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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 勿做不良企业代理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30日 08:08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地方政府 勿做不良企业“代理商”

  □本报记者 于兵兵

  在土地黑幕中,一些地方政府往往扮演着重要角色,每一位参与其中的市场人士都感慨颇深。如本月,国土资源部发布了2006年全国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通报。通报显示:去年查处结案9万多件,被处理的相关责任人近3600人,90%以上土地违法案件与地方政府相关。

  华东某小城市的开发商向记者介绍,2000年,某区政府以招商引资名义将这家广东企业引入该区,开发建设以餐饮为主的大型商业项目。但随着土地价格的直线上涨,地方政府开始考虑这块位置极佳的土地可以发挥更大的升值功能,于是以“四证不全”为由收回土地,甚至不惜强行拆除已经开始经营的物业,并动用税务、公安等部门查处该开发商,迫使其签订退出协议。“合作初期,地方政府承诺先开工再协助办理‘四证’,现在‘四证不全’成了他们清除项目的理由。”开发商无奈地表示。

  的确,与违法违规并行的还有在“合法合规”面貌下的土地问题。据统计,一些城市目前的地方财政50%以上来自土地收益。虽然

宏观调控下,有关部门已经提出不再将GDP和招商引资作为地方政绩考核的唯一依据,但是业内人士称,“以地生财”的现状在短期内不会有很大改观。

  另外,宏观调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的土地黑幕也令市场人士担忧。例如根据去年“国六条”中提出的“限地价、限

房价”的住房调控原则,原本唯价格论的单一土地出让标准变得繁杂而软性。“这就可能为开发商和地方政府寻找新的寻租空间提供方便。”有市场人士表示。

  土地专家章林晓评价,土地违法特别的一个诱因,在于一些政府依法行政状况不佳。在公共财产的“委托代理”关系中,可能出现代理人即地方政府受利益驱动将公权私化、通过设租而私分公益的可能,这种私化与私分不仅表现为极端的个人中饱私囊,而且更广泛地表现为单位、部门、地方联合谋求局部利益。另一方面,在目前我国行政法治化程度不高、地方政令时常有不畅的情况下,实现多部门的积极有效协调配合,并非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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