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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次统一确定国企领导业绩考核及薪酬标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1日 17:26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6月11日电 (记者 王文韬) 北京市国资委11日正式对外公布了新出台的《北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和《北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这是北京市首次确定了统一的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定价的客观标准。

  据北京市国资委副主任龚莉介绍,这两个《暂行办法》充分体现了出资人意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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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出资人的立场设计制定的。她说,与以往的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相比,实现了四个转变。一是在考核人员范围上,由考核班子转变为考核主要负责人;二是在考核指标选择上,由非量化的任务性指标为主转变为突出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的经济效益指标;三是在考核方法上,引入效绩评价手段,由以往的只考核结果的作法转变为将结果考核与过程考核相结合;四是在激励约束方式上,贯彻了经营成果与奖惩挂钩的原则,由“弱激励、软约束”转变为“强激励、硬约束”。

  龚莉说,针对长期以来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及收入管理缺乏统一标准、多头管理、分散管理的状况,在设计这两个《暂行办法》时强调履行出资人职责,明确了以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责任为基础,突出规模与效益的原则,是北京确定统一的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定价的客观标准。而两个《暂行办法》的操作力求做到公开公正。在两个办法的设计中,为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增加操作过程的透明性,做到尽量使用数学公式运算,并将计算公式、相关因素全部公开,便于企业自我测算,同时也便于企业对国资委工作的监督。

  首钢集团、北京汽车工业控股公司、京煤集团、北京同仁堂集团、首旅集团等首批20户试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1日与北京市国资委签订了200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考核的范围包括这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党委(党组)书记和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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