新一轮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集中研究解决了不少问题。比如筹集改革成本,探索了“财政预算安排一块,资产变现筹集一块,土地矿产出让解决一块、延期支付缓后一块”等办法;企业债务问题,探索了债务重组的解决方式;破产矿山留守机构移交问题,在2003年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企业关闭破产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基础上,今年又专题研究,提出了彻底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年内点对点落实移交方案,今后破产一户,移交一户。这些事例说明,只要决心大,办法总比困难多。关键在于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都要从全局出发,克服局部利益、部门利益的干扰,加快配套改革步伐,为国有企业改革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努力形成推进国企改革的强大合力。

  国有企业改革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我们要按照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改革方向,努力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改革方案的统筹性、改革实施的适度性、改革结果的普惠性,不失时机地加快规范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力争在较短时间里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

  (作者:湖南省国资委副主任)

  来源:《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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