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保健品穿真药包装变万能药 忽悠老人牟取暴利

2013年05月18日 12:28  法制网 
资料图。 资料图。

  重庆市北碚区周阿婆的老伴身体一直不好。今年年初,周阿婆听邻居说,有一种保健品很好用,就花3000余元买了,但是老伴服用一个多月,什么效果也没有。周阿婆没想到,这种保健品是假的。

  今年3月27日,重庆市公安局打假总队、北碚公安分局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与福建、云南、广西、四川等地警方同时行动,打掉一个制造、销售假冒保健品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0名,捣毁制售窝点28处,总涉案金额达1.07亿元。

  保健品“治百病”

  77岁的周阿婆告诉记者,她找到一家保健品专营店了解情况,并应店方要求留下联系方式。随后专营店打电话邀请她参加“免费讲座”。就这样,她和其他老年人听了3天讲座。活动结束后,她没禁住“忽悠”,买了3000余元保健品。

  据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分局经侦支队民警肖潇介绍,去年11月,北碚公安分局根据群众举报,发现一个长期在重庆向全国各地销售假冒保健品的犯罪团伙。

  经调查,警方发现李某等人在全国多地专门选定中老年人群体,通过开讲座、做实验,宣称自己销售的保健品能包治百病,进而向中老年人推销号称具有增强抵抗力、降血压等效用的保健品。李某等人将这些假冒保健品,以高出进价几十倍甚至百倍的价格售给中老年人牟取暴利。

  而进一步的调查更令肖潇震惊,这些保健品的包装是安徽某药业有限公司授权南京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时所使用的正规包装,但其中的“药粒”却并非该药业公司生产。

  “我们发现福建厦门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系制售假冒保健品的幕后黑手。”肖潇说,专案组立即派员前往厦门,摸清了张某从河南、浙江等地购买药片、药丸等原材料,在厦门设立制假窝点,雇用工人进行包装,通过李某等经销商将假冒产品卖向全国各地的犯罪网络。

  指着行动中收缴的另一种假保健品,肖潇说:“这种假胶囊每盒进价也就50元,卖给中老年人时竟达到每盒5800元。”

  精心包装获信任

  此案一个主要特点就是针对中老年人。事实上,套取老年人信息推销假冒保健食品,已成为一些犯罪分子的惯用手法。

  李某从厦门购得假药粒后,通过开办讲座直接“忽悠”消费者,或通过中间商直接销售。肖潇给这些中间商起了个形象的代号——“地产商”。

  “‘地产商’往往是在当地保健品行业中有一定名气和人脉的人。”肖潇告诉记者,这些“地产商”在某个地域、某个地方从事保健品生意时间较长,掌握大量个人信息。

  “很多老年人身患慢性疾病,难以根治,容易病急乱投医。骗子正是利用他们这种心理,将一些假冒保健品宣传成神丹妙药。”北碚公安分局经侦支队支队长王建军一语道破玄机。加之很多老年人独居家中、内心孤独,推销人员采用“喊爸妈”、参加免费讲座等形式,获取老年人好感,再以所谓专家、名医为幌,故意夸大或捏造病情,“忽悠”他们购买假保健品。

  肖潇说,李某就把自己包装成“慈善大师”、“风水大师”,以此骗取中老年人信任。比如说自己给中央领导讲过课,他的同伙会现场播放一些视频短片和一些图片,让参会者产生很强的信任感。有时,李某也会找来一两个“托儿”,上台讲自己服用李某推荐的保健品恢复健康的“故事”。

  在各种光环照耀下,特别是在一种极为特殊的氛围下,中老年人很容易产生信任感。据办案人员介绍,李某一案被骗中老年人,不仅包括退休工人,还包括一些退休干部和大学教师。

  保健品市场太乱

  目前,保健品市场乱象频出,通过“忽悠”老年人过度购买牟取暴利,更是成了一些无良保健品公司及其从业人员的惯用伎俩。

  “据我们了解,以开讲座名义销售保健品在全国已十分普遍。这些‘讲师’和销售团伙都有或多或少的联系。”王建军告诉记者,李某通过“地产商”临时租用当地较为高档的宾馆作为授课地点,参会人数也从几百人到上千人不等。

  记者了解到,夸大保健食品功效,极易耽误老年人病情。一些保健食品内容“变异”,随意添加化学成分、药物成分,也会对人体造成危害。

  “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针对的是特定人群,目前保健食品销售人员多数不具备专业素质,对消费者身体健康状况、疾病产生原因等并不了解,单纯以销售产品为目的,极易对消费者身体带来潜在危害。”王建军坦言。

  他说,这些所谓的保健品,或违法宣扬疗效,或定价畸高,或质量无法保证,或干脆就是“三无产品”,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同时他也提醒中老年人,不要轻信所谓“大师”、“专家”,要对自己的身体有正确认识,定期检查身体,以免上当受骗。

  湖北高院公布危害民生案审理情况 伪劣食药案多有职务犯罪

  相关报道

  法制日报武汉5月17日电 见习记者刘志月 记者胡新桥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通报近两年来该省法院依法惩治危害民生犯罪的有关情况时指出,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中,多涉及监管部门人员受贿、渎职犯罪。

  数据显示,2010年至2012年,湖北法院共审结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167件371人,其中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127件294人,生产、销售假药罪25件55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6件10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6件7人,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3件5人。涉及到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案件,背后多有职务犯罪的影子,多为监管部门人员受贿、渎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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