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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特区的新使命是什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0日 12:47 学习时报

  邓聿文

  6月7日,国务院已正式批准重庆市和成都市设立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加上去年被批准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浦东、天津滨海新区,因为有别于1979年起陆续设立的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等“经济特区”,人们将其俗称为“新特区”。

  既然是“新特区”,那就当有与过去的经济特区不同的“新使命”。从中央对浦东、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要求来看,“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设立的核心在于“综合配套”,目的就是要从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城乡关系、土地开发和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推进改革,形成相互配套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不过,当历史走到今天,特区的政策普适化之后,人们也许会问,再设立新特区有必要吗,是否会破坏市场经济下的公平竞争原则?当年建立经济特区的目的,是吸收外来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摸索市场经济的运作规律,为刚刚启动的中国改革开放探路。从这一目的来说,邓小平当年的设想已经变为现实。但是,中国的改革任务并未完成。特别是进入新时期后,面临一系列新的问题。比如,土地、金融、资本、劳动和技术等要素市场的不完善使中国的改革和市场经济陷入一个两难的处境中。另外,要素市场的完善必然也会对原来的行政管理体制等产生“倒逼”效应,在一系列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变原有行政格局。这就要求我们探讨新的发展路径、新的增长模式、新的改革模式以及新型的参与国际竞争的方式等,消除现行的制度性障碍。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设立可以说正是为了在新的条件下为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展开的试验探索。

  体制改革的目的和任务不同,实现目的和任务的手段自然也就有区别。如果说,引进外资是老特区发展的重要手段,那么,制度创新则是新特区发展的重要手段。就此而言,虽同是中央给予政策,但与过去经济特区不同的是,中央并未给予试验区更多的实体优惠政策,而是赋予其“先试先行权”。比如,中央对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采取的是“三不”政策,即一分钱不给,一个项目都没有,一条财税优惠政策都没有;相反,给予浦东的“最大特权”是在制度创新方面先行先试的优先权,使地方能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探索中拥有更大的自主权。

  而对成渝两地的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来说,某种程度上,它比上海浦东和天津滨海新区探索完善市场经济的任务还艰巨。这次成渝在“综合配套改革”之上,再加了个“统筹城乡”,显见中央不仅要加快推进西部大开发和区域经济发展,而且寄希望于成渝两地的试点和探索能够切实解决好“三农”问题。市场经济毕竟在国外有比较成熟的模式,而城乡统筹发展在我国现有的二元结构下,完全要靠自己去摸索和实践。改革开放以来,虽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城乡联系显著增强,但城乡分割的经济结构并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变。我们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和重点在农村。重庆和成都则是我国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集合和叠加了我国东部现象与西部现象,具有我国很多地区尤其是中西部省区相似的基本特点,是我国基本国情的一个缩影。因此,如果重庆和成都能够解决好城乡统筹发展问题,则可为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全面小康目标提供经验。其破冰意义堪比当年深圳特区的设立。

  尽管制度创新是“新特区”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但对这些履行创新使命的地方来说,不应把中央设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看作是一种区域政策的倾斜,也不能看作是一种特殊投资区,从而向中央争夺政策资源。作为国家的制度实验区,“新特区”的改革成本有可能比老特区要大,对此,“新特区”的领导者应该清楚。

  改到深处是“配套”。“新特区”应该为国家探索出一套在国家政治制度和宪法框架下保持社会和谐协调发展的制度体系出来。这就是成渝等“新特区”的历史使命。

  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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