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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丰田称中美消费者待遇一致 补偿政策无差别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14日 08:32  新京报

  昨日,一汽丰田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放在深圳首度对浙江RAV4车主获得经济赔偿一事表态,称丰田汽车公司在“召回事件”中对中国和美国的消费者采取的补偿政策并无差别。

  高放表示,认为丰田公司区别对待中美消费者,这是对丰田的误解。事实上,无论是在中国还是美国,丰田对经销商的要求都是相同的,对中美消费者提供同样的服务。在美国的召回政策中,也只是向美消费者提供了上门召回、代步车等服务,并无现金补偿。

  对于一汽丰田与浙江方面签订了七项协议,高放解释称,这是因为浙江省将汽车列入“三包”产品目录,并且有相关立法,而且一汽丰田从宣布召回到实施确实用了较长时间,所以一汽丰田同意了浙江方面的要求。但他同时表示,不会对中国消费者区别对待,全国的消费者都可以享受到浙江的待遇。

  他还表示,丰田汽车“召回事件”对RAV4的销量的确有一定的影响,但这种影响是短期的,并且以目前的销售状况来看,负面影响已经逐步消除。

  对于一汽丰田的说法,昨日,汽车行业分析师贾新光表示,丰田对浙江消费者进行补偿,是因为浙江地方有相关立法,而其他省份没有。“应该说不是丰田区别对待中美消费者,而是中国消费者没有法律依据。我们的召回法也该‘召回’了。” (记者 谢涛 实习生 冷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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