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 生活 > 国务院发布深化医改意见 > 正文
张贵峰(湖北 职员)
针对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卫生部官员透露新医改方案将于3月18日正式公布”的消息,卫生部网站3月18日进行了辟谣,“据查,该报记者从未向卫生部提出采访申请,也未有卫生部官员接受该报记者采访。该报道严重失实”。
自卫生部部长陈竺表示,“医改新方案有望在两会之后向社会公布”,有关新医改方案何时公布的消息,便不绝于耳,并且“版本”之多,大有让人眼花缭乱之势。
现在,卫生部网站虽然进行辟谣,但方案究竟将在何时公布,人们仍然未得其详。这意味着,关于此事的答案、准谱,也仍将继续处于扑朔迷离的暧昧状态。对于这样一种状态,身为社会公众同时也是新医改方案直接利益相关人的我们,亟待相关部门尽快给出一个有准谱的确切说法。
因为,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眼下,有关新医改方案的各种不完整、非官方的消息,已经大量见诸媒体了,但正式准确完整的方案内容,却迟迟没能“及时、准确地公开”。这显然既不符合《条例》的要求规定,也有碍公众知情权的充分满足。
更重要的是,新医改方案若不能尽快及时全文公开,事实上也将妨碍公众基于此的表达、参与、监督等基本权利的落实。据媒体披露,“新医改最终方案相比去年10月公布的征求意见稿,进行了130多处的修订”。显然,如果不能完整准确地获悉新医改方案的详情,对于上述这些重要方面和关键内容的修改,公众便很难做出相应的符合实际的准确评判,更难以据此对新医改方案提出进一步富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并促成它的尽快完善。——毕竟,说到底,新医改的直接利益相关人是广大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