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1日电 香港大公报今日发表评论文章指出,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日前在全国首次对一位资深企业家进行公开训诫和谴责,引起了内地企业界的关注。
文章写到,深圳石化集团的退休董事长陈涌庆在任十一年,由于决策和经营失误,以及违规担保和管理不善,使得一家骨干企业和上市公司,变成了一个累计亏损逾二十亿元、资不抵债十五亿元的空架子,陷入了严重的经营危机。尽管陈涌庆已退休两年,但深圳市仍
然决定对其进行公开谴责。
而就在两个多月前,深圳市也做出了一件“全国首例”的事,就是对同样已经退休的原市农产品公司董事长林家宏重奖现金一百万元,另加一辆自用小轿车,以表彰和奖励他在任上十五年中,把一个注册资金仅五百多万元的批发市场,发展成一个总资产四十亿元、凈资产近二十亿元、去年实现利税近三亿元的大公司。
文章指出,把这两件事联系起来看,就会感到,内地国企改革进入到深层次,触碰了一个相当敏感的神经。国企改革涉及面广,其中之一就是如何建立一种既能对企业负责人有长效的激励作用、又具有效的约束功能的机制。
文章称,内地国企负责人作为国有资产的代表,行使管理和经营企业的权利。虽然不少改制后的国企,也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但由于主要的出资者是国家,所以国有资产的代表即董事长或总经理有着很大的决策权。决策正确,则企业兴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决策失误,则企业衰败,国有资产就会流失。因此,激励企业负责人,同时对他的行为有所约束,是内地国企改革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
文章最后指出,过去一段时间,内地一些地方的政府,就如何激励国企负责人,制定了一些新的规定,现在又多了一种形式,即对业绩优秀的企业家,在其退休后予以重奖。但是对经营失误或失败的国企负责人怎么办,内地却一直没有一个惩诫制度。现在,深圳开始探索用公开训诫和谴责的方式,对失职的国企负责人进行披露和指责,并制定和公开了国企负责人“十戒”规定,使原有的激励机制和新的约束惩戒机制相结合,无疑将对在职的国企负责人产生很大的影响,也将进一步推进国企改革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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