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建清
在不久前的一次中外记者招待会上,有记者向当地的官员提问:“请问,海尔集团首席执行官张瑞敏先生拿多少工资?”这位官员说,他对张瑞敏的工资知道一些,但这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因而不便说。他进一步解释说,张瑞敏的工资是一个“公式”决定的,这个“公式”是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效益情况等指标来确定的。“公式”创立
的过程是:先由专业部门设计模式,再经过专家论证、政府部门认可、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中国企业家的工资到底能不能说?我以为没有什么不可以说的。商业秘密跟企业家的收入没有直接的关系,为什么职工的收入没有人说暴露商业秘密?我们在对企业的报道中无不提及效益指标等情况,因此,根据这些情况而计算出的企业家酬薪,应该说已经毫无秘密可言,尤其是经过专业部门设计、专家认证、政府认可、董事会讨论这样一系列的过程,企业家的工资还有多少秘密?
如果企业家的工资不属于商业秘密,那么属于个人隐私吗?隐私是近几年来弄得比较滥的一个问题。西方人很看中稳私,以致连女人的年龄都视为隐私。但是西方人对个人收入从来没有当作隐私,他们甚至大张旗鼓地搞什么财富排行榜,某某为世界首富或位居多少位富豪昭然若揭,例如美国总统年薪20万美元,名模克迪娅年薪1000万美元,篮球明星乔丹参赛费一场30万美元,喜剧大师森瑞·赛恩菲尔年收入达2.25亿美元,原任哈利伯顿公司首席执行官年薪2640万美元,这好像没什么不便说的。我们的企业是社会主义企业,企业家的收入不可能成为个人隐私,如果属于个人隐私,那么税务部门去收个人所得税岂不是侵犯了企业家的隐私权么?
不能只顾强调企业家工资的隐私权,也别忘了职工的知情权。一个企业家的酬薪多少,职工该不该知道?既然企业家的工资是通过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的,那么董事会就应该代表广大职工的意见、利益。职工有权知道:管理者薪酬标准由谁定?怎么定?职工的合法权益怎么保证?更为重要的是,公开才能公正,企业家的工资收入既然是按“公式”计算出来的,那就理应向职工解释清楚这个“公式”———如果这个“公式”不是“陈氏定理”那样复杂的话。
在中国,工资的收入,无论哪个阶层,越来越趋向明朗化。领导干部的工资要公示,财产来源要申报,企业家的收入也要清楚,不能搞暗箱操作,尤其不能打着“隐私”的旗号,把收入弄得神秘莫测。为什么不敢说拿多少工资?也许是担心红眼病。其实,只要企业家的收入真正是依照一个科学、公正、合理的公式计算出来的,那就无须“犹抱琵琶半遮面”,羞羞答答欲言又止,反而更令人疑惑丛生。许多事实说明,不少企业经理人其利益不能通过透明的机制来保证,由此出现违规、违纪甚至违法行为的隐患较大。
企业家群体的报酬是一个敏感而又引人关注的话题。国有企业在体制转型后,随着责权利关系的明确化,老总的薪酬收入终究要浮出水面,没有必要回避它。中国的企业家,堂堂正正地亮出你的工资收入,这不仅是增加收入的透明度,也是向社会表明你的价值所在,当然在目前这需要勇气,也需要无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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