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微博]讯(记者裴晓兰)聂女士称自己到物美超市购物时,因踩到掉落地面的山药而滑倒摔成骨折,她起诉索赔医疗费、伤残补助费等共计22万余元。近日,丰台法院受理了此案。
50多岁的聂女士起诉称,今年4月6日上午,她和邻居一起到丰台区物美超市大成店购物,她因踩到超市地面的山药突然滑倒,腿当即不能动。其同伴立刻喊来超市人员,工作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记录,随后用超市的车将她送到附近的医院。经诊断,她为右胫骨远端骨折,右外踝撕脱骨折。
聂女士称,到医院后,超市人员不让她用自己的医保卡,说超市办了保险,并承诺交住院押金。但事后,经她多次催要,超市未付住院期间的医疗等费用,只付了15天的护工费。她出院后又多次要求超市偿还医疗费和出院后三个月的护工费,超市依然不予支付,为此她起诉到法院。
目前,法院刚受理此案,还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