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后停车卡被注销 业主欲起诉物业
张小姐在万科金色家园有两套房,去年卖掉其中的一套。房子出售后,物业即终止了附着于此套房屋的车位租赁协议,并注销了她的停车卡。她认为,即使卖掉一套,只要该停车卡在有效期内,可以将停车卡转入另一套房子,继续使用。
而万科物业则表示,小区停车位紧张,如有业主转让房屋,则附着于房屋的车位租赁协议随即终止,车位空出后按先后顺序租赁给排队候租车位的业主;如张小姐需要租赁小区车位,需到服务中心重新登记排队等候。
卖房车卡被停用 业主欲起诉物业
张小姐在万科金色家园曾经有两套房产,一套是一期1栋,一套是二期7栋,并持有一张业主车库的停车卡,车卡挂在7栋房产的名下。2015年初,张小姐出售了7栋的房产,准备搬到1期的房子住。7栋新业主过户时,张小姐的车位租用协议还没有到期,物业即终止了附着于此套房屋的车位租赁协议,并注销停车卡。“管理处在没有任何人来通知的情况下,擅自停用我的车辆入场卡。”张小姐说,“我在小区还有一套房,我应可以继续使用车卡。”张小姐告诉记者,曾以万科其他小区业主的身份,向小区物业咨询过车卡解决方案,得到的回复是张小姐还是小区业主,车卡可以继续使用。
为此,张小姐找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的答复是业委会成员不同意她继续使用车位的诉求。张小姐和业委会的成员刘小姐取得联系,刘小姐立即否认了物业工作人员的说法。
张小姐介绍,后来她私下了解了小区车卡使用问题,发现小区存在车卡私自转租行为,而物业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以及有业主是近两年才购买的二手金色家园房屋,居然也有停车卡,“事实完全背离了物业公司和业主签署的车辆租用协议的条款”。
张小姐称,若她车卡可继续使用的诉求得不到解决,将起诉物业。
物业:车位紧张 需按小区全体业主认可的管理规则,到服务中心排号
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相关人士表示,金色家园为2001年交付使用的老社区,至今已逾15年,小区配套停车位与小区业主现拥有车辆的需求严重不足。小区交付使用4年后,随着小区购车业主逐渐增加,车位已经无法满足车辆的停放需求。因车库停车已经饱和,服务中心于2005年开始停止办理车场停车卡,后期购买车辆的业主只能排队等候租赁车位。其间,如有业主转让房屋,则附着于房屋的车位租赁协议随即终止,车位空出后按先后顺序租赁给排队候租车位的业主。
当事人张小姐于2015年3月转让二期7栋房屋,服务中心依据《车位租用协议》第四条“甲方(承租方)未经乙方(管理方)同意,不得将所租用车位私自转借、转让或出租给第三方使用,否则,乙方将无条件收回车位使用权”的约定,于2015年4月份终止附着于此套房屋的车位租赁协议,并注销停车卡。如张小姐需要租赁小区车位,则需按小区全体业主认可的管理规则,到服务中心重新登记排队等候。服务中心每季度公布物业服务报告的同时,均会公布车位排队候租的名单,接受全体业主监督。
采写:南都记者 陈荣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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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