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姜业庆 王延春
在双重体制并存的情况下,我国金融运行中存在的一个重要矛盾是金融发展、金融对外开放与金融分业经营的矛盾,它反映了金融业务结构与金融发展、金融开放目标之间的冲突。这实际上是经济、金融全球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要求的、全新的开放型金融体制与传统的封闭型金融体制的冲突。中国金融发展的潮流与金融对外开放这一大背景,使得“金融管制范围较宽、金融自由化程度很低”这种传统制度安排面临着相当严峻的挑战。
7月17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指出,在世界背景下金融机构经历了一个从混业经营到分业经营又到混业经营这样一个历程,金融创新不断的适应着经济发展的历程,也极大的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谈及未来中国金融的发展方向,中国人民银行非金融机构司司长夏斌则指出,金融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过渡是一个必然趋势。就现实来看,非银行金融机构在近十年得到了非常快速的发展,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和保险公司已经达到400家,资产总额发展到2000年底的1.8万亿左右,远远超过我国商业银行资产发展的速度,分业经营制度事实上已经被突破。
夏斌还谈到,金融控股公司代表了未来中国金融混业经营的方向,因为作为一种金融组织制度安排,金融控股公司兼备了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优点。它可以经营各类金融业务,但银行、证券、保险等各类金融业务是由业务不同的各子公司来具体办理的。这些子公司在经营上和法律地位上是相对独立的,其资产负债表不与母公司合并,且分别接受不同监管机构的监管。这样,就在控股公司的各子公司之间筑起了内部防火墙,有助于避免“风险传染”。毫无疑问,金融控股公司代表了未来中国金融混业经营的方向。可以说,金融控股公司的形成进程及运作的规范程度,直接关系到中国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过渡的进程。
当记者问及目前中国非银行金融机构还存在那些方面的缺陷时,夏斌认为,根据我国目前金融业的状况,非银行金融机构应该认真对待以下三个问题:
第一,非银行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和商业银行的合作。随着多元化投资工具的出现,储蓄分流的速度必然加快。商业银行需要开拓中间业务,需要开拓新利润的空间。非银行金融机构面临着网点少,缺乏结算系统等问题,急需要借助大商业银行的资源以及力量,这是双方合作的基础,也是提高我国金融市场融资结构的推动力。目前一些银行已经与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在多种业务上进行了合作。夏斌强调:“我们应该在当前坚持分业经营这样的原则下,勇于创新,同时银行、证券、保险三个监管部门,也应该进一步加强联合监管的力度,面对新的业务发展,不断研究相关的对策,做好监管中的协调与合作。”
第二,要加大资本事业,提倡投资格局的多元化。在市场融资格局深化的背景下,在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还实行严格审批制的制度下,非银行审批制度有创立空间,非银行金融机构仍然是市场的稀缺资源,因此加快自身的管理,尽快的壮大资本的实力。
第三,加强对金融控股集团的制度研究。目前在国内存在产业基本控股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信托投资公司控股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控股信托投资公司。由于我国对金融控股集团还没有明确的金融限制,各种法人主体看好金融的稀缺资源,正在悄悄的为此努力着。也正因我国没有明确的制度和对其基本投资和协调的监管,就出现了重复投资、重复计算等现象,这其中隐藏着一定的金融风险。因此他再次强调,有关金融部门应该加紧对金融控股集团管理制度的研究,这个时机已经充分成熟,在我国目前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框架下,非银行金融机构要创新,非金融机构控股集团的研究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