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
| ||||||||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1年03月05日 15:09 人民网
明明白白消费是《消法》赋予消费者“知情权”的体现,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不能明明白白消费的情况屡见不鲜。 北京的马先生去年10月安装了一部电话。在11月份交电话费时,他发现有30元综合信息费,感到很奇怪,家里从没有人打过此类电话,为什么要收综合信息费?当他询问当地电话局交费处时,对方回答:“我们不知道,你找市电话局。”马先生想拒付电话费又怕被停机,只好先交钱。12月份,他交电话费时,又出现了30元的综合信息费。他又找市电话局,仍然没有解决。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他投诉到消协,经消协多次找市、区电话局了解情况得知,马先生的电话号码是另一位用户使用过的,综合信息费是原机主打的,责任是电话局工作人员造成的。《消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在消协的几次协调下,电话局返还了消费者3个月的综合信息费90元,另赔偿误工费和车费40元,共计130元。 对打电话时电话局服务不到位、收费不合理的投诉,近几年呈上升趋势。其主要问题是电话被盗打、公用电话多收费、乱收信息费、安装电话不遵守承诺等问题。反映问题最多的是消费者交电话费时,一些电信部门只向用户出具收费单,不附通话记时记费表,使消费者对话费不明不白。(张文昌 黄玉芬)《市场报》 所属特殊专题:3.15保护消费者权益
|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